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路工程工程建设项目管理办法

2018-11-06 16:37

3、按时填报周、月进度统计表,通过监理日志及时反映施工单位的施工管理动态。

4、当进度严重滞后于计划时,应分析进度滞后的原因,要及时向项目管理办反馈信息和调整月施工计划,提出保证阶段计划实施的补救措施和方案。

第十八条 每周六进行一次拉练检查,由总监办组织相关监理人员、各标项目经理、项目总工、项目管理办有关人员参加,对所有在施项目的进度、质量、环保、安全文明施工等各方面进行检查。应突出对重点工序、重点部位的检查。根据现场实际情况提前确定检查部位、内容。总监办做好检查纪录,对提出的问题制定整改措施,并以纪要形式次日下发施工单位并报项目管理办备案。

第十九条 坚持首件验收制度,并在监理实施细则中对首件验收项目、参加人员做出详细计划。

第二十条 分项工程开工前驻地监理工程师应加强质量预控工作,采取下发文件、会议交流、现场指导等手段,承包人制定保证措施避免产生不合格产品及工程质量缺陷。

第二十一条 监理应按照设计图纸、质量检验评定标准、技术规范、监理程序监督承包人,通过旁站、巡视、检测、试验和整体验收等手段,全面、及时地检查和控制工程质量,在监理实施细则中应对关键工序的旁站工作做出规划。监理人员每天必须坚持工地巡视并做监理日志。监理工程师必须对日志的真实性负责。

46

第二十二条 监理工程师对工程的检测、检验频率应不低于规范要求的30%,重点部位要求100%工序、100%查项目和100%查频率,即全频率验收。验收后应认真填写工序质量验收记录。监理人员应建立对每一分项工程的验收台帐。严格控制一次验收合格率,达到90%以上,要求监理每月对施工单位的一次验收合格率做真实统计。

第二十三条 项目管理办对监理工序验收情况、工作质量情况进行一定频率的抽检;对于工作质量差、抽检不合格的对责任人处理;对于造成恶劣影响的提请监督部门提出通报批评。

第二十四条 监理工程师对施工过程中发现或发生的质量隐患、质量缺陷或质量问题6小时以内通报项目管理办,质量事故2小时以内通报,并及时填写质量事故报告单按程序上报项目管理办。协助承包人分析质量事故产生的原因,提出处理方案和意见,督促承包人按批准的处理方案进行整改。

第二十五条 总监办应做好对施工单位进行阶段目标考核的基础工作。应根据考核办法和实施细则督促承包商全面落实阶段目标。加强过程控制,并通过有效手段做好相关资料的积累和整理工作。对于在工程实施过程中出现的工期滞后、质量问题等事件,总监办应及时采取相应措施,并将承包人的表现作为阶段考评的重要依据。

第二十六条 在承包人自保体系失效、质量失控、监理程序落实不利等违约情况出现时,总监办有权暂停分项工程施工并及时上报项目管理办,亦有权根据施工情况建议项目管理办暂停合同工程施工,

47

承包人整改后总监办签发复工令。

第二十七条 施工单位在进场一个月内,按照工程量清单规定的计算原则和计量方法,对工程量清单按分项工程进行分解和核算,及时、准确地完成清单核算成果表。

第二十八条 依据合同文件及程序要求,对承包人提交的中间计量单和月支付报审表进行认真审核,及时填写中间计量审批单、月计量汇总报审表,初签中期支付凭证,完成工程量现场确认工作后报项目管理办。

第二十九条 按程序受理工程变更及索赔事宜,经项目管理办报业主批准后予以实施。

第三十条 加强信息管理。 按业主认可的格式、内容和期限,编制总监办的监理周报、监理月报,支付月报及其它报表,经总监理工程师审批签认后报项目管理办。

第三十一条 建立上墙图表和工作台帐,并实施动态管理。如总监办在进场后20天内建立:组织机构框图、监理机构各岗位职责、工程平面图、形象进度图、支付S曲线图等;驻地办建立:工程平面图、关键部位平面或断面图、形象进度图、工程月进度计划实际进度统计对照表。监理工作过程中产生的各种文件、指令、记录或资料,要认真做好收发登记和统计分析,并建立控制性台账。

