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3 投标方不得随意更改施工技术方案,如需更改,必须由招标方同意。 5.4 投标方对本项目的设备安装、调试等工作负责。 5.5 投标方应及时提供满足工程设计的下列资料和图纸:
控制器和其配套部件本体接线盒位置和其端子排出线图(含CAD电子版资料);
控制器使用说明书;程序备份。
施工、调试、试运、性能试验和运行维护所需的技术资料。5.6 调试施工工期:7天。
5.7 卖方提供的系统应有至少一年的保修期。 5.8 卖方对其现场服务人员的一切行为负全部责任。 6 需提供的技术资料
6.1 提供运行说明书 6 套; 6.2 提供图纸 6 套; 6.3 提供电子文档资料 3 份。 6.4 提供PLC程序备份光盘 3 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