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定期查看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的效期和外观质量,保证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的使用安全、有效。
8、严格按规定为门诊癌痛、慢性疼痛患者做好麻醉药品、一类精神药品专用病历的建立、记录、保管、定期随访、病人信息上网、病人多余药品的无偿回收等工作,严防不法分子利用专用病历进行骗购活动。
9、一旦发现麻醉药品、精神药品被盗、流失,必须及时报告医院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管理小组,及时处理。
10、药剂科应严格按规定和操作规程审核、调配、保存医院麻醉药品、精神药品专用处方;严格按规定程序做好申请、采购、验收、保管、养护、请领、回收、登记、销毁等工作。
11、做好医源性药物依赖的防范与报告、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不良反应的防治和报告工作。
12、本责任书一式两份,医院主管负责人和部门主管负责人各留存一份。
上述条例应严格执行,违者将按有关规定依法处理。
本责任书有效期1年,自2014年7月1日至2015年6
月30日。
肥城市**** 科 室:
院长、分管院长(签字): 主 任(签字): 医务科主任(签字): 护士长(签字): 药剂科主任(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