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庙镇第四水源移民安置小区招标文件1

2018-09-28 18:30

栾川县城第四水源移民安置小区建设工程

施工招标文件

建设单位:栾川县石庙镇人民政府

代理单位:达华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洛阳办事处

二○一一年一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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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 1.1.2 条 款 名 称 招标人 编 列 内 容 名 称:栾川县石庙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马柏穗 电 话:13937950808 名 称:达华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刘先生 电 话:15037950513 栾川县城第四水源移民安置小区建设工程 栾川县石庙镇 Ⅰ标段:3#楼建筑面积约2476.23㎡;Ⅱ标段4###楼建筑面积约2476.23㎡;Ⅲ标段9、10楼建筑面积约5204.78㎡;Ⅳ标段11#楼建筑面积约5204.78㎡。均为砖混结构五层。 地方财政资金+自筹 100% 已落实 中标价+变更签证 邀请 施工图范围内除内外墙保温之外(不使用中空玻璃)所包含的全部建安施工内容 200日历天 合格 安全目标:杜绝死亡事故 文明工地目标:市级文明工地 1.1.3 1.1.4 1.1.5 1.1.6 1.2.1 1.2.2 1.2.3 1.2.4 1.2.5 1.3.1 1.3.2 1.3.3 1.3.4 招标代理机构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结构、层次、面积 资金来源 出资比例 资金落实情况 承包方式 招标方式 招标范围 计划工期 质量要求 安全目标、文明工地目标 1.4.1 资质条件:房屋建筑总承包贰级(含)以上 财务要求:具有与本项目相适应的资金实力 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项目经理(建造师,下同)资格:贰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或临时执业资格证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踏勘现场 不接受 由投标人自行踏勘现场 不召开 投标截止日期17日前以书面形式提出 投标截止日期1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 不允许 不允许 无 1.4.2 1.9 1.10.1 投标预备会 1.10.2 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 1.10.3 招标人书面澄清的时间 1.11 1.12 2.1 2.2.2 2.2.3 分包 偏离 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材料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投标截止日期17天前 止时间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澄清开标截止日期前15天 的时间 2

2.3 3.1 3.3 3.4 3.4.1 3.4.2 3.5 3.6 3.7.3 3.7.4 3.7.5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 修改的时间 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材料 投标有效期 投标保证金 近年财务状况的年份要求 开标截止日期前15天 无 自投标截至后60日历天 投标保证金的形式:现金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Ⅰ、Ⅱ标段均为贰万元整;Ⅲ、Ⅳ标段均为叁万元整。 / 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的年份要求 近三年 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的 / 年份要求 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 签字或盖章要求 投标文件份数 装订要求 不允许 本招标文件须知和投标文件格式中明确需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的地方均应全姓名签署,不得用签名章代替,明确加盖单位公章的地方应加盖单位公章,不得用其它印章代替。 投标文件一套,其中正本壹份,副本叁份。 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应胶装,分别装订成册,不得采用活页夹。 招标人的地址: 招标人名称: 工程名称: 在 2011 年1月29日下午14 时前不得开启 时间:2011 年1月29日下午14 时,过期拒收 地点:栾川县财政局五楼会议室 否 时间:2011 年1月29日下午14 时,过期拒收 地点:栾川县财政局五楼会议室 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开标地点:栾川县财政局五楼会议室 密封情况检查:投标文件包装接口处均有封条,且在骑缝处加盖法人单位、法人代表或委托代表印章。 开标顺序:按照签到逆顺序开封唱标 评标委员会构成: 5 人,其中招标人代表 1 人,专家 4 人 评标专家确定方式:开标前随机抽取 4.1.2 封套上写明 4.2.2 4.2.3 4.2.6 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 是否退还投标文件 递交奖励证书时间及地点 5.1 开标时间及地点 5.4 开标程序 6.1.1 评标委员会的组建 7.1 7.4.1 10. 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是 人 担保的形式:现金或转账 履约担保和支付担保 担保的金额:中标价的5% 工本费 招标文件费1200元/本,售后均不退。 附注:以上标段,每个投标人只可参与其中任意两个标段投标,但最终只能中一个标段; 3

