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主动原则
孙子认为:“凡先处战地而待敌者佚,后处战地而趋战者劳。故善战者,致人而不致于人。能使敌自至者,利之也,能使敌不 得至者,害之也。故敌佚能劳之,饱能饥之,安能动之。”(虚实篇)为了做到不致于人,必须如孙子所说:“先为不可胜,以待敌
之可胜。不可胜在己,可胜在敌。”“故善战,立于不败
之地, 而不失敌之败也,是故胜兵先胜而后求战,败兵先战而后求胜。 善用兵者,修道保法,故能为胜败之政”(形篇) (六)速胜原则 孙子认为,用兵打仗,要耗费大量人力物力,如果久战不胜, 不仅影响士气,并且劳命伤财,必然带来政治问题。必须采取速 胜原则,他指出:“其用战也贵胜,久则钝兵挫锐,攻城则力屈, 久暴师则国用不足。夫钝兵挫锐、屈力殚货,则诸侯乘其弊而起, 虽有智者,不能善其后矣。故兵闻拙速,未睹巧之久也。夫兵久 而国利者,未之有也。故不尽知用兵之害者,则不能尽知用兵之 利也”。(作战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