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表》的电子版除应提交加盖
公章后的扫描件外,还须提交一份word版表格。 四、 办理程序
(一)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备案
从事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的,生产企业应填写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表,向市政务服务中心备案,并提交符合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材料要求的备案材料。
市政务服务中心应当场对备案材料完整性进行核对,符合规定条件的予以备案,发给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备案资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规定形式的,应当一次告知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对不予备案的,应当告知备案人并说明理由。
(二)已登记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企业的处理
2014年6月1日前,生产企业已向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办理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企业登记的,登记信息继续有效,无需重新办理备案。 五、办理机构
烟台市政务服务中心 电话:0535-6631624
地址:烟台市芝罘区菜市街46号 六、收费标准
本项目不收费 七、下载表格
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