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安全使用
责任书
为切实加强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的使用、管理工作,确保患者合法需求,严防药品流失,各有关科室应对特殊药品的使用、管理履行如下职责:
1、严格遵守《药品管理法》、《执业医师法》、《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处方管理办法》、《<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购用印鉴卡>管理规定》、《医疗机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管理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和医疗机构内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使用、管理的规章制度、操作规程。
2、严格按"麻醉药品、精神药品临床应用指导原则"、"癌痛、急性疼痛和重度慢性疼痛的规范化治疗"以及《处方管理办法》等要求开具、使用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
3、在医院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管理小组的领导下实行统一管理。各有关科室负责人对本部门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的备用、处方、使用、贮存、空安瓿和废贴回收、残余液处理等管理工作负主要责任。
4、确保麻醉及一类精神药品具备安全、防盗的储存条件和双人双锁的管理措施。
5、对备用有麻醉药品、一类精神药品的科室,要严格按"五专管理",即:专人负责、专柜加锁、专用帐册、专册登记、专用处方;对其他精神药品实行"三专"管理,即:专人负责、专柜加锁、专册登记。
6、按规定做好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的登记、交接班工作,做到日清月结,帐物绝对相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