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监理规划. -

1970-01-01 08:00

兴文县213省道兴文至石海

公路整治工程

监理规划及监理实施

细则

青海交通建设监理试验检测咨询有限公司

二0一五年五月二十日

兴文县213省道兴文至石海

公路整治工程监理规划

一、工程项目概况:

本项目根据兴文县309省道兴文至石海道路整治工程,是兴文县至温水溪、麒麟乡、石海镇、石海景区及周边乡镇的重要交通通道,以及石海旅游的重要通道,(1)K0+000~K18+380.448:长18.382km(长链1.556m),占路线长度75.5%。访段为沿河线,地形相对较好、拆迁相对较少,按二级公路标准进行改建设计,一般路段采用60km/h的设计速度,对于个别路段(如地形陡峭、场镇、顺层、拆迁较大等)采用二级公路下限40km/h的设计速度进行改建。(2)K18+380.448~K24+344.894:长5.964km,占路线长度24.5%,路基宽度9m。该段为自石海山脚(红鱼河)至石海山顶(景区大门)爬坡段,原路平面经拟合仅能满足30km/h设计速度的要求,但该段位于石海景区内,属世界地质公园、国家级重点风景名胜区;该段地形陡峭,相对高差达318m,平均纵坡达7.5%,原路最大纵坡为8.9%,且连续无缓坡(连续坡长为1.4km),纵面无法满足规范中的等级公路要求。若需满足现行规范中的40km/h设计速度标准要求,路线需增长约1.5km,原路完全废弃,新建的道路对景区内自然环境破坏严重。鉴于路线所经地段的环境敏感性和景区保护要求,该段仅进行路面改造,增设相应交安设施,保障行车安全。据现场调查该段中K20+290~K20+330左幅路

基多年沉降变形,原有挡土墙被推出外移,路面沉降下错,需进行处治,拟采用轻质混凝土恢复,先翻挖左幅路基后浇筑轻质混凝土。

1、建设规模、技术标准

本项目为一 个标段。项目起于兴文县城路线起于兴文县城原省道S309与古高路平交处,向南经麒麟乡、石海镇,至石海景区门口,全线基本沿原路进行改建,路线全长24.345km。

采用公路工程技术标准按二级公路设计,设计行车速度60-40Km/h,路面宽度9m。

2、工程内容:路基挖补、涵洞清理、挡墙修复、边沟整治、桥梁整治工程、AC-20沥青混凝土下层、AC-13沥青混凝土面层、交

通安保等工程。

3、计划工期和监理服务期

本项目施工为1个合同段,计划施工工期4个月,监理服务期28个月(其中施工工期4个月,缺陷责任期24个月)。监理工作包括:施工准备监理、施工监理(质量、安全、环保、费用、进度监理,及合同其他事项管理),交工验收与缺陷责任期监理;在总工期控制下,审查监督月、旬计划及所需材料供应计划,严把材料关,严格施工工艺,确保工程质量、进度、造价及施工安全,实现项目总目标。

二、监理工作依据 1、监理合同协议书。

2、业主与第三方签定的正式合同、协议及附件。 3、合同图纸及说明。 4、合同工程量清单及说明。

5、合同指定使用的标准图纸、技术规范、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试验规程等。

6、国家、交通部、项目所在省市颁布的监理法规等。 7、其它

三、监理服务范围

1、工程范围:设计文件图纸的全部内容和业主同意增加的项目内容。

2、工作范围:a.监理标段内的路基、路面及交通工程的施工全过程监理;b.对工程质量、安全、环保、进度、费用和合同管理全方位服务。

四、监理服务目标

1、项目总目标:在符合工期、投资要求的情况下,工程质量交工验收达到合格工程,竣工验收时达到合格工程。

2、促进承包单位工程管理、质量管理、安全、环保体系的建立和健全,确保项目建设的优质、高效。

3、以项目每个阶段的目标为服务重点,坚持“严格监理,优质

服务,科学公正,廉洁自律”的质量方针,做好质量、安全、环

保、进度、费用控制,通过项目各阶段目标的计划与动态目标控制,提高工程建设水平和经济效益,实现工程的总目标。

五、监理服务内容

按照《公路工程施工监理规范》、施工合同条款及公认的监理职业准则和本工程施工监理的有关要求承担施工监理的全部工作。监理服务各阶段监理工作的主要内容有:

1、编制本工程《监理计划》及《监理实施细则》; 2、安全、环境保护监理;

3、熟悉合同文件,了解施工现场;

4、参加交桩和设计交底工作,审查承包人提交的复测结果,并提出审查意见。对施工图中发现的重大错误、漏项或方案性问题提出报告,及时上报业主。

5、督促和检查承包人建立质量保证体系和安全保障体系,审查施工环保措施;