若某一投标人在两个标段的综合评分中均被评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则应当场选择其中一个标段,另一标段顺延至此标段的第二中标候选人。 1. 总则

1.1 项目概况

1.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标段施工进行招标。

1.1.2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3 本标段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4 本招标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5 本标段建设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 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1.2.1 本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2 本招标项目的出资比例: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3 本招标项目的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4本招标项目承包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 招标范围、计划工期、质量和安全文明工地要求

1.3.1 本次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2 本标段的计划工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3 本标段的质量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4本标段的安全目标、文明工地目标: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 投标人资格要求

1.4.1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1)资质条件: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财务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业绩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信誉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5)项目经理资格: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6)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2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除应符合本章第1.4.1项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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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1.4.3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标段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的除外; (3)为本标段的监理人; (4)为本标段的代建人;

(5)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6)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7)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8)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9)被责令停业的;

(10)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11)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12)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

1.5 费用承担

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

1.6 保密

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1.7 语言文字

除专用术语外,与招标投标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

1.8 计量单位

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9 踏勘现场

1.9.1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

1.9.2 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

1.9.3 除招标人的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1.9.4 招标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工程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

1.10 投标预备会

1.10.1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投标预备会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投标预备会,澄清投标人提出的问题。

1.10.2 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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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以便招标人在会议期间澄清。

1.10.3 投标预备会后,招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将对投标人所提问题的澄清,以书面方式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该澄清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1.11 分包

投标人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的,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分包内容、分包金额和接受分包的第三人资质要求等限制性条件。中标人若将劳务进行分包,必须分包给有资质的劳务分包企业。

1.12 偏离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允许投标文件偏离招标文件某些要求的,偏离应当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偏离范围和幅度。

1.13农民工工资保障金

1.13.1建筑业企业在参与建筑工程项目投标时,必须对农民工工资保障金的问题做出以下承诺:

一是建筑业企业在竞标时必须在标书中如实反映其以前所承建工程中工资支付的情况,需特别注明截止竞标之日,是否存在拖欠或克扣农民工工资的行为。

二是建筑业企业在竞标时必须在标书中承诺中标后能够及时、足额存入农民工工资保障金。

三是建筑业企业在竞标时必须在标书中承诺:一旦其承包的建筑工程项目中出现拖欠职工工资情况的,可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从工资保障金中先划支。

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不具备以上三项内容的,在评标时对其实行“一票否决”。

2. 招标文件

2.1 招标文件的组成

本招标文件包括:

(1)投标人须知; (2)评标办法; (3)合同条款及格式; (4)技术标准和要求; (5)投标文件格式;

(6)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

根据本章第1.10款、第2.2款和第2.3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2 招标文件的澄清

2.2.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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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包括信函、电报、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下同),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

2.2.2 招标文件的澄清将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以书面形式发给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如果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天,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2.2.3 投标人在收到澄清后,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确认已收到该澄清。

2.3 招标文件的修改

2.3.1 在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招标人可以书面形式修改招标文件,并通知所有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如果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天,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2.3.2 投标人收到修改内容后,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确认已收到该修改。

3. 投标文件

3.1 投标文件的组成

3.1.1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

(1)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 (3)联合体协议书; (4)投标报价 (5)施工组织设计; (6)项目管理机构; (7)拟分包项目情况表; (8)资格审查资料;

(9)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

3.1.2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或投标人没有组成联合体的,投标文件不包括本章第3.1.1(3)目所指的联合体协议书。

3.2 投标报价

3.2.1 工程投标报价编制说明:

(1)投标人依据《河南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2008)及相关的配套文件等计价标准以单方造价形式报价。

