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社区妇联根据工作需要,直接召集有关妇女代表参加议事,听取和征求代表的意见、建议和要求。
二、参与议事人员:社区妇女代表和“一事一议”中妇女群众推荐的代表。
三、议事内容
1、党和国家的法律法规及其相关政策在本社区的落实情况; 2、上级妇联组织确定的重点工作在本社区的贯彻执行情况; 3、妇女群众关心的社会生活中的热点问题;
4、妇女群众在工作、学习、生活等方面遇到的困难和需要帮助解决的问题;
四、定期组织妇女议事活动。每两月一次,也可采取一事一议、要事随议的方式。
五、议事要求
1、围绕重点问题认真选择议题,邀请有关单位党政负责人和职能部门参加议事活动。
2、加强信息反馈。对议事活动中发现的重大问题和事件,及时上报上级妇联和同级党委政府,并通过人大、政协执法检查、专题调研、议案、建议、提案等途径,及时反映妇女群众诉求,及时协调、疏导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