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心灌区水利工程监理规划

2018-11-08 14:51

(3) 在监理处提出调解方案后由总监理工程师进行争议调解; (4) 当调解未能达成一致时,由总监理工程师在施工合同规定的期限内提出处理该合同争议的意见;

(5) 在争议调解过程中,除已达到了施工合同规定的暂停履行合同的条件之外,监理处则要求施工合同的双方继续履行施工合同。 7.4.6.2在总监理工程师签发合同争议处理意见后,业主或承包商在施工合同规定的期限内未对合同争议处理决定提出异议,在符合施工合同的前提下,此意见将成为最后的决定,双方必须执行。

7.4.6.3在合同争议的仲裁或诉讼过程中,监理处接到仲裁机关或法院要求提供有关证据的通知后,将公正地向仲裁机关或法院提供与争议有关的证据。

7.4.7合同的解除

7.4.7.1施工合同的解除必须符合法律程序。

7.4.7.2当业主违约导致施工合同最终解除时,监理处将就承包商按施工合同规定应得到的款项与业主和承包商进行协商,并按施工合同的规定从下列应得到款项中确定承包商应得到的全部款项,并书面通知业主和承包商:

(1) 承包商已完成的工程量表中所列的各项工作所应得的款项; (2) 按批准的采购计划订购工程材料、设备、构配件的款项; (3) 承包商撤离施工设备至原基地或其他目的地的合理费用; (4) 承包商所有人员的合理遣返费用; (5) 合理的利润补偿;

(6) 施工合同规定的业主应支付的违约金。

7.4.7.3由于承包商违约导致施工合同终止后,监理处将按下列程序清理承包商的应得款项,或偿还业主的相关款项,并书面通知业主和承包商:

(1) 施工合同终止时,清理承包商已按施工合同规定实际完成的工作所应得的款项和已经得到支付的款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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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施工现场余留的材料、设备及临时工程的价值;

(3) 对已完成工程进行检查和验收、移交工程资料、该部分工程的清理、质量缺陷修复等所需的费用; 施工合同规定的承包商应支付的违约金。 7.5 信息管理

7.5.1信息管理制度及措施

本工程的信息管理工作量大,为解决工作面大,施工点多,工序、工种复杂,现场情况变化大等问题,要达到快捷、明了、传递远程、快速的目的,结合我中心的计算机管理优势,所有信息均采用计算机管理。

(1)为保证工程建设项目资料和信息收集整理、归档与工程建设进度同步;资料和信息分类明确、层次清楚、条理明了、综合性强,资料和信息全面完整、准确、及时、可靠、传递畅通的目的,我中心建立了一套信息管理工作程序(见下图),信息的收集、整理、处理和保存均按程序进行。 (2)监理工程师待工程开工后,制定详细的信息管理人员守则上墙,监理工程师信息管理员必须认真遵守此守则。

(3)选配既有丰富的施工监理经验,又懂文档管理和计算机应用的复合型人才参加信息和合同管理工作,采用计算机为辅助手段建立以合同管理为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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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的网络进度控制管理系统,投资控制管理系统,质量控制管理系统,合同控制管理系统,文档管理系统以及安全、水文、气象、环保控制管理系统的快速、远程、准确的综合控制管理系统,运用网络传递信息。

(4)根据国家关于工程监理工作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工程的实际情况,监 理工程师将文件资料分为行政管理性、法规性文件,工程项目文件,质量、工期、投资控制文件,工程验收文件等,并且根据文件资料的分类建立相关的信息编码系统,具体的信息编码系统如下:

(5)文件的归档、传送和处理程序均按照相关文件的规定执行,以便查阅及管理。

(6)监理工程师采取有效的手段,做好工程实施阶段各种信息的收集、整理、归档和反馈,并保证现场记录、试验、检验及质量检查等资料的完整性和准确性,以定期和不定期的文件向项目法人提供信息。 1)定期的信息文件——监理月报 监理月报的主要内容:

a.项目概述:包括项目位置、项目主要特征及合同情况简介; b.大事记;