(2)工程所有材料施工单位应充分考虑施工过程中材料价格波动风险,依据市场价并结合市场情况在合理的范围内自主报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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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材料价格风险范围为钢材、水泥、电线电缆,当施工期以上材料市场指导价高于投标期市场指导价10%时,超过10%的部分调增;10%内(含10%)不调整;当施工期以上材料市场指导价低于投标期市场指导价10%时,低于10%的部分调减;10%内(含10%)不调整。

(4)土建所有调差材料及安装工程未计价材参考《栾川县工程造价管理》2010年最近一期价格信息计入,不全者按市场价进入。

(5)建筑工程面积计算按洛建[2006]17号文件执行;人工费调整按洛建[2008]29号文件执行;

(6)规费、税金、安全文明施工费不得作为竞争性费用,应按照国家或省级、行业主管部门的规定计价。

(7)本工程按规定 使 用 商品砼和 使 用 预拌砂浆范围内。 (8)本次招标代理费由中标单位承担,收费按国家收费标准执行。

3.2.2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投标函中的投标总报价,此修改须符合本章第4.3款的有关要求。

3.3 投标有效期

3.3.1 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

3.3.2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

3.4 投标保证

3.4.1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前提交投标保证金,作为其投标文件的一部分;本次投标保证金额见前附表。

3.4.3投标人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两天内以现金形式前递交至招标代理公司。

3.4.4中标人确定后,若提交的是投标保证金的,其保证金在扣除本次招标代理费用后退还;未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招标人及时无息退还投标人。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回。

3.4.5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规定的投标保证金格式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联合体投标的,其投标保证金由牵头人递交,并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

3.4.6投标人不按本章第3.4.1、3.4.2、3.4.3项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作废标处理。

3.4.7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向未中标的投标人和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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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8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

(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协议书或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履约担保;

(3)投标人在投标时有弄虚作假、串通投标等违法行为的。

3.5 资格审查资料

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应按新情况更新或补充其在申请资格预审时提供的资料,以证实其各项资格条件仍能继续满足资格预审文件的要求,具备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3.6 备选投标方案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不得递交备选投标方案。允许投标人递交备选投标方案的,只有中标人所递交的备选投标方案方可予以考虑。评标委员会认为中标人的备选投标方案优于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制的投标方案的,招标人可以接受该备选投标方案。

3.7 投标文件的编制

3.7.1投标文件应按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其中,投标函附录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以提出比招标文件要求更有利于招标人的承诺。

3.7.2 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工期、投标有效期、质量要求、技术标准和要求、招标范围、农民工工资保障金、履约担保、使用商品砼和预拌砂浆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

3.7.3投标文件应用不褪色的材料书写或打印,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委托代理人盖章的,投标文件应附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投标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加盖单位公章或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盖章确认。签字或盖章的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7.4 投标文件正本一份, 副本份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正本和副本的封面上应清楚地标记“正本”或“副本”的字样。当副本和正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

3.7.5 投标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分别装订成册,并编制目录,具体装订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

4. 投标

4.1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4.1.1投标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包装密封,加贴封条,并在封套的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印章。

4.1.2 投标文件中的正本与副本应清楚地标记“正本”或“副本”字样,封套上应写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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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1.3 未按本章第4.1.1项或第4.1.2项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4.2 投标文件的递交

4.2.1 投标人应在前附表第4.2.2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4.2.2 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2.3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 4.2.4 招标人收到投标文件后,向投标人出具签收凭证。

4.2.5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4.2.6 奖励证书递交时间及地点见前附表。

4.3 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4.3.1 在前附表第4.2.2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但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

4.3.2 投标人修改或撤回已递交投标文件的书面通知应按照本章第3.7.3项的要求签字或盖章。招标人收到书面通知后,向投标人出具签收凭证。

4.3.3 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修改的投标文件应按照本章第3条、第4条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记和递交,并标明“修改”字样。

