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www.77cn.com.cn
2、符合我校调剂要求的考生可于 3 月 17 日起登陆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系统,发出调剂申请,并在规定时间内及时确认复试和待录取通知。
3、我校各招生院系会对提出调剂申请并符合调剂要求的考生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发出复试通知,并向符合录取要求的考生发出待录取通知。
4、接到复试通知的考生须按照各招生院系复试录取方案中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复试。
5、所有调剂考生,包括外单位和本单位考生,只要复试录取类型(学术型调专业学位或全日制调非全日制)或专业有变化,必须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系统”进行调剂复试录取,否则无效。
6、考生接受我校待录取通知后,原则上不得再接受其他单位的复试申请。
(十)录取要求
1、录取类别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两种。录取类别为“定向就业”的考生须在被录取前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拟录取名单公布 5 个工作日内须将就业合同提交录取院系,未提交就业合同者不予录取。参加单独考试的考生,只能被录取为“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
2、我校 2017 年招收的硕士研究生按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和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两种。请考生参加复试时认真核实本人的学习方式。
3、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招生单位不承担责任。
4、经考生确认的报考信息在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对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录取。
5、除单考生、原单位定向生外,对其他录取新生可依据相关政策要求将户口迁入招生单位,加入集体户口。
(十一)信息公布
我校各项复试录取信息通过学校研究生院网站统一公布,考生可登陆首都师范大学研究生院网站 http://www.77cn.com.cn/查询。
三、复试资格审查和复试费缴纳办法
(一)复试时须携带的材料
1、初试准考证、有效身份证、毕业证书原件(应届生除外)、学历(学籍)认证报告原件及复印件(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