c.工程进行与形象面貌; d.资金到位和使用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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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管理、法规性文件 G-1 中央部委、协会文件 G-2 地方政府、协会文件 G-3中心文件 G-4 技术标准有效版本目录 项目监理处文件资料编号系统 工程项目文件 X-1 勘察设计文件(不含图纸) X-2 设计承包合同、协议 X-3 施工承包合同、协议 X-4 建设监理合同、协议 X-5 加工订货合同、协议 X-6 项目建设其他文件 质量、工期、投资控制文件 K-1 分承包方资质审查材料 K-2 承包方(含分承包)技术员工资格材料 K-3 设计交底资料 K-4 工程开工报审资料 K-5 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报审资料 K-6 施工进度计划报审资料 K-7 施工测量放线报审资料 K-8 填土及原材料质保资料 K-9 试验室资质和检测设备检定资料 K-10 监理复试资料 K-11 工程洽商与设计变更资料 K-12 工程量计量与工程款支付资料(合同内外) K-13 工、料、机动态月报资料 K-14 监理通知、指令、备忘录 K-15 发包方指示、令 K-16 质量问题处理资料 K-17 监理例会、协调会记录 K-18 中心领导巡检记录 K-19 监理工作总结 K-20 质检站检查资料 K-21 其他“三控”有关资料 工 程 验 收 资 料 Y-1 单元工程验收资料 Y-2 分部工程验收资料 Y-3 竣工验收资料 Y-4 其它验收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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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质量控制:包括质量评定、质量分析、质量事故处理等情况; f.合同执行情况:包括合同变更、索赔和违约等; g.现场会议和往来信函:包括会议记录、往来信函;

h.监理工作:包括监理组织框图、资源投入,重要监理活动、图纸审查、发放。技术方案审查、工程需要解决的问题和其他事项;

j.承包商情况:包括劳动力的动态、投入的设备、组织管理和存在的问题; i.安全和环境保护; k.工程进展图片;

l.其他:包括水文和气象等自然情况。 2)不定期的监理工作报告:

a.关于工程优化设计、工程变更的建议;

b.投资情况分析预测及资金、资源的合理配置和投入的建议; c.工程进度预测分析报告。 3)日常监理文件:

a.监理日志及施工大事记; b.施工计划批复文件; c.施工措施批复文件; d.施工进度调整批复文件; e.进度款支付确认文件; f.索赔受理、调查及处理文件; g.监理协调会议纪要文件; h.其他监理业务来往文件。 7.5.2信息管理的职责与任务

制定信息管理制度。

建立工程建设项目分解与信息编码系统。

工程建设各方建设行为及管理过程中各类信息(包括影像资料)的采集、分析、处理、存储与反馈。

情报资料检索,技术图书资料检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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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博州温泉县农业综合开发莫托中型

灌区节水配套改造项目

监 理 规 划

新疆新通工程监理有限责任公司博州分公司

莫托中型灌区节水配套改造项目工程监理部

二零一一年

工程名称:新疆博州温泉县农业综合开发莫托中型灌区

节水配套改造项目

项目总监:黄

编 写:黄

批 准:王青龙

俊 俊

监 理 1

规 划

目 录

1.工程概况 2.监理工作范围 3.监理工作内容 4.监理工作目标 5.监理工作依据 6.准备阶段监理工作 7.监理工作方法及措施 7.1投资控制 7.2质量控制 7.3进度控制 7.4合同管理 7.5信息管理 7.5组织协调工作

8.监理组织机构及监理人员配置 9.编制的监理实施细则目录 附录

附录一:监理人员岗位职责 附录二: 监理工作制度

附录三:工程量计量控制程序框图 附录四:投资控制程序框图 附录五:进度控制程序框图 附录六:质量控制程序框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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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博州温泉县农业综合开发莫托中型灌区节水配套改造项目

监 理 规 划

1. 工程概况:

温泉县位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西北部,博尔塔拉河上游河谷地带,天山西段北麓、准噶尔盆地西缘。东邻博乐市,南隔别珍套山与霍城县相傍,西部和北部分别以空郭罗鄂博山和阿拉套山西段为界与哈萨克斯坦毗邻。县城博尔塔拉镇距乌鲁木齐市公路里程625千米。全县总面积5904.85平方千米。

莫托中型灌区节水配套改造项目,莫托灌区从大库斯台河、莫托沟和阿尔夏提河三条河流引水,为自流灌溉工程,规划灌溉面积为5.98万亩。总项目分为五个标段,包括莫托沟引水渠首、大库斯台河左岸引水干渠、莫托干渠、阿尔夏提河右岸引水干渠、莫托支渠和苏木支渠。大库斯台河左岸引水干渠防渗改造7.21KM,莫托干渠防渗改造3.36KM,阿尔夏提河右岸引水干渠防渗改造6.59KM,莫托支渠6.73KM,苏木支渠1.1KM。建设干支渠建筑物85座,其中节制分水闸38座,渡槽3座,沉砂池1座,饮羊池2座,农桥24座,陡坡27座,全渠道控制系统4套。建设灌区量水堰5座,自动化监测设备1套,管理站房1座220m2。