第三十二条 按项目管理办资料管理实施细则,定期、不定期监督检查施工单位技术资料整理、归档工作。

48

第三十三条 监理工程师对承包人提出申请交工的工程以及现场清理(包括临时用地、材料场和取土场等),进行现场确认。

第三十四条 对承包人的交工申请、结算申请进行评估,组织对拟交工程的检查和初验,审核竣工结算。

第三十五条 初签交工证书报项目管理办。

第三十六条 监理设专职人员负责督促、检查、指导承包人竣工资料的整理与编制,使其达到档案部门和项目管理办的要求,符合竣工文件的标准。

第三十七条 编制监理工作方面的竣工文件。

第三十八条 监督承包人认真执行缺陷责任期工作计划,检查验收剩余工程,对已交工的工程缺陷病害调查原因并确定其相应责任。

第三十九条 初签工程缺陷责任终止证书和初签最终支付证书,并报项目管理办。

第四十条 配合项目管理办和业主做好竣工验收和工程移交工作。

第四十一条 监理单位认真执行合同约定的有关强制性标准;应建立内部考核制度,加强对现场监理人员的工作考核,建立切实可行的奖惩制度,对违规的监理人员,监理行为采取措施,责令改正,对严重失职造成损失者,应予清退。

第四十二条 严禁发生由于监理单位的直接原因造成的承包人出现的严重背离合同的事件。

49

第四十三条 总监理工程师离岗两天以上、主要岗位成员离岗三天以上、其他人员离岗五天以上须在事前由总监理办公室向项目管理办书面报批。

第四十四条 项目管理办将通过日常管理及向承包商问卷方式及设立举报电话的方式,检查监理的纪律执行情况。

第四十五条 所有监理人员应对项目管理办相关管理人员的正常工作予以积极配合,如实反映情况。

第四十六条 所有进入现场监理人员应着装整齐、佩带胸卡、安全作业、规范服务。

二、对监理工作的履约评价

1、监理工作履约评价原则

A.目标结合原则:履约评价以实现监理目标为原则。 B.考核结合原则:履约评价以现场考核为依据的原则。 2、监理工作履约检查的方法 (1)日常巡视

项目管理办将在监理工作进行过程中,通过经常的现场工程巡视和现场监理工作检查,掌握现场监理人员的最基本的工作状况。

(2)现场抽查考勤

项目管理办将对总监办监理人员的到岗情况进行现场抽查,所有监理人员应在工作时间内坚守各自岗位。

(3)现场提问

项目管理办就工程现场的有关问题,将在工作中向监理人员随机

50

目 录

第一章 ××路改建工程概况及项目管理办法概要 第二章 ××路改建工程项目管理组织机构及项目管理 一 ××路改建工程项目管理组织机构 二 三 四 第三章 第四章 第五章 第六章 第七章 第八章 第九章 第十章 第十一章

××路改建工程项目管理办公室职能

人员组成与分工 管理人员岗位职责 名词解释及管理依据 设计审查配合工作 施工准备阶段的管理 质量管理 工程进度管理 工程(计量)支付管理 安全环保及文明施工管理 工程交工验收管理 监理管理

1

第一章 ××路改建工程概况及项目管理办法概要

(一)工程概况:

××路改建工程项目位于燕山山脉东南边缘与华北平原交接地带的门头沟区潭柘寺镇和王平镇境内,属中低山地貌。区内总体地势西高东低,山脉走向大致呈北东西南走向。区内平均海拔约500米,最低点王平村永定河各地带海拔约180米,全线最高点十字道海拔约772米。区内植被茂密,属中低山地貌,表层岩体为中等风化至强风化,属I、II类的坚硬岩和次坚硬岩,根据《中国地震动参数区划图》(GB18306-2001)为地震动峰值加速度为0.15g,中硬型较稳定场地。年平均气温11~12摄氏度,一月平均气温-3~-5摄氏度,七月平均气温16~18摄氏度。年平均降水量820毫米。7~9月为雨季,雨季降水量占全年的80%左右。11月至次年4月为冰冻期,最大冻深线为0.85米。