6、主持召开第一次工地会议和工地例会; 7、在施工单位具备开工条件7天内发布开工令; 8、审查承包人派驻到现场的主要技术、管理人员的资格; 9、审查分包合同和分包人资质;

10、初审承包人的“工地试验室临时资质申请报告”,督促承包人报市交通工程质量监督站审查。

11、建立监理的试验、检测工作体系,按施工自检要求数量的20%独立开展监理的试验、检测工作,并报市质量监督站备案;

12、审批承包人拟用于本工程的原材料、成套设备的品质以及工艺试验和标准试验,必要时报业主;

13、审查承包人进场的机械设备的性能与数量;

14、审核承包人为实施本工程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和技术方案及

主要方法或工艺;

15、审查并控制重要外购成品件或半成品件的质量;

16、审查承包人提交的总体进度计划(批复前报业主认可),检查施工计划进度的执行情况,如实反映实际进度与计划进度的偏差,并提请业主对可能影响总进度的因素采取措施,督促承包人提出施工计划调整方案并予以审查;

17、要求承包人按照合同条件、技术规范进行施工,通过旁站、巡视、检测、试验和整体验收等手段全面监督、检查和控制工程质量;

18、签发中间交工证书;

19、调查、处理工程质量缺陷和事故,与设计代表、承包人一起提出改进措施和方法,出现重大质量和安全事故时,应及时上报业主,并督促承包人按规定上报有关部门;

20、发布停(复)工令;

21、对已完工程进行准确的计量; 22、审查初签中期支付证书;

23、审核工程变更(按长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宜关于印发长宁县政府投资项目工程变更管理办法的通知》及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24、受理合同事宜,根据合同规定进行评估和处理;

25、根据合同规定处理违约事件,协调争端,在仲裁过程中作证; 26、编制监理工作月报;

27、审查承包人提交的交工申请报告,并按《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的要求,对各合同段的工程质量进行评定;

28、交工时对施工质量进行评定,并提交业主审定。

29、督促、检查承包人按公路工程竣工文件编制的规定要求编制竣工文件;

30、编制监理方面的竣工文件;

31、监督承包人认真执行缺陷责任期的工作计划,检查和验收剩余工程,对已交工工程中出现的缺陷、病害,调查其原因并确定相应责任;

32、签发缺陷责任终止证书; 33、签认最后支付证书;

34、配合业主竣工验收和工程移交工作; 35、其它。

六、监理机构组织形式和人员组成

1、组织机构:本工程设臵一级监理机构,分别设总监理工程师1人、道路专业监理工程师1人、试验专业监理工程师1人、现场监理员2人,共计5人。监理部内业、文秘、驾驶、后勤等辅助人员,满足工程、生产需要进行配臵。并在兴文县古宋镇温水溪设立总监办,办公室1间40平米,住宿一层,120平米。办公桌椅3张,上墙资料一套,电脑一台,打印机一台,水准仪一台,皮尺一把,灌沙筒一套,砂浆、砼试模各一套。配备汽车1辆。总监理工程师全面负责本项目工程监理工作,副总监理工程师协助、配合总监理工程师开展总监办工作。

总监理工程师:周宗文

道路专业监理工程师:罗启才、许明生

路基专业监理工程师:罗庆奎。 现场监理:李波、胡宇辉。 2、总监办组织机构框图(另附) 3、总监办主要职责:

(1)编制本工程《监理计划》及《监理实施细则》; (2)安全、环境保护监理; (3)熟悉合同文件,了解施工现场;

(4)参加交桩和设计交底工作,审查承包人提交的复测结果,并提出审查意见。对施工图中发现的重大错误、漏项或方案性问题提出报告,及时上报业主。

(5)督促和检查承包人建立质量保证体系和安全保障体系,审查施工环保措施;

(6)主持召开第一次工地会议和工地例会; (7)在施工单位具备开工条件7天内发布开工令; (8)审查承包人派驻到现场的主要技术、管理人员的资格; (9)审查分包合同和分包人资质; (10)审核承包人的工地试验室资格。

(11)建立监理的试验、检测工作体系,按施工自检要求数量的20%独立开展监理的试验、检测工作;

(12)审批承包人拟用于本工程的原材料、成套设备的品质以及工艺试验和标准试验,必要时报业主;

(13)审查承包人进场的机械设备的性能与数量;

(14)审核承包人为实施本工程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和技术方案

及主要方法或工艺;

(15)审查并控制重要外购成品件或半成品件的质量; (16)审查承包人提交的总体进度计划(批复前报业主认可),检查施工计划进度的执行情况,如实反映实际进度与计划进度的偏差,并提请业主对可能影响总进度的因素采取措施,督促承包人提出施工计划调整方案并予以审查;

(17)要求承包人按照合同条件、技术规范进行施工,通过旁站、巡视、检测、试验和整体验收等手段全面监督、检查和控制工程质量;