5. 开标

5.1开标时间和地点

招标人在前附表第4.2.2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地点公开开标,并邀请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5.2投标人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为废标,取消参加评标资格:

① 投标文件未按规定标志、密封;

② 未经法定代表人签署或未盖投标单位公章或未盖法定代表人印鉴; ③ 投标文件超过投标截止时间送达。 ④ 书写模糊无法辨认。 ⑤ 串通投标者。

5.3根据本招标文件规定否决不合格投标或者界定为废标后,有效投标不足三个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5.4 开标程序

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 (1)宣布开标纪律;

(2)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称,并点名确认投标人是否派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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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场;

(3)宣布有关人员姓名;

(4)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 (5)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确定并宣布投标文件开标顺序;

(6)按照宣布的开标顺序当众开标,公布投标人名称、标段名称、投标报价、质量目标、工期及其他内容,并记录在案;

(7)投标人代表、招标人代表、监标人等有关人员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 (8)开标结束。

6. 评标

6.1 评标委员会

6.1.1 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熟悉相关业务的代表,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以及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的确定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6.1.2 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 (1)招标人或投标人的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 (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

(3)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

(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

6.2 评标原则

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

6.3 评标办法

6.3.1本工程设招标控制价,招标控制价是招标人控制招标工程造价的最高限价,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均不得高于招标控制价,否则为无效报价。

6.3.2招标控制价由具有相应资质的中介机构根据招标文件、施工图纸、招标答疑纪要、补充通知(如果有的话)的要求进行编制,并已充分考虑了材料风险系数因素。

6.3.3本次招标采用百分制综合评分法。评标委员会在评标前应首先核验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所附证明文件的原件。评标委员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结合本工程的招标文件规定,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

一、 商务标(投标报价)的评标标准:(55分) 1、评标基准值:

评标基准值=招标控制价×50%+参与计算评标基准价的投标报价算术平均值×50%。 (算术平均值指各有效投标报价,去掉一个最高和一个最低报价后的算术平均值。当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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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投标报价少于五家时(不含五家),则取所有有效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

有效投标报价指低于招标人发布的投标控制价(招标控制价:780元/㎡(含规费、税金、安全文明施工费)) (含)的各有效投标人的投标报价。

2、投标报价得分:

当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与评标基准值相比,与评标基准值相等的得50分。当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高于评标基准值的,按每高1%在基本分50分的基础上扣2分,扣完为止;当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低于评标基准值的,按每低1%在基本分50分的基础上加1分,最多加5分。

投标报价低于评标基准价5%的得25分。 二、 技术标的评标标准:(25分) (一)主要施工办法:3分 1.施工准备:1分

2.确定各施工过程的施工顺序:1分

3.分部、分项,尤其是主要施工过程的施工方法:1分

4.保障冬、雨季施工措施:评委比较各投标人措施优劣,措施合理、可信、可行、有效者1分

(二)项目经理部及劳动力配置计划:2分 1.项目经理部组成情况:1分

2.分部、分项工程所需工种类别和级别:0.5分 3.分阶段施工计划投入劳动力人数:0.5分 (三)主要施工机械、材料供应计划:2分 1.满足工程施工所需的机械数量及供应计划:1分 2.满足工程施工所需的材料数量及供应计划:1分 (四)确保工程质量的技术组织措施:6分 1.质量管理体系、制度及质量保证体系:1分 2.关键部位质量控制:1分 3.工种岗位技术培训:0.25分 4.先进施工工艺:0.25分

5.选择检测、见证取样的保证措施:1分 6.分部分项分阶段验收步骤及办法:1分 7.完成质量目标奖惩办法:1.5分

(五)确保安全文明施工的技术组织措施:4分 1.完全管理组织:0.5分 2.专职安全管理人员:0.5分

3.特殊作业人员(电工、电焊工、架子工、机械操作工等):0.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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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已具备的安全设施或准备配置的安全设施:0.5分 5.安全防护措施:0.5分