莫托中型灌区节水配套改造项目的各标段建设内容具体情况是: (1) 莫托干渠全长3.36公里,新建沉砂池1座,节制分水阀4座,

渡槽1座,饮羊池2座,农桥3座,陡坡22座。

(2) 大库斯台东干渠由大库斯台河渠首引水,渠道全长7.21公里,

节制分水阀3座,渡槽1座(已建利用),农桥2座。 (3) 阿尔夏提西干渠由阿尔夏提河渠首引水,渠道全长6.59公里干

渠共有节制分水阀10座,农桥14座。

(4) 莫托支渠全长6.73公里,新建节制分水阀17座,渡槽2座,农

桥4座。

(5) 苏木支渠全长1.1公里,新建节制分水阀4座,农桥1座,陡坡

5座。

3

莫托中型灌区节水配套改造项目建设管理办公室组织了业主单位、设计单位技术人员及与各个标段工程相关人员,对温泉县农业综合开发莫托中型灌区节水配套项目进行现场踏勘,并根据可研报告确定了工程项目内容,详见表。

工程等级、标准和规模

1、参照水利部颁发的《水利水电枢纽工程等级划分及设计标准》和该标准的补充规定,确定莫托中型灌区节水配套改造项目等级为Ⅳ等。

2、建筑工程设计标准:按部颁文件规定,建筑物均按Ⅴ级建筑物标准设计。 3、建设规模:

按照水利基本建设项目审批与实施的程序,本期投资为莫托中型灌区节水配套改造项目建设。根据可研报告与评审、核定的工程总投资为1570万元元。

工程总投资:静态:1570万,为财政和水利厅批准的本工程年度总投资。

动态:为财政和水利厅批准的本工程年度总投资。

项目法人:温泉县水利管理站 建设单位:温泉县水利管理站 设计单位:新疆牧区水利规划设计所

监理单位:新疆新通工程监理有限责任公司博州分公司 施工单位:新疆永顺建筑安装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第一标段)

新疆建博建筑工程安装有限责任公司 (第二标段) 新疆隆泉建筑安装有限责任公司 (第三标段) 新疆建博建筑工程安装有限责任公司 (第四标段) 新疆博乐新世纪建筑安装有限责任公司 (第五标段)

2.监理工作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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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3.4.1修订进度计划

不论何种原因发生工程的实际进度与合同进度计划不符时,监理工程师都将要求承包商按监理工程师的指示在28天内提交一份修订的进度计划报送监理工程师审批,监理工程师应在收到该进度计划后的28天内批复承包商。批准后的修订进度计划作为合同进度计划的补充文件。

7.3.4.2赶工措施

不论何种原因造成施工进度计划拖后,监理工程师将要求承包商按监理工程师的指示,采取有效措施赶上进度。并要求承包商在向监理工程师报送修订进度计划的同时,编制一份赶工措施报告报送监理工程师审批。

赶工措施应以保证工程按期完工为前提调整和修改进度计划。 7.3.4.3单元工程(或分部工程)进度计划

监理工程师认为有必要时,将要求承包商按监理工程师指示的内容和期限,并根据合同进度控制要求,编制单元工程(或分部工程)进度计划报送监理工程师审批。

7.3.4.4提交资金流估算表

按7.3.2.2的规定,要求承包商向监理工程师报送施工总进度计划的同时,按专用合同条款规定的格式,监理工程师还将要求承包商向监理工程师提交按月的资金流估算表。估算表应包括承包商计划可从项目法人处得到的全部款额,以供项目法人参考。此后,有必要时,监理工程师还将要求承包商在指定的期限内提交修订的资金流估算表。

7.3.5进度控制流程 见附录6。 7.4合同管理

监理工程师将遵循“守法、诚信、公正、科学”的工作准则,从投资控制、进度控制、质量控制的角度,分析合同执行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问题和风险,以便及早预测和采取相应的对策。解决合同执行中的问题,正确处理合同争议,包括索赔,为工程顺利实施作好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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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4.1责任和费用

对于以下各条中的各方责任和费用按施工合同规定处理。 7.4.2工程暂停及复工

7.4.2.1总监理工程师在签发《工程暂停令》时,将根据暂停工程的影响范围和影响程度,确定工程项目停工的范围,并按照施工合同和委托监理合同的约定签发。

7.4.2.2在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总监理工程师将签发《工程暂停令》: (1) 业主要求暂停施工、且工程需要暂停施工; (2) 为了保证工程质量而需要进行停工处理;

(3) 施工出现了安全隐患,总监理工程师认为有必要停工以消除隐患; (4) 发生了必须暂时停止施工的紧急事件; (5) 承包商未经许可擅自施工,或拒绝监理处管理。

7.4.2.3由于非承包商且非上条中(2)、(3)、(4)、(5)款原因时,总监理工程师在签发《工程暂停令》之前,将就有关工期和费用的事宜与业主、承包商进行协商。