××公路改建工程是连接国道108线与国道109线的一条重要的三级县级公路,设计行车速度40Km/h。路线为越岭线,相对高差550米,路线主要控制点为起点南辛房,阳坡园、十字道、丰沙铁路立交桥和止点王平村,路线全长26.614公里。其主要工程量为挖土石方78.3万立方米,填方34.5万立方米,防护工程5.67万立方米,排水工程2.38万立方米/36200米,沥青混凝土路面21.03万平方米,水泥混凝土路面0.36万立方米。工程投资概算9539.37万元,平均每公里造价358.37万元,计划工期2007年7月~2008年12月,共计十八个月。

2

××路改建工程设计标准为三级公路。设计速度为40Km/h(局部困难路段30Km/h),平曲线最小半径30米,回头曲线最小半径20.5米,道路最大纵坡7%,最小坡长120米,路基宽8.5米,路面宽7.5米。桥涵设计荷载公路I级,涵洞与路基同宽,桥全宽9米,路基小桥涵设计洪水频率25年一遇。

为保证××路改建工程顺利实施,公路分局(甲方)委托技术咨询有限责任公司(乙方)负责该工程的项目管理工作。

(二)管理机构及职能

1、乙方派出有实际工作经验的人员组成本项目的专职管理机构常驻工地,并确定负责人。受甲方委托对工程的实施进行全过程管理,对甲方负责。

2、项目管理机构自备必要的办公住宿用房,交通工具、办公用品及其他办公生活用品,保证满足本项目管理服务的需要。

(三)管理范围

工程范围:工程说明中规定的全部工程项目。

工作范围:配合设计审查工作、工程的施工全过程管理,竣工文件编制的管理。缺陷责任期工程的管理。负责对施工方的质量、安全、进度、合同管理、环境保护等协调工作。

服务目标:确保安全、确保质量、确保工期、环保达标、节省投资。

(四)管理的内容

3

1、配合业主进行设计审查工作。 2、进行施工过程的全范围管理。 3、进行施工监理过程的全范围管理。

第二章

4

××路改建工程项目管理组织机构图

一、××路改建工程项目管理办公室组织机构图

项目管理办主任

安全环保部 技术质量工程部 计量合约部 二、 ××路改建工程项目管理办公室职能

项目管理办公室在业主领导下,对本工程项目的施工质量、施工

进度、计量支付、安全文明施工等进行全面管理。使工程达到质量优良、进度适当、费用合理、无施工安全事故的目标。

1、安全环保部:主要负责施工安全管理、施工环保管理、文明施工管理衣交通导改配合等。

2、技术质量工程部:工程质量管理、工程进度管理、试验检测等管理工作。

3、计量合约部:合同管理、计量管理、信息资料管理等。

三、人员组成与分工

5

(1)合同工程概况:合同工程名称;起止点桩号;结构物数量;道路和桥梁的设计标准;道路结构型式、面积,未完工程项目名称和数量等,并填写工程交接表。

(2)施工组织情况:承建单位名称;合同工期;工程开工日期、完工日期;主要施工组织部署和施工过程描述;质量保证体系、质量控制措施、质量控制活动描述;施工过程中出现的质量问题及其处理情况;质量自检和质量评价过程描述;资料整理情况等。

(3)工程质量评价:单位、分部、分项工程划分及数量;单位、分部、分项工程质量评定等级;分项工程合格率和优良品率;工程有无功能缺陷和质量缺陷,对功能缺陷和质量缺陷的解决方案等,并填写质量检验评定表和工程缺陷一览表。

(4)未完工程及缺陷责任期工作计划:详细阐明未完工程名称、部位、原因、数量以及实施计划、实施方案,并填写未完工程一览表。

第六条 监理单位组织工程初验检查

监理单位在接到施工单位提交的《交工验收申请》后,应立即组织对工程交工报告的审查和实地验收工作,对不符合合同要求的项目,下发《工程整改通知单》,要求限期整改,并结合整改结果,在《交工验收申请》上签署交工意见。

第七条 各项初验收合格后,项目管理办经业主同意向质量监督部门申请核验。核验由监督部门组织进行,按《公路工程竣工验收办法》京路建发(2006)260号文,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部第3号令关于

