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脑费用(任何有关获得、制作这些信息的费用除外);
(4)模具、模板、设计图纸;
(5)雇员的衣物、工具和其他个人用品(助动车、自行车、手提电脑和移动电话等除外)。 本附加险条款与主险条款内容相悖之处,以本附加险条款为准;未尽之处,以主险条款为准。
096起重、运输机械扩展条款
经双方同意,本保险合同中列明的保险机械(含起重机、龙门吊、卷扬机、叉车、货梯等),在本保险合同中载明地址内使用过程中,由于碰撞、倾覆或因操作失误所造成的自身损失,保险人按照本保险合同的约定负责赔偿。
但下列损失,保险人不负责赔偿:
(一)操作人员无合格操作证、酒后以及处在药物麻醉状态中操作期间发生的损失; (二)自然磨损、锈蚀及轮胎爆裂造成的损失; (三)操作人员的故意或重大过失行为造成的损失。
本附加险条款与主险条款内容相悖之处,以本附加险条款为准;未尽之处,以主险条款为准。
097铁路机车车辆扩展条款
经双方同意,本保险合同中列明的被保险人自有的蒸汽机车、内燃机车、电力机车以及槽车、矿车等在厂区内或专用线上使用过程中,由于出轨、倾覆、碰撞所造成的机车车辆的损失,保险人按照本保险合同的约定负责赔偿。
但下列损失,保险人不负赔偿责任:
(一)驾驶人员无有效驾驶证、酒后以及处在药物麻醉状态中驾驶期间发生的损失; (二)机车的电机、电器设备使用过度或超电压、短路、自身发热等原因造成的本身损毁;
(三)在连接、调度车辆过程中因调度人员或驾驶人员的故意或重大过失行为造成的损失;
(四)所载货物与车辆车体之间的碰撞所致的损失。
本附加险条款与主险条款内容相悖之处,以本附加险条款为准;未尽之处,以主险条款为准。
098突然意外污染责任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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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条款扩展承保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内由突然、意外的污染引起的人身伤害和损失的赔偿责任,被保险人须证明该污染满足如下条件:
(1)污染是保险期间内发生的突然的、特殊及可查明的事件的直接结果。 (2)污染并非由于被保险人未采取合理预防措施所致。
本附加险条款与主险条款内容相悖之处,以本附加险条款为准;未尽之处,以主险条款为准。
099污闪、雾闪损失条款
兹经双方同意,本保险单项下扩展保险财产因“污闪”和“雾闪”造成的直接物质损失。“污闪”和“雾闪”适用电力行业定义。
本附加险条款与主险条款内容相悖之处,以本附加险条款为准;未尽之处,以主险条款为准。
100油气管道损坏扩展条款
经双方同意,由于下列原因导致本保险合同中载明的输油或输气管道本身的损失,保险人按照本保险合同的约定负责赔偿:
(一)地面突然下陷下沉;
(二)非被保险人及其雇员所有的或管控的牲畜、车辆及船舶等交通工具的碰撞。 本附加险条款与主险条款内容相悖之处,以本附加险条款为准;未尽之处,以主险条款为准。
101租用的设备及财产条款
兹经双方同意,本保险单扩展承保被保险人所租用的根据合同或契约应负责保险的设备及财产。但若有其他有同样效力的单独或特别保险存在时,本保险单仅负责超出该保险赔偿责任的部分。
本附加险条款与主险条款内容相悖之处,以本附加险条款为准;未尽之处,以主险条款为准。
102园林、绿化保险条款
兹经双方同意,保险人同意赔偿由于保险事故造成被保险人的园林、绿化的枯死或倾斜扶正费用,赔偿范围为苗木价,包括苗木费、苗木包装、运输到施工现场费用,但累计赔偿限额为***,每次事故免赔额***。
本保险单所载其他条件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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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弃权与禁止反言条款
双方一致同意,被保险人或投保人告知义务的履行仅限于保险人在承保前的书面询问,保险人签发保险单,表明保险人对保险标的的风险已有完全了解,因此,在发生事故损失时,保险人不得以投保人未对书面询问外的其他信息履行告知义务而拒赔。
本保险单所载其他条件不变。
104保险标的物陈述条款
保险人司与被保险人对于本保险单所载之保险标的物之定义发生异议时,保险人同意以被保险人现有财产账册分类为理赔基准。
本保险单所载其他条件不变。
105检修扩展条款
兹经双方同意,本保险扩展承保保险财产在工作或停机状态下,以清洗、大修或检修为目的拆卸,或在上述操作的过程中,或在随后的重新安装、试车、调试过程中因承保风险所造成的保险财产的损失。
本保险单所载其他条件不变。
106电子数据处理设备/媒介条款
兹经双方同意,本保险单承保所保财产直接物质损失或损坏的一切风险,包括: (1)数据处理系统包括其设备及属被保险人所有、租借或由被保险人控制的所有部件(保险人可要求提供详细清单);
