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工程竣工验收报告
工程名称: 儋州市雅拉路东段市政工程
建设单位(盖章): 儋州市城乡和住房建设局
年 月 日
说 明
1、竣工验收报告由建设单位、验收组负责填写。 2、竣工验收报告一律用钢笔写,语言简练,字迹要清晰工整。
3、报告内容必须真实可靠,如发现虚假情况,不予备案。 4、验收组名单如填写不下,可根据实际情况另附表。 5、报告须经建设、设计、施工、工程监督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项目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方为有效。
6、本报告一式六份,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城建档案管理部门、监督站、备案部门各一份。
工程名称 儋州市雅拉路东段市政工程 建设单位 儋州市城乡和住房建设局 勘察单位 海南地质综合勘察设计院 设计单位 深圳市西伦土木结构有限公司 施工单位 云南景升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工 程 地 址 工 程总造价 儋州市那大镇城西片区 13688310.03元 工 程 规 模 沥青混凝土面积约8552平方 结 构 类 型 沥青混凝土路面 儋州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 年 月 日 监理单位 广西华蓝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质量监督单位 开工日期 工程完成设计与合同所约定内容情况 竣工验收程序 2014年 12 月 25 日 竣工验收日期 施工单位已按设计和合同约定完成施工任务。 1、建设单位组织,成立验收组; 2、各参建单位分别汇报工程合同履约情况和在工程建设各环节执行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情况; 3、审阅各参建单位提供的工程档案资料; 4、实地查验工程质量; 5、形成工程竣工验收结论。 建设单位组织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和其他有关专家组成验收组,根据工程特点,可下设若干个专业组。 建设单位、监督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及相关单位的负责人等 组员 组员 组员 组员 组员 组员 曾德华、廖志辉 高永明 韩玉范、李其艺 卢为燕 苏光兴、李志彬、李东 验收组织 验收组 组 长 副组长 组 员 建设单位 监督单位 监理单位 设计单位 施工单位 其它单位
序号 1 2 3 4 5 单位工程质量等级评定汇总表 6 7 8 9 10 11 12 13 14 单位工程名称 儋州市雅拉路东段市政工程 工程质量等级 合格 项目负责人: 建设单位 (公章) 总监理工程师: 监理单位 (公章) 项目经理: 施工单位 (公章) 项目负责人: 设计单位 (公章) 项目负责人: 勘察单位 (公章)
竣工验收程序执行情况: 1、依法成立竣工验收小组,各成员包括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及其他相关单位主要负责人员;2、各参建单位分别汇报工程合同履约情况和在工程建设各环节执行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情况;3、审阅各参建单位提供的工程档案资料;4、实地查验工程质量;5、形成工程竣工验收结论。以上竣工验收程序均严格按要求执行。 建设单位执行基本建设程序情况: 建设单位在工程建设中按要求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程序,没有发现违反基本建设程序的情况。 验收组工程竣工验收结论 对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方面的评价: 设计单位严格按工程设计规范进行设计,设计文件基本符合本工程建设的需要;施工单位在整个施工过程中严格履行合同,按现行国家规范进行施工,确保了工程建设质量符合设计和规范要求;监理单位严格执行监理程序,依据设计图纸、合同文件和国家法律法规,实施全过程、全方位、全天候的监督检查,确保了工程建设质量。 对工程施工、设备安装质量和各管理环节等方面做出总体评价: 整个工程在施工过程中,严格按合同文件和设计要求以及国家现行法律法规进行施工,未发生任何质量和安全事故,符合设计和规范要求。 工程竣工验收意见: 同意该工程通过竣工验收 工程质量等级(如有多个单位工程,可不填):合格 工程竣工验收结论: 符合国家质量标准,同意交付使用。 员签收人(注:结论为:是否符合国家质量标准,能否同意使用。) 加单位名称 姓 名 验
建设单位 监督单位 监理单位 设计单位 施工单位 其它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