7.4.2.4由于业主原因,或非承包商原因导致工程暂停时,监理工程师将如实记录所发生的实际情况。由总监理工程师在施工暂停原因消失、具备复工条件时,及时签署《工程开工/复工报审表》,指令承包商继续施工。

7.4.2.5由于承包商原因导致工程暂停,在具备复工施工条件时,将审查承包商报送的《工程开工/复工报审表》及有关材料,符合要求时,由总监理工程师签署《工程开工/复工报审表》,指令承包商继续施工。

7.4.2.6总监理工程师在签发《工程暂停令》到签发《工程开工/复工报审表》之间的时间内,将会同有关各方按照施工合同的约定,处理因工程暂停引起的工期、费用等有关问题。

7.4.3工程变更的管理

7.4.3.1监理处将按下列程序处理工程变更:(1)设计单位对原设计存在的缺陷提出的工程变更,应编制设计变更文件;业主或承包商提出的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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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变更,提交总监理工程师审查。审查同意后,由业主转交原设计单位编制变更文件。

(2)监理处将了解实际情况和收集与工程变更有关的资料。 (3)总监理工程师将根据实际情况、设计变更文件和其它有关资料,按照施工合同的有关条款,在指定专业监理工程师完成下列工作后,对工程变更的费用和工期作出评估:

(4)确定工程变更项目与原工程项目之间的类似程度和难易程度; (5)确定工程变更项目的工程量; (6)确定工程变更的单价或总价。

(8)总监理工程师将就工程变更费用和工期的评估情况与业主和承包商进行协调。

(9)总监理工程师签发《工程变更单》。

(10)监理处将根据《工程变更单》监督承包商实施。 7.4.3.2监理处处理工程变更应符合下列要求:

(1)监理处在工程变更的质量、费用和工期方面取得业主授权后,将按施工合同规定与承包商进行协商,经协商达成一致后,由总监理工程师将协商结果向业主通报,并由业主和承包商在变更文件上签字;

(2)在监理处未能就工程变更的质量、费用和工期方面取得业主授权时,由总监理工程师协助业主和承包商进行协商,并达成一致;

(3)在业主和承包商未能就工程变更的费用等方面达成协议时,由监理处提出一个暂定价格,作为临时支付工程款的依据。该工程款最终结算时,以业主和承包商达成的协议为依据。

7.4.3.3在总监理工程师签发《工程变更单》之前,要求承包商不得实施工程变更。

7.4.3.4未经总监理工程师审查同意而实施的工程变更,监理处将不予计量。

7.4.3.5所有变更必须符合施工合同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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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4.4费用索赔的处理

7.4.4.1监理处处理费用索赔的依据:

(1) 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工程项目所在地的地方法规; (2) 本工程的施工合同文件;

(3) 国家、部门和地方有关的标准、规范和定额; (4) 施工合同履行过程中与索赔事件有关的凭证。

7.4.4.2当承包商提出费用索赔的理由同时满足以下条件时,监理处才予以受理:

(1) 索赔事件造成了承包商直接经济损失; (2) 索赔事件时由于非承包商的责任发生的;

(3)承包商已按照施工合同规定的期限和程序提出《费用索赔申请表》,并附有索赔凭证材料。

7.4.4.3承包商向业主提出费用索赔,监理处将按下列程序处理: (1)承包商在施工合同规定的期限内向监理处提交对业主的费用索赔意向通知书;

(2)总监理工程师指定专业监理工程师收集与索赔有关的资料; (3)承包商在施工合同规定的期限内向监理处提交对业主的《费用索赔申请表》;

(4)总监理工程师初步审查《费用索赔申请表》,符合第7.8.4.2条规定时予以受理;

(5)总监理工程师进行费用索赔调查,并初步确定一个额度后,与承包商和业主进行协商;

(6)由总监理工程师在施工合同规定的期限内签署《费用索赔审批表》,或在施工合同规定的期限内发出要求承包商提交有关索赔报告的进一步详细资料的通知,待收到承包商提交的详细资料后,按本条的第(4)、(5)、(6)款的程序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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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4.4.4当承包商的费用索赔要求与工程延期要求相关联时,总监理工程师在作出费用索赔的批准时,将与工程延期的批准联系起来,综合作出费用索赔和工程延期的决定。

7.4.4.5由于承包商的原因造成业主的额外损失,业主向承包商提出费用索赔时,总监理工程师在审查索赔报告后,将公正地与业主和承包商进行协商,并及时作出答复。

7.4.5工程延期及工程延误的处理

7.4.5.1当承包商提出工程延期要求符合施工合同文件的规定条件时,监理处将予以受理。

7.4.5.2当影响工期事件具有连续性时,监理处可在收到承包商提交的阶段性《工程延期申请表》并经过审查后,先由总监理工程师签署《工程临时延期审批表》并通报业主。当承包商提交最终的《工程延期申请表》后,监理处应复查工程延期及临时延期情况,并由总监理工程师签署《工程最终延期审批表》。

