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复试通知(启道考研复试辅导班)
根据教育部《关于加强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的指导意见》(教学[2006]4号)、“2017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管理服务工作培训会议”精神以及《教育部关于印发<2017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16〕 9 号)、北京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 2017 年研究生录取工作的补充意见》以及《首都师范大学研究生复试工作实施办法》要求,结合我校实际情况,提出我校2017 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基本要求。
一、复试组织管理
在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学校成立研究生复试工作小组和督查小组,全面负责我校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各院系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本单位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院长(主任)具体负责,主管研究生工作的领导负责复试、录取工作的组织和实施。
二、复试录取工作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