41

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执行。

第八条 项目管理办组织养护管理单位进行交工初验

项目管理办在接到监理单位提交的初验报告后,将及时约请业主和养护单位对已完工程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检查结果发出整改通知,要求施工单位限期整改。整改达标后,项目管理办约请设计、监理、质量监督、接管养护等单位进行初验。

第九条 业主主持召开交工验收会。在交工验收会中,交工验收小组主要工作有:

1、听取和审议项目管理办关于项目执行情况的报告。 2、听取和审议设计单位关于工程设计的情况报告。 3、听取和审议施工单位关于工程施工情况的报告。

4、听取和审议监理单位关于工程监理(含变更设计)情况的报告。

5、听取质量监督部门关于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情况的报告。 6、实地察看工程实体是否符合设计要求和质量标准。 7、检验施工单位编制的竣工文件是否齐全、合规。 8、提出交工验收评估报告。

第十条 举行交工验收仪式,签署交工验收证书。

42

第十一章 监理管理

一、监理管理办法

第一条 对监理工作的管理依据是本工程的招投标文件和合同文件,交通部颁发的监理规范及国家和北京市颁布的有关法规。

第二条 对监理的基本要求是严格监理、热情服务、秉公办事、一丝不苟、诚信自律,认真执行监理守则,全方位、全过程、全天候地对工程实施监理,履行“三控、两管、一协调”的监理责任和义务。

第三条 监理单位应按施工监理招标文件的要求组建由总监办,驻地办所构成的健全的监理机构,配备足够的监理人员及设备。

第四条 依据监理合同,总监办应在接到中标通知书15日内建立并健全有效的监理组织机构,并报项目管理办备案、审核。

第五条 总监办试验、检测人员能够独立进行各项试验、检测工作,并持证上岗。

第六条 监理人员进场人数及资质必须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根据工程施工重点的转移,监理部门在征得业主同意后,可在本工程内部适当调整人员工作岗位,严格履行监理合同,以保证工程始终受控。

第七条 监理单位应自业主发出中标通知书后,3天内组织首批人员进场,10日内监理人员全部进场。

第八条 自首批人员进场后的10天内制定出服务于本工程的各项规章制度及监理规划,3周内监理试验室应取得临时资质并进入正常工作状态。

43

第九条 监理单位自接到中标通知书后20天内,在了解工程特点的基础上编报监理程序及监理实施细则等监理文件,经项目管理办审核后报业主批准后予以实施。开工前应对监理人员进行岗位培训,随着工程进展,工作重点的转移,应分阶段对监理进行有针对性的培训,并作培训记录,加强职业素质和责任心教育。

第十条 总监办在接到中标通知书后10天内应组织有关人员熟悉合同文件,了解施工现场,掌握合同文件,接到设计施工图纸5天内进行图纸会审,实施监理工作交底,认真填写图纸会审记录和监理工作交底记录,并报项目管理办备案。对图纸中明显错误,由于未认真审核图纸而对工程造成工期、费用损失,按照造成损失折合的成本,结合监理单位承担的责任比例,承担损失额的1%—5%。

第十一条 总监办必须在工程开工前,按“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的规定指导承包人完成单位、分部、分项工程的划分工作,并于施工单位接到中标通知书20日内把划分结果报项目管理办。

第十二条 总监办测量组在接桩后7日内负责完成所有导线点、水准点的复核工作,两周内完成原地面线测量,核准填、挖方数量。各驻地办设专业测量工程师负责检查验收道路中线、结构物的高程及平面位置等各项工作。

监理办测量组应每月对导线点、水准点定期复核,并根据现场情况适当加大复核密度,将复核结果及时通知施工单位并报项目管理办备案。由项目管理办有关人员组织抽查。对施工单位的测量工作监理

44

未复核出错误而造成经济损失,监理单位按责任比例承担损失额的1%—5%。

第十三条 项目管理办将采取定期、不定期检查的方式对监理所有人员履约情况进行抽查。会同监理定期检查各标承包商主要人员履约情况,并做好检查记录。

第十四条 总监办在条件初步具备时及时召开第一次工地会,并按时下发会议纪要。

第十五条 总监办应严格、及时对承包人的施工组织设计及分项工程开工报告进行审批,重要项目施工方案需征求项目管理办意见后,再进行审批,现场监理监督按批准的方案施工。

第十六条 总监办根据项目管理办的有关要求对施工组织设计审批并报项目管理办备案后,在质量目标、总体施工进度计划、阶段施工进度计划、永久性工程材料、基准点复核及其他有关证明资料合规、齐备(包括设计文件正确无误)且得到批准的前提下,发布合同工程开工令。

