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理工大学管理学院学生会规章制度
5.例会由秘书处秘书长予以认真如实记录。
(三)大型活动前动员会议
1.活动前一天举行
2.会议时间,地点根据实际情况另行通知。
3.由学生会主席主持,特殊情况下委托副主席。
4.由主席团,秘书处秘书长及其他部门部长参加。
5.会议由活动主要负责人主持、具体安排各部门配合工作
6.成员必须准时到会,不准迟到早退;因故不能出席者必须提前递向学生会主席亲自请假,否则按缺席论,并予以纪录。
7.例会由秘书处予以认真如实记录。
(四)大型活动后总结会议
1.活动结束后立即举行
2.会议地点根据实际情况另行通知。
3.会议由学生会主席主持,特殊情况下委托副主席。由活动主要负责人进行活动总结,其他各配合部门也要进行总结。
4.例会由秘书处予以认真如实记录。
(五)考核标准
1.迟到:无论因任何原因迟到三次者给予警告处分、迟到四次者记为一次缺席
2.请假:因事无法参加会议,要向主席亲自请假,请假三次者记为一次缺席。
3.缺席:无故缺席两次者,给予警告处分,无故缺席者三次者取消学生会成员资格。
三、档案管理制度:
1.为确保学生会工作规范、有序地进行,制定本条例。
2.档案管理工作统一由学生会秘书处负责,秘书处对学生会所有文件进行分类、整理、归档,并及时对各项工作进行总结,在例会上向主席团汇报情况。此外,听取各部的意见和建议,及时总结经验,保障学生会的工作顺利进行。
3.学生会档案分类为:规章制度、会议记录、工作计划及工作总结;各部门学期活动记录;学生干部档案;平时发放的文件;调研报告等。平时有关档案都将据此分类,各类档案均要求电子版。
4.学生会各部门每学期初,应向学生会主席团呈交一份详细的工作计划。学期末,各部门应将本学期工作进行总结,整理制作各部门本学期活动记录文档册。
5.各部开展大型活动应作详细的活动计划预算、活动记载、宣传文稿、活动图片及音像、活动总结等应认真记录活动开展情况,并及时交至秘书处存档。
6.各部将材料交到秘书处后,由秘书处按部门、类型存档。各部门如需查阅,归还时必须放还原位,并不得有缺损。
7.档案一般不外借,外单位如须外借,需经学生会主席同意,并在秘书处进行登记,留下证件,按时归还。
8.各类档案是主席团、秘书处对各部门工作表现作综合评价的重要依据,也是秘书处对学生干部进行考核和评优的依据。各部门应该认真对待。
四、奖惩制度
(一)制定原则:
1.有章必究、有奖有惩、奖惩分明、奖惩有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