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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废物产生(产生部门)→第1次废物收集和转运→……第n 次废物收集和转运→废物贮存(贮存部门)→委托给外单位利用或处置(外部废物利用或处置单位)。
(四)其他情形
产生后采用管道运输至贮存场所等。
四、台账建立
(一)如实记录
根据危险废物的产生工序记录、危险废物特性和危险废物产生情况,如实填写附3-1中的各表。
在实际生产过程中,根据危险废物产生、贮存、利用处置等环节的动态流向,如实填写附3-2中的各表。对需要重点监管的危险废物(如剧毒危险废物),可建立内部转移联单制度,进行全过程追踪管理。对危险废物产生频繁的情形,若从废物产生部门到贮存场所过程可控,能够有效防止危险废物的散落和遗失,则在产生环节可简化或不记录(可不填写表2.1)。
(二)定期汇总
按照附3-3的格式,定期(如按月、季或年)汇总危险废物台账记录表和转移联单,总结危险废物产生量、自行利用处置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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