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G通信工程施工安全操作规范
况进行经常性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问题,应当立即处理。不能立即处理时
应当及时报告本单位有关负责人。检查及处理情况应当记录在案。
第八条 施工人员在作业过程中,应当严格遵守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和操作规程,服从管理,自觉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掌握本岗位所需的安全
生产知识和操作规程,提高安全生产技能,增强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理能力。
当发现事故隐患或其他不安全因素时,施工人员应立即向现场安全生产管理
人员或本单位负责人报告,接到报告的人员应当及时予以处理。
第九条 施工人员有权了解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
及事故应急措施;有权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提出建议;有权对本单位的安全
生产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批评、检举、控告;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
业。当发现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时,有权停止作业或者在采取可能的应
急措施后撤离作业现场。
第十条 工程项目施工必须实行逐级安全技术交底制度,纵向延伸到班组全
体作业人员。安全技术交底必须具体明确,应将工程概况、施工方法、施工程序、
安全技术措施等向施工队长、班组长、作业人员进行详细交底,并书面记录。交
底记录应按要求归档。
第十一条 安全技术交底的主要内容:
一、工程项目的施工作业特点和危险因素;
二、针对危险因素制定的具体预防措施;
三、相应的安全操作规程和标准;
四、在施工生产中应注意的安全事项;
五、发生事故后应及时采取的应急措施。
第十二条 施工人员在施工生产过程中,必须按照国家规定和不同的专业需
要,正确穿戴相应的劳动保护用品。从事特殊工种的作业人员在上岗前,必须进
行专门的安全技术和操作技能的培训和考核,并经培训考核合格,取得《特种作
业人员操作证》后方可上岗。
第二节 施工现场应急预案
第十三条 施工单位应根据施工现场情况编制应急预案。编制的原则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