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地方税务局解读合伙律师事务所出资律师个人所得税相关政策(18)

2020-12-24 18:31

(三)纳税人发生纳税义务,未按照法规的期限办理纳税申报,经税务机关责令限期申报,逾期仍不申报的。

第八条 第七条所说核定征收方式,包括定额征收、核定应税所得率征收以及其他合理的征收方式。

第九条 实行核定应税所得率征收方式的,应纳所得税额的计算公式如下:

应纳所得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

应纳税所得额=收入总额×应税所得率或———=成本费用支出额÷(1-应税所得率)×应税所得率

应税所得率应按下表法规的标准执行:

应税所得率表

┌────────────┬─────────┐

│ 行业 │ 应税所得率(%)│

├────────────┼─────────┤

│ 工业、交通运输业、商业│ 5—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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