允许分包的专业工程包括:不允许分包 。 3.6 工程照管与成品、半成品保护
。
承包人负责照管工程及工程相关的材料、工程设备的起始时间:设备、人员进场至验收交付使用前由承包人负责保修,无其它特殊要求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3.7 履约担保
承包人是否提供履约担保: 提供 。
承包人提供履约担保的形式、金额及期限的:中标人在签订施工合同前须交纳合同价的10%现金作为履约保证金。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且完成施工资料的整理后15天之内退还履约保证金。 4. 监理人
4.1监理人的一般规定
关于监理人的监理内容: 见监理合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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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工工资保障金按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12.4.3 进度付款申请单的提交
(1)单价合同进度付款申请单提交的约定: 按月提交 。 (2)总价合同进度付款申请单提交的约定: / 。 (3)其他价格形式合同进度付款申请单提交的约定: / 。 12.4.4 进度款审核和支付
(1)监理人审查并报送发包人的期限: 收到申请7天内 。
发包人完成审批并签发进度款支付证书的期限: 收到申请7天内 。 (2)发包人支付进度款的期限: 签发进度款支付证书后14天内 。 发包人逾期支付进度款的违约金的计算方式: / 。 12.4.6 支付分解表的编制
2、总价合同支付分解表的编制与审批: / 。 3、单价合同的总价项目支付分解表的编制与审批: / 。 13. 验收和工程试车
13.1 分部分项工程验收
13.1.2监理人不能按时进行验收时,应提前 24 小时提交书面延期要求。 关于延期最长不得超过: 48 小时。 13.2 竣工验收
13.2.2竣工验收程序
关于竣工验收程序的约定: 按通用条款执行 。
发包人不按照本项约定组织竣工验收、颁发工程接收证书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 按通用条款执行 。
13.2.5移交、接收全部与部分工程
承包人向发包人移交工程的期限:颁发工程接收证书后7天内。
发包人未按本合同约定接收全部或部分工程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 / 。 承包人未按时移交工程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 / 。 13.3 工程试车 13.3.1 试车程序
工程试车内容: / 。 (1)单机无负荷试车费用由 / 承担;
(2)无负荷联动试车费用由 / 承担。 13.3.3 投料试车
关于投料试车相关事项的约定: / 。 13.6 竣工退场
13.6.1 竣工退场
承包人完成竣工退场的期限: 颁发工程接收证书后3天内 。 14. 竣工结算
14.1 竣工付款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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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包人提交竣工付款申请单的期限: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28天内 。 竣工付款申请单应包括的内容: 见通用条款 。 14.2 竣工结算审核
发包人审批竣工付款申请单的期限:收到竣工付款申请单14天内。 发包人完成竣工付款的期限: 签发竣工付款申请单30天内 。 关于竣工付款证书异议部分复核的方式和程序: 按通用条款 。 14.4 最终结清 14.4.1 最终结清申请单
承包人提交最终结清申请单的份数: 四份 。 承包人提交最终结算申请单的期限: 缺陷期满7天内 。
14.4.2 最终结清证书和支付
(1)发包人完成最终结清申请单的审批并颁发最终结清证书的期限: 收到申请14天内 。
(2)发包人完成支付的期限: 申请签发后10天内 。 15. 缺陷责任期与保修
15.2缺陷责任期
缺陷责任期的具体期限: 24个月 。 15.3 质量保证金
关于是否扣留质量保证金的约定: 扣留 。 15.3.1 承包人提供质量保证金的方式 质量保证金采用以下第 2 种方式:
(1)质量保证金保函,保证金额为: / ; (2) 5 %的工程款;
(3)其他方式: / 。 15.3.2 质量保证金的扣留
质量保证金的扣留采取以下第 2 种方式:
(1)在支付工程进度款时逐次扣留,在此情形下,质量保证金的计算基数不包括预付款的支付、扣回以及价格调整的金额;
(2)工程竣工结算时一次性扣留质量保证金;
(3)其他扣留方式: 无 。 关于质量保证金的补充约定: / 。 15.4保修 15.4.1 保修责任
工程保修期为: 24个月 。 15.4.3 修复通知
承包人收到保修通知并到达工程现场的合理时间: 收到通知后24小时内 。 16. 违约
16.1 发包人违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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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1.1发包人违约的情形 发包人违约的其他情形: 。 16.1.2 发包人违约的责任
发包人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和计算方法:
(1)因发包人原因未能在计划开工日期前7天内下达开工通知的违约责任: 双方另行协商 。
(2)因发包人原因未能按合同约定支付合同价款的违约责任: 双方另行协商 。 (3)发包人违反第10.1款〔变更的范围〕第(2)项约定,自行实施被取消的工作或转由他人实施的违约责任: 双方另行协商 。
(4)发包人提供的材料、工程设备的规格、数量或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或因发包人原因导致交货日期延误或交货地点变更等情况的违约责任: 双方另行协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