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图设计阶段由项目总负责人编制。每项工程设计都必须有设计输入要求文
件。设计输入要求文件必须经设计总负责人审批,签署审核。设计输入要求文件
的内容主要是用户的需求或顾客的要求,以及相应的法规、标准、规范要求。
3、现场勘察
设计文件编制前,设计人员应到工程建设现场进行勘察,以取得设计输入的
第一手资料。
4、设计方案评审
对总体设计方案的评审,应采取会议方式进行,由总工室或分管副院长主持,
协同相关设计项目总负责人及主要设计人员参加。
设计方案的评审是确保设计质量的重要步骤,应做好每个项目设计的评审。
同时,设计输出文件编制完成后,交审核人验证以确保设计文件满足设计输入的
要求。
5、质量记录的控制
质量记录文件在勘察设计过程中或相关活动中产生,按质量体系程序各要素
规定和有关规章制度中规定的记录文件、表格等要求建立。各项记录表格均应有
工程名称内容,经办人、责任人等签署。记录文件无签字和日期者不能作为有效
文件。设计过程中的会议等,均应有记录。
6、设计更改
设计交给院总工室经审查提出的设计更改和修改,由设计评审会议决定,按
会议审定的意见进行修改。
施工过程中发生的设计更改和修改,由项目负责人组织有关设计人员确定,
对确属是设计的问题,负责签署“设计修改通知单”。
在设计过程中,设计院内部各专业之间提出的设计更改和修改,由提出更改
专业的该项目设计总负责人确定;院外部提出的设计更改和修改,由设计院总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