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成本测算项目 1、人工费(含劳务分包费) 2、材料费
3、船机使用费(含内部设备分包费用)
4、调遣费(包括人工、周转材料、设备调遣费用等)
5、专业协作分包费用(含零时设施和临时工程建设费用、内部单位分包、专项设计、监控等费用) 6、其他直接费 7、间接费用 8、项目部管理费用 (二)费用测算项目 9、上级管理费用 10、主管业务税金及附加 11、财务费用
第十二条 项目成本测算编制办法
1、人工费:以审定的项目经理部编制内各类生产工人的人数,按照核定的月平均工资及施工工期计算工资费用,按现行有关规定计算职工福利费。
2、材料费:材料用量依据施工组织设计、施工图、材料消耗定额等计算,材料单价按市场价、内部价或内部施工用料摊销办法等确定的到场价格计算。单项材料费用为材料消耗量乘以到场材料单价。 3、船机使用费:设备台班数量以施工组织设计和资源配置方案确定
的计划量或以完成施工图纸工程量所需台班两为依据,台班价以各类船机设备内部价格、折旧(维修保养等)或市场租赁价格为计价原则(含燃油料及操作人员费用),单项设备使用费为台班消耗量乘以台班单价。
4、调遣费:根据施工组织设计和资源配置方案确定的各类船机设备、周转材料调遣次数和调遣距离,按市场价格或内部价格计算船机设备、周转材料调遣费;根据项目管理组织形式确定的人数和调遣距离,按照市场价格或企业内部历史数据确定人缘调遣费。
5、专业协作分包费用:在明确分包项目工作内容、双方责任的基础上,以施工图的工程数量为依据,按市场价为计价原则计算确定专业协作分包费用。对采取收取管理费形式的专业分包,按对应的合同金额扣除管理费的月计算。
6、其他直接费用:以上未包括的专项独立费用和其他需单列的直接成本费用,如施工措施设计费、技术咨询费、施工措施费、冬雨季施工增加费、材料二次搬运费、生产用工具用具是用费、检验实验费、工程定位复测费、工程点交费、场地清理费、现场施工水电费、工程保险费、临时设施摊销费等,具体根据施工承包合同、施工组织设计、企业历史成本资料等估算确定。其中临时设施摊销费,以施工组织设计确定的结构、标准、规格、数量、方式为依据,以市场价格或内部价格为计价原则计算确定并在其他直接费下单列。
7、间接费用:具体根据项目管理组织形式、管理人员数量、远近距管理人员工资(含奖金)、职工福利费、固定资产使用费、工具用具
使用费、办公费、差旅交通费、财产保险费、劳动保护费、外单位管理费、物料消耗、低值易耗品摊销、取暖费、工程保修费、排污费、其他费用等分项单列计算规定。
8、项目部管理费用:包括企业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住房公积金、失业保险金、职工教育经费、工会经费、业务招待费、技术开发费、税金(印花税、车船使用税、土地使用费、房产税等)等,前五项按照相关法规、制度规定计算,业务招待费按项目部规模、施工期限以及企业有关规章制度计算确定,技术开发费按立项技术开发项目各项费用开支估算确定,有关税金按规定估算。
9、上级管理费:缴纳上级管理单位的费用,按公司有关规定计提或按签订的项目管理责任状上缴。
10、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主要指营业税金及附加,根据工程所在地确定不同附加比率乘以合同可计量总价(应扣除暂列金、不属于项目部实施的暂定价)计算确定。
11、财务费用:指项目部为筹集生产所需资金而发生的各项费用,包括施工期间发生的利息净支出,汇兑净损失,金融机构手续费等。 第十三条 合同预计总成本是指从合同签订开始至合同完成止所发生的、与执行合同有关的直接费用和间接费用,不包括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上级管理费和财务费用。 五、 项目成本测算的调整
第十四条 履约过程中,项目部应根据实际施工进展按季度统计实际已发生成本,并根据实际变化等调整项目未来成本,构成新的总成本
数据,项目部应对成本节超情况进行系统分析并采取有效措施进行纠偏,提高成本过程管控和核算的有效性、及时性。
第十五条 项目成本测算的调整应以公司(分子公司)对项目部项目管理责任状所确定的成本考核指标为目标,实际成本测算数据不影响责任状中所明确的成本考核指标。
第十六条 当期项目实际已发生成本核算工作由项目部财务部门牵头完成,未完成本测算调整由合同部门组织相关部门完成,相关调整数据由个职能部门在每季度末及时录入成本管理信息平台。
附件:项目成本测算表格
表格目录
1、成本测算编制说明
2、项目成本测算汇总表 测算表1 3、人工费用测算表 4、劳务分包测算表 5、材料费用测算表 6、其他材料费用测算表 7、船机使用费及调遣费测算表 8、专业协作分包情况明细表 9、其他直接费测算表 10、间接费用测算表 11、项目部管理费测算表 12、上级管理费用、财务费用、税金测算表 13、合同预计总成本调整表(第 次)
测算表2 测算表2-1 测算表3 测算表3-1 测算表4 测算表5 测算表6 测算表7 测算表8 测算表9 测算表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