7.4.5.3监理处在作出临时工程延期批准和最终的工程延期批准之前,均与业主和承包商进行协商。

7.4.5.4监理处在审查工程延期时,将依据下列情况确定批准工程延期的时间:

(1) 施工合同中有关工程延期的约定; (2) 工期拖延和影响工期事件的事实和程度; (3) 影响工期事件对工期影响的量化程度。

7.4.5.5当承包商未能按照施工合同要求的工期竣工交付造成工期延误时,监理处将按照施工合同规定从承包商应得款项中扣除误期损害赔偿费。

7.4.6合同争议的调解

7.4.6.1监理处接到合同争议的调解要求后将进行以下工作: (1) 及时了解合同争议的全部情况,包括进行调查和取证; (2) 及时与合同争议的双方进行磋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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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6.2 混凝土浇筑前的准备工作检查验收 (1)基础面的检查

— 由测量工程师审核承包人提供的开挖断面测量资料,必要时进行复测; — 对于开挖面是否达到设计要求的建基面,由地质工程师与设计单位共同确认;

— 岩基或混凝土上的混凝土,要保证浇筑面清洁,无油污、无积水或流水、无污泥、岩屑和松动岩石,断层、裂隙和软弱夹层的清理满足设计要求,混凝土表面粗糙、无松动骨料、无乳皮和污染,本色新鲜,浇筑前被混凝土覆盖的表面应保持12小时的潮湿状态。 (2)模板的检查

— 根据结构物的形状和施工荷载条件审查承包人提交的模板图纸,在模板加车间或现场对模板的制作误差进行检查,误差应满足有关规范的规定; — 模板表面应完整、平整,木模板无破碎,钢模无扭曲,表面应无固结灰浆及其它异物;模板表面应涂有不污染混凝土表面的模板油;模板要由足够的密封性,保证不漏浆;

— 由测量工程师审查承包人提供的施工放样资料并复核其现场定位是否准确;同时检查模板的支撑是否坚固并能保证混凝土浇筑过程中不变形;模板与基础面的接缝是否严密不漏浆。 (3)钢筋检查

钢筋不应有剥落层、锈蚀和结垢,也不应油迹、润滑油、泥浆、灰浆或其它损坏或局部弯曲;钢筋的规格、弯曲、搭接或焊接必须满足规范及图纸的要求;布筋的规格、间距、数量、保护层厚度及其安装偏差,必须满足图纸要求;所有钢筋的支撑方式必须经监理工程师批准且支撑要有足够的强度,保证在混凝土浇筑时钢筋不发生变形或位移。

(4)止水片的检查

止水片是否按图纸要求的位置、型式和规格进行埋设,有无损伤、破坏或污染,搭接方式或工艺是否可靠并得到监理工程师的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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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预埋件的检查

预埋件的位置、数量的出现是否满足图纸要求,是否有良好的支撑和保护。

(6)观测仪器预埋的检查

预埋观测仪器的位置、数量是否满足图纸要求,是否有良好的支撑和保护。

7.2.6.3 混凝土拌和运输和浇筑 (1)混凝土配合比和拌和检查

检查水泥、粗细骨料、配合比拌和时间是否与工程师批准的一致,严格按照批准执行。

(2)混凝土运输的检查

— 混凝土的运输方式和设备是否与监理工程师批准的一致;无论采用什么方式运输混凝土,应严格控制混凝土在运输过程中的分离或漏浆; — 对混凝土的吊斗、料斗、搅拌运输罐,监督承包人冲干净后使用,以保证每次将混凝土拌和物顺畅卸完;在卸料一次或几次后,监督承包人用清水冲洗保持清洁;

— 控制混凝土拌和物的运输时间不超过允许的时间,拒绝超过规定运输时间限制的混凝土入仓。 (3)混凝土浇筑作业

— 控制卸料高度不超过规定距离,卸料应分开,监督承包人摊铺均匀,防止离析;

— 监督承包人的操作人员进行振捣作业,防止发生漏振、欠振或过振,纠正施工人员的错误振棒作业;

— 在浇筑仓内有止水片、各种仪器或埋件的部位,提醒承包人特别注意下料、平仓和振捣不能损害这些埋件;

— 对于混凝土振捣中泌出的多余水量,监督承包人在覆盖上一层混凝土之前采用适当的方式排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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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泵送混凝土浇筑过程中,严格控制混凝土的塌落度,一旦发生堵管,指令承包人采取紧急措施纠正;如果在短期内无法使泵送管路畅通,监督承包人对仓面进行适当的处理,保证恢复浇筑后接缝的质量。 (4)混凝土浇筑过程中的其它检查

