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土流失重点防治区划分
为保护水土资源,防治水土流失,减少江河泥沙淤积,增强防灾抗灾能力,改善生态环境,促进我省经济和社会的可持续发展,根据我省自然条件、社会经济状况及水土流失现状、侵蚀方式和分布特点,以及建设海南生态省目标,水土流失重点防治区划分如下。
1、水土流失重点预防保护区
南渡江、昌化江、万泉河三大水系上游地带,即位于中部山区的五指山、黎母山、鹦哥岭;尖峰岭、坝王岭、吊罗山自然保护区;琼山市东寨港红树林保护区。行政区域范围涉及白沙、琼中、通什、乐东、保亭、陵水、昌江、琼山等8个市县。
2、水土流失重点监督区
全岛长1528公里、宽1公里约1500平方公里的海岸带;昌江县石碌铁矿开采区,乐东抱由、东方八所金矿开采区,万宁、陵水钛矿开采区;粤海铁路工程;琼山至文昌高速公路两侧;海口至屯昌、陵水至保亭、海榆东线陵水至三亚、海榆中线什运至邦溪、营根至牛漏、毛阳至九所、毛阳至五指山等公路改造工程;以及较大的开发建设区。
3、水土流失重点治理区
儋州市的蚂蝗岭水土流失区(面积52.7平方公里)和水井岭水土流失治理区(面积28平方公里),文昌市的宝陵河栋山沟水土流失治理区(面积18.5平方公里),琼山市的鸭程溪昌头河水土流失治理区(面积15.7平方公里),澄迈县的山口溪水土流失治理区(面积10.88平方公里),三亚市梅山镇三更管区水土流失治理区(面积 13.84平方公里),东方、乐东、昌江等市县土地沙化区(面积230.87平方公里),以及公路、水利部门加强对山区丘陵地带陡坡、高挖方等容易带来水土流失的地段治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