第十七条 监理单位应根据合同文件要求,核准施工单位的总体施工进度计划、阶段计划,监督承包人按计划实施工程。

1、在计划实施上监理单位应会同施工单位将阶段计划分解为周计划和月计划,监理批复的月计划、周计划(按工作面附有工、料、机数量配备表和形象进度图)应满足工程阶段计划的要求。 2、监理单位应重点抓月计划的实现和周计划的落实。

45

和费用索赔的依据,承包人还应按监理工程师要求的合理间隔时间,及时提交说明累计索赔的理由、数量与资料。

(2)索赔意向批准后且在索赔事件结束后3日内,承包人必须向驻地监理工程师提交正式的“索赔申请报告”,并附所有相关文件资料。否则视为承包人对索赔权利的放弃。

(3)索赔申请报告的内容

①索赔申请依据的合同条款、理由; ②各项费用清单; ③索赔费用的金额; ④费用清单说明;

⑤与索赔事件有关的文件、原始证明资料; ⑥索赔申请报告表格(由监理确定合适的表格)。

5、总监办评审。总监办组成专门的索赔评估小组对索赔项目进行考察,对索赔费用进行最终评审,7日内报送项目管理办。

6、评审报告的批准。接到评审报告后10日内项目管理办组织有关部门在业主的主持下完成审批工作。审核及批准的权限严格执行业主的《工程变更与索赔管理办法》中四级分工授权负责制的规定。经批准的报告将作为索赔费用支付的依据。

7、索赔程序按分局规定有关表格办。

31

第九章 安全、环保及文明施工管理

第一条 为深入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强化工程建设文明安全施工管理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和程序化,确保职工的安全与健康、确保工程建设的顺利实施,依据国家,结合施工现场的具体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包括安保组织机构的设置,文明安全施工教育,文明安全施工教育,目标责任受理,施工现场场容管理,安全生产管理,施工现场保卫消防管理,环境保护环境卫生管理,交通安全管理等。

第三条 明确各级管理人员职责范围,建立健全责任制,建立和完善各种规章制度、办法和措施,要求制度、办法、措施上墙,便于监督检查。

第四条 各施工项目经理部,要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加强对所属职工文明安全施工教育,学习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规章。学习安全操作规程和规范,提高全体人员的文明施工、安全施工意识,教育到位率达到100%。

第五条 对于新进入施工现场的临时施工人员,要严格执行有关部门规定的“三证管理”,即“身份证,做工证、暂住证”,严格三级安全教育,即:“入场教育,班组教育、从事本岗位工作的教育”,教育情况有登记、有教育记录,有受教育本人签字,存档备查。在进

32

行安全教育的同时,进行遵纪守法教育,特殊作业人员必须有从事原工种工作的安全教育记录,持有效证件上岗。

第六条 施工现场驻地要有明显的标识,有安全施工、文明施工的宣传标志、标牌、警示牌。要采用多种形式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推广文明安全施工的好经验,好的管理方法。

第七条 文明安全施工的控制指标。

1、施工、机电、压力容器伤亡事故指标为“零”; 2、交通、无重大人员伤亡事故,甲方责任指标为“零”; 3、工伤频率指标不超3‰;

4、治安、保卫、发案率指标为“零”; 5、火灾事故指标为“零”;

6、煤气中毒、食物中毒、伤亡为“零”;

7、环保、环卫无政府点名或新闻曝光指标为“零”; 8、无挖损地下电缆、文物、事故、指标为“零”。

第八条 凡发生控制指标内的事故和案件的施工单位,不得参加月和阶段考核评比工作,屡次发生重大事故和某件新闻曝光等造成严重影响的单位,依据合同文件有关规定处理。

第九条 各施工项目经理部要结合单位的情况,根据控制指标内容,层层签订文明安全施工责任书,责任书签订率必须达到100%。

第十条 工程施工必须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各国安全生产法》和《公路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程》等国家法律和行业标准,严禁违规

