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起重吊具的采购申报、发放、使用、检查、维护与报废管理流程及具体实施标准,保障所有吊具处于安全状态。
三一集团有限公司 管理制度 ZD/ 011-2011 ZD/EH 011-2011 版本 V1
起重吊具管理制度实施日期 2011 年 4 月 20 日 第 16 页 共 18 页
2. 钳牙的两个齿崩刃,或一个齿全齿崩刃。 3. 钳轴或其它轴磨损量达原直径的 2.5%。 4. 钳轴或钳体的变形量达原尺寸的 1.5%。 5. 吊钳整体活动不灵活,各滑动部件经润滑油仍不灵活。 6. 吊钳受热,致使变形变色。 翻转钢板钳: 1. 钳口变形量达到原开口度的 2.5%。 2. 钳轴的磨损量或变形量达到原直径的 2.5%。 3. 钳轴孔的磨损量达原尺寸的 5%。 4. 有牙的零件,有一牙严重崩齿或有两个崩齿。 5. 牙的磨损使牙顶宽达 1.2 mm 以上。 6. 吊钳活动部位活动不灵活,经润滑后仍不灵活。 1. 2. 3. 八、永 4. 磁铁 5. 6. 吊环销轴的磨损量超过名义直径的 1/3。 转动臂灵活,磨损达到转动臂横截面的 1/4。 两棘爪与两棘轮配合松动,起吊时不同步。 各部分螺纹连接出现松动。 吸力面不平整。 当起重永磁铁的拉脱力是额定载荷 2.5 倍时,需降级使用;当起重永磁铁的拉脱力是额定 载荷 2 倍时,需更换磁场或报废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