— 混凝土浇筑过程中,应注意对模板的位移、变形和支撑的检查,避免在模板上搭设跳板做人行通道或卸料时对模板的撞击。如发生上述情况引起了模板的位移或变形,应立即要求承包人进行处理并进行模板的复测,情况严重时,可指令停工处理;

— 混凝土浇筑时,应检查钢筋是否因卸料而引起变形或位移,或溅起的水泥浆在钢筋被覆盖前已初凝或假凝;

— 浇筑过程中预埋观测仪器、预埋件保护及位置的检查:保护是否完好可行,位置是否有偏移,其埋设混凝土是否满足要求;

— 每层覆盖及上升速度的检查,避免出现冷缝;对于因大风或暴晒而使表面水泥浆干燥假凝的骨料应监督承包人剔除;

— 在浇筑过程中还要特别注意观察混凝土料的颜色与和易性,如有异常,即要查原因,以至及时处理不合格的料。 7.2.6.4 混凝土浇筑后的养护和表面处理 (1)混凝土的养护

监督承包人按照技术规范的要求和工程师批准的方法对混凝土进行养护,在养护时现场检查员应注意避免养护工作给相邻结构物混凝土造成的干扰及为消除这一干扰而停止养护洒水等已浇筑混凝土表面养护的影响。

(2)混凝土表面的保护

在模板拆除时应提醒承包人注意避免损坏混凝土表面,监督承包人采用正确的工具和方法拆除模板;模板拆除后的混凝土养护期内,严格检查承包人采取必要的保护措施,防止由于温度骤降引起混凝土裂缝。

(3)混凝土表面的修补和缺陷修复:混凝土脱模后或无模混凝土浇筑完成并达到要求的强度后,监理工程师应在现场检查并记录混凝土表面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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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渐变、蜂窝、麻面、洞穴等缺陷,并指令并监督承包人在规定的时间内采用监理工程师批准的方法修复缺陷;混凝土表面缺陷修补后,应按修补部位混凝土同等的要求和方式进行养护。

对于混凝土的内部缺陷或其它重大缺陷,应按照本节“质量事故的处理”规定的程序进行处理。

7.2.6.5 高低温季节和雨季混凝土施工

(1)本工程所处地区的气候特点,决定了混凝土不可避免地将在高低温季节施工,承包人应编制专门的高低温季节混凝土施工组织设计,监理工程师应严格审查,确保满足有关规程和规范要求,以保证混凝土满足设计规定的强度、抗裂等各项指标的要求。

(2)由于本工程施工可能出现在雨季,雨季对混凝土施工的影响主要是在骨料含水量的控制上,监理工程应注意监测骨料含水率变化,调节拌和加水量,严格控制水灰比。在混凝土现场浇筑过程中如雨量超过5mm/小时应停止浇筑,并作好保护措施。

7.2.6.6 混凝土的质量评价

混凝土检测资料是对混凝土质量评定的最终依据,应及时收集、整理、分析、评定。按月、季、年、施工期和不同的部位,不同标号分区作评定报告,供有关部门和人员参考使用。

监理工程师应收集承包人提供的原材料、混凝土拌和物性能和混凝土强度资料,监理工程师自己进行的原材料及混凝土抽样试验资料以及监理工程师现场检查验收资料,在对这些资料进行复核、汇总、采用数理统计的方法分析后,根据有关标准对混凝土拌和物以及混凝土工程进行评定。

7.2.7金属结构制造安装的质量控制 7.2.7.1 金属结构制造的质量控制

对本工程的金属结构的制造,我们将指派专人进行,并着重从材料、制作工艺、工序、试验及检测等几方面进行质量控制。 (1)材料质量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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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本建议书中材料质量控制规定的程序,对施工单位用于制造和安装金属结构的所有材料和构配件(包括钢板、型钢、焊条或自动焊丝、水封件、铸件、锻件、紧固件)的采购和验收进行控制,并监督施工单位在厂内按照技术规范的规定进行试验。 (2)作业人员的控制

对从事本工程金属结构制造安装的操作人员的资格进行检查,并监督施工单位对焊接操作人员进行焊接资格考试,评价焊工的考核结果,批准焊接人员的操作许可。

(3)制作工艺和工序控制

根据设计图纸或设计技术要求和制作规程规范,严格审查厂家的制作工艺,对制作工艺的合理性、科学性进行审查和评价,杜绝可能引起质量缺陷的制作工艺,特别是下料、预热、焊接等重要工艺上,严格按规程规范进行审查。