33

指挥,违章作业和违反劳动纪律的“三违”现象发生。

第十一条 严格做好施工过程中的安全技术交底工作,每项必交。做到与工程技术同交底、同验收、同考核。交底资料要齐全,归档备查。

第十二条 施工现场场容管理。

1、施工现场用地必须以管理部门批准的工程建设用地范围为准,对市容和交通安全有影响的施工现场、生活驻地要进行围挡,设有安全警示标志。

2、施工现场大门内侧明显处应设置施工标牌,现场平面布置图和安全生产、保卫、消防、环境保护、文明施工制度板,标志牌应标明工程项目名称、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项目经理和开、竣工日期及监理电话,工程管理人员应配戴胸牌上岗。

3、现场及驻地搭建的临时设施应当符合安全,消防,保卫,环境保护,以及防疫和市容管理部门的规定,工程完成立即拆除,清理干净,恢复原貌。

4、施工现场的职工、临时工的生活设施符合卫生、通风、照明等要求。冬季取暖使用炉具安装要符合规定,有专人管理,定期检查,清理灰尘,防止火灾和煤气中毒事故发生。

第十三条 安全生产管理。

1、各项目经理部要加强安全生产管理,严格执行国家、市政府、业主等有关安全的规定,杜绝各类事故的发生。施工中一旦发生事故,

34

施工单位应采取紧急措施,进行全力抢救,把人员伤亡和事故损失降到最低程度,并派专人保护事故现场,及时上报项目管理办和业主有关领导。

2、施工现场应合理布置临时用电系统,配电室必须设置围栏,配有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施工现场用电线路、用电设施的架设、安装使用必须符合规范要求。

3、施工现场使用的小型机电设备,电气焊等必须按规定配备有效地安全防护装置,要有安全操作规程和负责人。加强使用前检查和使用后的保管,做好防雨,防漏电工作。

4、在有高低压线路施工的作业现场,大型机械设备和运输车辆在进入现场前要做好勘察工作,确认安全无误后方可进入,杜绝触电事故的发生。

5、施工单位在施工时,对施工现场已探明的地上、地下各种通讯设施应采取措施加以保护。施工时如发现未探明地下电缆管线、文物、古化石、爆炸物等应保护好现场,并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待处理再进行施工。

6、施工现场所使用的各种材料和料具要加强保护和管理,使用前核实清楚,使用后有专人管理,码放整齐,场地干净,废旧材料及时清理,远离火源,做好防雨和保护工作。

7、工作人员进入现场后必须按规定配备各种安全防护用品。防护用品不得随便移为它用,严禁违章使用。

35

8、各项目经理部的主管安保工作的经理和专职人员,必须加强本项目工地的自检自查工作,做到勤检查,勤监督,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将隐患和事故苗头消灭在萌芽状态之中,杜绝各类事故的发生。坚持每日填写检查记录及问题和事故隐患的处理结果。

第十四条 施工现场保卫消防管理。

1、加强施工现场和驻地的值班巡逻,严格执行领导带班制度,遇有重大活动、节、假日,领导不得擅自离开岗位,不允许请假。要建立值班记录,有值班联系人,有值班电话。值班人员要认真负责,具有及时处理突发事件的能力。

2、要加强汉安巡逻人员的管理,严格管理制度,坚守岗位,认真负责,做好防盗防抢防火等项工作。

3、认真贯彻执行《北京市消防条例》加强全员防火安全教育,提高防火意识,杜绝火灾事故的发生。施工工地灭火器材的配备,要根据《条例》规定,配齐各种型号的灭火器材,经常检查保持灵敏有效。灭火器材的存放,要防雨防晒,有固定地点不能擅自挪为它用。

4、施工现场和生活驻地内的用火,要执行用火证制度。用火证要有用火工作种类,用火地点、使用人、保管人。项目经理部要有用火数量统计,存档备查。

第十五条 环境保护管理。

1、施工单位要遵守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规章和规定,采取切实有效措施控制现场的扬尘、噪声,消除固体废物、污水对环