(2)常用数据处理媒介指被保险人在数据处理操作中所使用的所有形式的转换数据和/或程序和/或指示装置,但所有这种未使用及未保险的财产除外。
本保单所载其他条件不变。
107重要文件/记录条款
兹经双方同意,本保险扩展承保保存放在保险单列明场所的金属文件柜中的贵重文件及档案的损失,但每次事故赔偿限额为________,累计赔偿限额为________。
本保单所载其他条件不变。
108保护现场条款
兹经双方同意,为使被保险人及时进行施救以便减少降低损失并尽快恢复正常生产运营,损失发生时,被保险人在第一时间进行拍照、做相应记录并通知保险公司后,保险公司允许被保险人及时对事故现场实施减损措施,即不要求完全保护现场。(如确需保留事故现场的,保险公司应即刻书面通知被保险人)保险人承诺在接到被保险人报案通知后尽快到现场处理索赔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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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9贵重文件特别条款
兹经各方同意,因本保险合同承保风险造成工程图纸及文件的损失的,对由该损失引起的重新绘制,重新制作费用,保险人负责赔偿。
本特别条款的累计赔偿限额: 本保险单所载其他条件不变。
110索赔期限特别条款
兹经各方同意,出险后,被保险人可在14天或经保险人同意延长的期限内向保险人提供书面的索赔资料。被保险人在上述期限期满后提出索赔的,由此增加的费用由被保险人自行承担。
被保险人的索赔期限,从知道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不得超过二年。
111合同终止特别条款
兹经各方同意,本合同不能自动终止。在任何情况下,依法律规定或本合同约定有权解除本合同的一方要求解除合同时应向对方发出解除合同通知书,在解除合同通知书送达对方时本合同解除。
112承保风险扩大特别条款
兹经各方同意,保险人主张承保风险扩大的,必须提供相关证据及各方共同认可的由相关机构所出具的证明文件。
113替代和修理条款
兹经双方同意,鉴于被保险人已缴付了附加的保险费,本保险扩展承保建筑物、机器设备在进行扩建﹑改建﹑维修﹑装修过程中由于保险事故导致的物质损失,但被保险人须以书面形式提前通知保险人并克尽职责防止损失发生.
本扩展条款项下总合同价不得超过人民币*** 本保险单所载其他条件均不变.
114计算机及其附属设备扩展条款
本保险单扩展承保保单有效期内计算机及其附属设备,由于本保险单承保范围内保险事故、电压的突然升高或降低、持计算机操作等级证及专业维修、检测的技术人员在操作、维修、检测中因非故意行为造成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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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保险单所载其他条件不变。
115场所外财产条款(60天)
兹经双方同意,对于为了修理、检修或避免受到承保风险的威胁而从保险单列明场所移走的保险财产,保险人扩展承保,但自移动之日起不得超过六十天,金额不得超过总保险金额的10%。
本保险单所载其他条件均不变。
116税项条款
兹经双方同意,对属本保险单保险责任范围内的风险造成的物质损失,在修理﹑重置或替换相关受损财产时,如须缴付关税及其他税项,即使在原来购买或进口该保险财产时已放弃关税及杂费和/或在保单生效之后才征收的,该税项将由保险承担.
本保险单所载其他条件均不变.
117机器损坏扩展条款
兹经双方同意,保险公司扩展承保保单明细表中列明的被保险机器及附属设备因由下列原因引起的突然的、不可预料的意外事故所导致的物质损坏或灭失:
(一)设计、制造或安装错误、铸造和原材料缺陷;
(二)工人、技术人员操作错误、缺乏经验、技术不善、疏忽、过失、恶意行为; (三)离心力引起的断裂;
(四)超负荷、超电压、碰线、电弧、漏电、短路、大气放电、感应电及其他电气原因。 本保单所载其他条件不变。
118资产确定条款
为了确定保险标的的名称,保险人同意接受被保险人会计簿册中所指定的标的名称。
119小型建筑安装工程项目扩展条款
兹经双方同意,鉴于投保人已缴付了附加的保险费,本保险扩展承保被保险人因业务需要而进行的小型建设安装工程项目,包括但不限于建筑物、机器设备在进行新建、扩建﹑改建﹑维修﹑装修、技改等过程中发生的属于建筑安装工程保险责任范围内的物质损失。本扩展条款项下每个工程合同价以****为限。
同时,本保单在保险期间内自动承保任何新的工程项目且被保险人应在工程开始90天内向保险公司进行申报,包括工程名称,预计造价,完工日期及测试期、维保期等。如果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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