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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5交接双方负责人和质检员三方进行现场清点、检验、确认签字。 6.2.6接收工序人员将产品从“待转区”转到本工序“加工区”。
6.2.7质检员将每份确认后的《产品移交单》复印一份妥善保管,做为生产日报表和
工序产量统计核算工资的依据并存档管理。 7.0产品交接及移交单的填写要求: 7.1由工序负责人或指定人员负责交接工作;
7.2对某工序加工完成的产品,要及时办理交接手续,认真填写《产品移交单》。 7.3移交单数量必须与加工单数量(订单规格数量)相符合;
7.4移交单要保证齐全完整、字迹工整、字面整洁、数量准确、填写及时。 7.5移交单必须三方签字无误才能结账;
7.6产品上架数量按规格的形状大小、长短,由内到外安全摆放。数量与包装计划相符。
8.0注意事项和责任追纠 8.1注意事项:
8.1.1加工完成的产品,要及时办理交接手续。
8.1.2产品转序过程未按交接程序进行的由质检员(组长)按违规操作处理。 8.1.3移交单数量必须与加工单和分架计划的数量相符合。 8.1.4发现移交单有错误数据移交人员应及时更正。
8.1.5每份移交单错误数据达到3处移交人员要重新填写移交单。
8.1.6因没有办理移交手续而转序加工,产生的工序之间移交单据混乱、数量和质量
争议,以及造成的损失费用由接收工序和相关质检员(组长)共同承担。 8.2移交工序的职责:
8.2.1加工后的产品,必须标识清楚,整齐上架,及时填写移交单转下道工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