36

境的污染。

2、对施工中机械设备产生的噪声要采取有效措施,坚持文明施工,做到便民、利民、不扰民。

第十六条 环境卫生管理。

1、施工现场和生活区内的环境卫生管理工作责任要落实到人,定期进行检查及抽查,有文字记录,有整改意见有处理结果。

2、施工现场要整齐、干净。施工材料分类码放,废旧材料集中堆放,杂物杂草及时清理。

3、生活区院落内要平整,办公室、会议室、宿舍要做到整齐清洁。生活垃圾集中堆放,定期运送到垃圾消纳场,严禁随意泼洒污水弃污物,做好灭蚊、灭蝇、灭鼠工作,防止疾病的传播。要建立卫生责任区制度,定期打扫清理、定期检查。

4、食堂要严格执行卫管理制度,炊事员必须有健康证,持证上岗。食堂用具要经常清洗,保持卫生清洁 ,防止食物中毒,身体健康。

第十七条 交通安全管理。

1、施工单位要加强自有车辆的安全管理,加强司机的安全教育,认真遵守交通法规,减少违章,杜绝事故发生。

2、驾驶员要有固定的学习时间,不断提高他们安全行车意识,坚决杜绝酒后驾车和疲劳开车。要关心他们的生活,要安排好休息,解决后顾之忧,确保行车安全。

37

第十八条 安全文明施工资料管理

安全文明施工的安全工作原始记录须齐全,会有记录、大会出纪要、培训学习有签到、检查有报告、事故有处理结果,安全工作必须内业资料齐全。

第十九条 安全管理与监理的安全责任

1、工程监理单位和监理工程师应当依据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实施监理,并对工程安全承担监理责任。

2、工程监理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中认真审查其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或专项方案中安全措施是否到位,是否符合强制性标准。

3、工程监理在实施监理过程中,发现安全隐患应要求施工单位整改,并向上级报告。问题严重的令停工整改,施工单位不得推不执行。

第二十条 施工单位的安全责任

1、施工单位主要负责人依法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 2、施工单位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产教育培训制度、定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保证安全需资金投入,定期和不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并做好原始记录工作。

3、施工单位应建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门安全管理人员,专门从事安全管理工作,施工管理人员应人人管理,人人有安全责任。

4、实行总承包的由总承包单位对施工现场安全负责。 5、施工单位应依据国务院393号令和分局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规定

38

做为工作。

6、监理工程师和项目管理办人员均应实行人人管生产,人人管安全机制,人人均须做好安全工作,人人有安全责任。

39

第十章 工程交工验收管理

第一条 为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程序,保证工程质量,依据交通部颁发的《公路工程竣工验收办法》和业主下发的《工程建设管理制度汇编》的规定,结合本办法。

第二条 由业主成立交工验收领导小组,负责交工验收的领导工作。

第三条 由业主、项目管理办及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监督单位、养护管理单位组成交工验收组。

第四条 交工验收组在业主验收领导小组的指导下开展工作。交工验收由项目管理办负责组织完成。

第五条 施工单位提交交工验收申请报告

1、施工单位应抓紧进行收尾工程,在确保基本完成合同规定的工程内容且质量符合合同规定标准,并经监理验收确认后,通过驻地办向总监办提出交工验收申请报告。当受客观条件限制,无法完成合同规定的全部工程内容,但已完成合同规定的主要工程内容,且基本满足使用功能要求时,经监理工程师同意,也可以提出交工申请报告。

2、施工单位应填写交工验收申请单,后附交工验收申请报告。交工验收申请报告的主要内容包括:合同工程概况、施工组织情况、工程质量评价及其工程缺陷或问题、未完工程及缺陷责任期工作计划。

40


公路工程工程建设项目管理办法.doc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到电脑 下载失败或者文档不完整,请联系客服人员解决!

下一篇:2012年6月心病科前三位病重优化

相关阅读
本类排行
× 注册会员免费下载(下载后可以自由复制和排版)

马上注册会员

注:下载文档有可能“只有目录或者内容不全”等情况,请下载之前注意辨别,如果您已付费且无法下载或内容有问题,请联系我们协助你处理。
微信: QQ: