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窑社区妇女维权站信访接待工作制度
1、接待人员接听或接待来电来访群众时,要主动、热情、态度诚恳,使用礼貌用语,克服不耐烦情绪,不与当事人争吵。
2、接待人员在解答法律咨询时,要认真听取当事人的陈述,在明确内容后,以当事人陈述的事实,运用法律知识作出正确解答。
3、对于不属于受理范围的问题,要耐心地向来访者做好解释工作,指引和帮助她们通过合理的方式和渠道表达诉求。
4、对于重大和疑难的问题,如果不能当时做出答复,要告知当事人答复时间和方式,并留下当事人联系方式,同时向街道妇联和街道司法所等有关部门反映,协助处理。
5、接待人员在做好咨询工作的同时,要认真将当事人反映的情况和解答情况做好记录工作,所有接待和调查材料分类存档,实行专人管理,规范立卷,同时对当事人反映的情况负有保密责任,凡信访材料一律做密件处理,无关人员不得随意翻阅。
6、按照各自的工作职责,实行首问责任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