6.大、中型施工机械管理:0.5分 7.文明施工技术组织措施:0.5分

8.安全、文明施工责任目标奖惩办法:0.5分 (六)确保工期的技术组织措施:3分

1.编制和施工节点,月、旬作业计划,定期落实计划实施:0.5分 2.交叉、流水施工作业:0.5分

3.合理调配机械、材料、劳动力:0.5分

4.设计、建设、施工、监理紧密配合,及时解决有关问题:0.5分

5. 确保工期完成的详细措施、奖惩办法:在基本分0.5分的基础上,由评委评议、比较各投标人措施优劣,措施最有效、有力、可信、可行者1分

(七)工期网络图:2分 1.施工过程项目划分:0.5分 2.编排合理的施工顺序:0.5分 3.网络图质量 0.5分 4.工序合理搭接:0.5分 (八)施工总平面布置图:2分 1.主要施工机械位置:0.4分 2.建筑材料、半成品的堆放:0.4分 3.临时供电、供水网的布置:0.4分 4.临时道路、排水的位置:0.4分 5.各种临时设施的位置与尺寸:0.4分

施工组织设计计分规则:以上八项内容若有缺项,该项为0分;若项目内容重点不突出,又不符合实际,评标委员会可酌情在该项得分中扣分。

三、 综合标的评标标准(20分)

(一)工期(3分)

工期为明工期(200日历天),投标工期与明工期相符得3分。超过要求工期者为不响应招标文件。

(二)质量:(3分)

投标人获得省级质量奖项或以上的得3分,获得市级质量奖项得2分。 (三)安全生产、文明施工(3分)

投标人获省级安全奖或以上的(含安全文明工地)得3分,获市级安全奖(含安全文明工地)得2分。

(四)项目经理(3分)

13

投标项目经理获省级或以上(含省级)优秀项目经理者得3分,获市级优秀项目经理者得2分。

(五)设计变更及预算外签证优惠率(3分)

有效投标人设计变更及预算外签证优惠率报0的不得分,其他最高者得3分,最低者得1分,其余按插入法计算得分。

(六)综合评价(2-5分)

评委根据投标单位的标书编制情况及公司信誉进行独立打分。 第十七条 各种证书加分规定

(一)各相同单项证书不累计,不重复计分,单项证书相同以最高证书加分为准。 (二)所有证书必须提供证书原件为准。

(三)按招标文件要求的时间和地点,投标人校验证书,每个单项只交一本证书,由投标人自行决定。

(四)所有证书均指由建设部、省人民政府、省建设厅、洛阳市人民政府、洛阳市建设委员会或以上部门委托的建筑业协会所颁证书可加分,其它一律不加分。

以上分值在计算过程和结果中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6.3.2 ??。 6.3.3 ??。

7. 合同授予

7.1 定标方式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外,招标人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7.2 中标通知

在本章第3.3款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招标人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未中标的投标人。

7.3签订合同

7.3.1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天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3.2 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

7.4 履约保证金

中标人应向招标人提供合同金额5%的承包商履约担保。无此响应投标无效。保证金在工程完工后7日内无息退还。

14

8. 重新招标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将重新招标: (1)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人少于3个的; (2)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后否决所有投标的。

9. 纪律和监督

9.1 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

招标人不得泄漏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9.2 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

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

9.3 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

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

9.4 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

9.5 投诉

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招标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有权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10. 工程款支付:

具体由业主与承包单位在签定施工合同时协商确定。

11.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5

第二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第一节 通用合同条款

通用合同条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07年版)的规定执行

第二节 专用合同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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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工程造价

第四章 图纸 第五章 技术标准和要求

本工程所采用的材料、设备和施工工艺,在实施过程中均应符合或遵循本规定、设计图纸中引用的和下列列出的技术规范和标准。所采用的规范或标准如出现不一致时,以标准高的为准。