在制作过程中,监督施工严格按照批准的工艺过程进行加工,包括切割、弯曲、矫正、预热、焊接、机加工等,从操作人员、机械设备、焊接材料和作业环境等方面入手进行全面的控制,在每道工序完成后对施工单位进行检查,合格后予以确认,不允许不合格的产品进入下一道工序。 (4)检测及试验

对各类焊缝监督施工单位按照规定的方法进行严格的探伤检测,对所有探伤作业,必须有监理人员在场的情况下进行,监理工程师应确认探伤结果,并为业主保存所有探伤检查的资料,包括探伤照片。

对所有的重要焊缝应进行外观检查,必要时在焊接作业的同时制作对比试件进行机械性能试验。

(4)厂内组装及出厂验收 对制作完成的金属结构构件,进行厂内组装,组装后检查不满足规定的误差要求的查明原因并监督施工单位予以纠正。组装检查完全合格后,按照技术规范规定的要求进行防护、标识和包装批准出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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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7.2 金属结构安装质量控制

(1) 材料和操作人员的控制

与金属结构制造的控制要求完全相同。 (2)安装技术措施审查

要求安装单位在施工前提出书面的安装技术措施,说明拟采用的安装工艺、工序以及质量、安全保证措施,对其合理性、科学性进行审查和评价,杜绝不合理、不科学的工艺,确保安装质量。 (3)安装质量控制

严格测量控制,确保安装的误差控制在允许范围内;监督施工单位按照批准的工艺进行安装,尤其是吊装和拼缝焊接、水封和行走机构安装等,每道工序完成后应进行检验,合格后允许进行下一个相关部件的安装,对有怀疑的现场拼装焊缝,必要时指令施工单位进行探伤检查。对检查发现的任何偏差或质量缺陷指令施工单位进行纠正,并监督实施过程,检查实施效果。监督施工单位严格按照闸门防腐操作的技术规程进行喷涂作业,并对喷涂的质量进行检查。

对启闭机配电、驱动或控制电气设备的安装,对照设计图纸逐根电缆或电线进行检查,发现问题立即指令施工单位纠正;监督施工单位对液压设备的油缸、管路进行清洗并经监理工程师检验认可后才能进行组装,在组装后进行气密性试验和耐压试验,满足规定的要求后方可允许就位。 (4)检验和试验

电气设备安装完成后,监督施工单位进行电气测试(包括导通、绝缘、耐压、接地、操作反应等),跟踪测试过程,复核测试结果。只有在电气测试完全合格后,才允许施工单位进行通电实验。

对机械运动部件或机构监督施工单位添加润滑油脂,并进行手动盘车,在确认转动灵活无卡阻后,允许进行电气驱动盘车;启闭机与闸门进行联动调整时,监督施工单位调整水封间隙,观察启门力指示表,对发现的任何卡组现象或超过设计启门力应予以消除。在进行带电联动试验过程中,检查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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气驱动和控制装置的动作和负荷情况并进行记录,对不满足规定要求的数据查找原因,并通过必要的调整解决。

7.3进度控制 7.3.1进度控制原则

根据工程建设合同总进度计划,编制控制性进度目标和年度施工计划,并审查批准承包商提出的施工实施进度计划和检查实施情况,督促承包商采取措施,以达到合同规定的完工日期全面完工的目标。

当实施进度发生较大偏差时,及时要求承包商提出调整进度计划的措施,报监理工程师审核同意后实施。当工程需要延期时,须经项目法人批准,完成进度计划的调整后实施。

7.3.2.进度控制内容 7.3.2.1开工通知

监理工程师在中标函颁发日期之后,于施工承包合同规定的期限内发出开工通知。

7.3.2.2审批承包商的施工进度计划 (1) 施工进度计划

要求承包商在接到开工通知后按合同规定,以监理工程师规定的格式和详细程序,向监理工程师递交一份工程进度计划。

在施工过程中,监理工程师将要求承包商报送月施工进度计划,经监理工程师批准后实施。

要求承包商报送的施工进度计划以横道图或网络图的形式编制,同时说明施工方法、施工场地、道路利用的时间和范围、项目法人所提供的临时工程和辅助设施的利用计划,并附机械设备需要计划、主要材料需求计划、劳动力计划及资金计划及附属设施计划等等。

① 物资供应计划

为了实现月施工计划,对需要的物资必须落实,主要包括:机械需要计划,主要材料需要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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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 劳动力平衡计划