1、《工程测量规范》GB 50026-93

2、《建筑地基处理技术规范》JGJ 79-2002 3、《建筑桩基技术规范》JGJ 94-94

4、《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2-2002 5、《建筑基坑支护技术规程》JGJ 120-99 6、《地下工程防水技术规范》GB 50108-2001 7、《地下防水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8-2002 8、《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4-2002 9、《冷拔钢丝预应力混凝土构件设计与施工规程》JGJ 19-92 10、《型钢混凝土组合结构技术规程》JGJ 138-2001 11、《砌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3-2002 12、《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建筑技术规程》JGJ/T 14-95 13、《中型砌块建筑设计与施工规程》JGJ 5-80 14、《多孔砖砌体结构技术规范》JGJ 137-2001 15、《屋面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7-2002

16、《建筑地面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9-2002 17、《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 50210-2001 18、《建筑防腐蚀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212-91 19、《外墙饰面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程》JGJ 126-2000 20、《塑料门窗安装及验收规程》JGJ 103-96 21、《组合钢模板技术规范》GB 50214-2001 22、《钢筋焊接及验收规程》JGJ 18-96

23、《钢筋焊接接头试验方法标准》JGJ/T 27-2001 24、《建筑钢结构焊接规程》JGJ 81-91 25、《建筑玻璃应用技术规程》JGJ 113-97 26、《普通混凝土配合比设计规程》JGJ 55-2000

17

27、《砌筑砂浆配合比设计规程》JGJ 98-2000 28、《混凝土泵送技术规程》JGJ/T 10-95 29、《建筑工程冬期施工规程》JGJ 104-97 30、《建筑边坡工程技术规范》GB 50330-2002

31、《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 50300-2001 32、《建筑防腐蚀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GB 50224-95 33、《混凝土质量控制标准》GB 50164-92

34、《回弹法检测混凝土抗压强度技术规程》JGJ/T 23-2001 35、《贯入法检测砌筑砂浆抗压强度技术规程》JGJ/T 136-2001 36、《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标准》GBJ 107-87

37、《建筑工程饰面砖粘结强度检验标准》JGJ 110-97 38、《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 59-99

39、《砌体工程现场检测技术标准》GB/T 50315-2000

40、《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程》JGJ 130-2001 42、《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JGJ 33-2001 43、《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 46-88 44、《建设工程施工现场供用电安全规范》GB 50104-39

45、其它与本工程相关的现行工程技术、施工验收标准及规范。

以上技术要求及规范与新规范、新技术、新标准不一致时,以新技术规范标准和施工图纸要求为准。

18

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

(项目名称)

投 标 文 件

投标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年 月 日

19

目 录

一、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三、授权委托书 四、投标报价 五、施工组织设计 六、项目管理机构 七、拟分包项目情况表 八、其他材料

20

六、项目管理机构

(一)项目管理机构组成表

执业或职业资格证明 职务 姓名 职称 证书名称 级别 证号

备注 养老保险 专业 31

(二)主要人员简历表

“主要人员简历表”中的项目经理应附项目经理证、身份证、职称证、学历证、养老保险复印件,管理过的项目业绩须附合同协议书复印件;技术负责人应附身份证、职称证、学历证、养老保险复印件,管理过的项目业绩须附证明其所任技术职务的企业文件或用户证明;其他主要人员应附职称证(执业证或上岗证书)、养老保险复印件。

姓 名 职 称 毕业学校 年 龄 职 务 学历 拟在本合同任职 年毕业于 学校 专业 主要工作经历 时 间 参加过的类似项目 担任职务 发包人及联系电话

32

六、拟分包项目情况表

分包人名称 法定代表人 营业执照号码 拟分包的工程项目 主 要 内 容 地 址 电 话 资质等级 预计造价(万元) 已经做过的类似工程 七、其他材料

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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