根据施工进度及工程量,安排落实劳动力的调配计划,包括各个时段和工程部位所需劳动力的技术工种、人数、工日数等。

③ 财务资金计划

详细安排计划期间的资金流动计划,包括工程收入计划,固定资产折旧计划,设备、材料、人工等支出计划,以及专用资金收支计划等等。

④ 技术组织措施计划

根据施工进度计划及施工组织设计等合同要求,编制在技术组织措施方面的具体工作计划,如保证完成关键作业项目,实现安全施工等等。

(2) 工程进度计划的审批

监理工程师审核承包商呈报的进度计划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① 进度安排是否满足合同规定的开竣工日期。

② 施工顺序的安排是否符合逻辑,是否符合施工程序的要求。 ③ 施工单位的劳动力、材料、机具设备供应计划能否保证进度计划的实现。

④ 进度安排的合理性,以防止承包商利用进度计划的安排造成项目法人违约,并以此向项目法人提出索赔。 ⑤ 该进度计划是否与其它工作计划协凋。

⑥ 进度计划的安排是否满足连续性、均衡性的要求。 ⑦ 各承包商的进度计划之间是否协调。

⑧ 承包商的进度计划是否与项目法人的工作计划协调。 7.3.2.3对施工进度进行监督、检查和控制

监理工程师将随时跟踪检查承包商的现场施工进度,监督承包商按照经批准的进度计划施工,并做记录。对实际进度与计划进度之间的差别应做出具体的分析,从而根据当时的施工进度动态预测后继施工进度的动向,必要时采取相应的控制措施。

7.3.2.4落实按合同规定应由项目法人提供的施工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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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承包合同中除了规定承包商应为项目法人完成的工程建设任务外,项目法人也应为承包商施工提供必须的施工条件。包括:支付工程款、给出施工场地与交通道路,提供水、电、风和通信,提供某些特定的工程设备、施工图纸与技术资料(一般由项目法人另外委托设计院设计)等,监理工程师除了监督承包商的施工进度外,也应及时落实合同规定应由项目法人提供的施工条件。

7.3.2.5进度协调

(1)承包商与项目法人之间的协调

主要对项目法人提供的材料、提供的场地、交通、设施、资金等与承包商施工进度计划之间的协调。当承包商与项目法人之间因某种原因发生冲突,甚至形成僵持局面时,将由监理工程师从中进行协调。

(2)供图计划的协调

当实际供图时间与承包商的施工进度计划发生矛盾时,原则上应尽量满足进度计划的要求;若设计单位确有困难时,监理工程师将建议对施工进度计划作适当调整。承包商对设计图纸提出的修改意见或建议时,监理工程师将负责与设计代表协商处理。

7.3.3进度控制方法

监理人员对现场施工进度数据进行必要的处理和汇总,并利用这些经整理和处理的数据,与原计划的数据进行比较,从而对施工现场状况及未来进度动向加以分析和预测。

7.3.3.1施工进度检查方法

在实际进度控制实施过程中,在施工总进度计划批准后,对施工总进度计划安排的合理性、资源使用的均衡性和可实施性进行分析,找出不合理的因素及时要求承包商提出措施予以避免。

7.3.3.2进度分析 进度检查的结果不管是超前还是落后,监理工程师都将根据工作的进展速度、图纸、材料、设备等的供应进度,对下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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段的目标按期完成的可能性做出判断。若不能完成,监理工程师将要求承包商采取措施。 7.3.3.3施工进度控制

经过施工实际进度与计划进度的对比和分析,若进度的拖延对后续工作或工程工期影响较大时,监理工程师不容忽视,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如果进度拖延不是由于承包商的原因或风险造成的,应在剩余网络计划分析的基础上,着手研究相应措施(如发布加速施工指令、批准工程工期延期或加速施工与部分工程工期延期的组合方案等)并征得项目法人同意后实施,同时主动与项目法人、承包商协调,决定由此应给予承包商相应的费用补偿,随着月支付一并办理;如果工程施工进度拖延是由于承包商的原因或风险造成的,监理工程师将发出赶工指令,要求承包商采取措施,修正进度计划,以使监理工程师满意。监理工程师在审批承包商的修正进度计划时,将根据剩余网络的分析结果,做出在原计划范围内赶工或超合同工期进度调整的考虑。

7.3.3.4监理工程师编写的进度报告 (1) 给项目法人编报的进度报告

在施工阶段,现场记录、资料整编、文档管理是监理工程师的任务之一,监理工程师将组织有关人员做好现场监理日志记录,每周做出小结,并及时向项目法人报告。进度报告一般包括如下内容:

① 工程施工进度概述; ② 工程的形象进度和进度描述;

③ 月内完成工程量及累计完成工程量统计; ④ 月内支付额及累计支付额;

⑤ 发生的设计变更、索赔事件及其处理; ⑥ 发生的质量事故及其处理;

⑦ 下阶段施工要求项目法人解决的问题。 7.3.4进度控制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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