(18)签发中间交工证书;

(19)调查、处理工程质量缺陷和事故,与设计代表、承包人一起提出改进措施和方法,出现重大质量和安全事故时,应及时上报业主,并督促承包人按规定上报有关部门;

(20)发布停(复)工令; (21)对已完工程进行准确的计量; (22)审查初签中期支付证书;

(23)审核工程变更(按兴文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宜关于印发兴文县政府投资项目工程变更管理办法的通知》及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24)受理合同事宜,根据合同规定进行评估和处理; (25)根据合同规定处理违约事件,协调争端,在仲裁过程中作证;

(26)编制监理工作月报;

(27)审查承包人提交的交工申请报告,并按《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的要求,对各合同段的工程质量进行评定;

(28)交工时对施工质量进行评定,并提交业主审定。 (29)督促、检查承包人按公路工程竣工文件编制的规定要求编制竣工文件;

(30)编制监理方面的竣工文件;

(31)监督承包人认真执行缺陷责任期的工作计划,检查和验收剩余工程,对已交工工程中出现的缺陷、病害,调查其原因并确定相应责任;

(32)签发缺陷责任终止证书; (33)签认最后支付证书;

(34)配合业主竣工验收和工程移交工作。 七、监理人员岗位职责 1、总监理工程师职责:

(1)确定项目监理机构人员的分工和岗位职责;

(2)主持编写项目监理规划、审核项目监理实施细则,并负责管理项目机构的日常工作。

(3)审查分包单位的资质,并提出审查意见;

(4)检查和监督监理人员的工作,根据工程项目的进展情况可进行人员调配,对不称职的人员应调换其工作;

(5)主持监理工作会议,签发项目监理机构的文件和指令; (6)审定承包单位提交的开工报告、施工组织设计、技术方案、进度计划;

(7)审核签署承包单位的申请、支付证书和竣工结算; (8)审查和处理工程变更;

(9)主持或参与工程质量事故的调查;

(10)调解建设单位与承包单位的合同争议、处理索赔、审批工程延期;

(11)组织编写并签发监理月报、监理工作阶段报告、专题报告和项目监理工作总结;

(12)审核签认分部工程和单位工程的质量检验评定资料,审查承包单位的竣工申请,组织监理人员对待验收的工程项目进行质量检查,参与工程项目的竣工验收;

2、副总监理工程师职责:

(1)负责总监理工程师指定或交办的监理工作;

(2)按总监理工程师的授权,行使总监理工程师的部分职责和权力;

3、专业监理工程师职责:

(1)负责编制本专业的监理实施细则; (2)负责本专业工作的具体实施;

(3)组织、指导、检查和监督本专业监理人员的工作,当人员需要调整时,向驻地监理工程师提出建议;

(4)审查承包单位提交的涉及本专业的计划、方案、申请、变更,并向驻地监理工程师提出报告;

(5)负责本专业分项工程验收;

(6)定期向总监理工程师提交本专业监理工作实施情况报告,

对重大问题及时向驻地监理工程师汇报和请示;

(7)根据本专业监理工作实施情况做好监理日记;

(8)负责本专业监理资料的收集、汇总及整理,参与编写监理月报;

(9)核查进场材料、设备、构配件的原始凭证、检测报告等质量证明文件及其质量情况,根据实际情况认为有必要时对进场材料、设备、构配件进行平行检验,合格时予以签认;

(10)负责本专业的工程计量工作,审核工程计量的数据和原始凭证;

4、监理员职责:

(1)在专业监理工程师 指导下开展现场监理工作;

(2)检查承包单位投入工程项目的人力、材料、主要设备及其使用、运行状况,并做好检查记录;

(3)复核或从施工现场直接获取工程计量的有关数据并签署原始凭证;

(4)按设计图及有关标准,对承包单位的工艺过程、施工工序进行检查和记录,对加工制作及工序施工质量检查结果进行记录;

(5)担任旁站工作,发现问题及时指出并向专业监理工程师报告;

(6)做好监理日记和有关监理记录。 八、工程质量监理 1、质量监理的依据

(1)合同条件:所有质量保障责任、处理程序、费用支付等均

应符合合同条件的规定;

(2)设计图纸:所有工程应与设计图纸符合,并符合监理工程师变更与修改要求;

(3)技术规范:所用于工程材料、设施、设备及施工工艺,应符合技术规范的要求,并符合国际或国内公认的优良品质;

(4)质量标准:所有工程质量均应符合合同文件中列明的质量标准及总监理工程师指定的其他标准。

2、质量监理的任务

监理人员对施工全过程进行检查、监督和管理,制止影响工程质量的各种因素,使承包商提交使用的工程项目符合设计图纸、技术规范、使用要求和验收标准。

监理工程师必须建立完整的质量监控组织体系,以保证对所有施工环节进行有效控制。质量控制组织体系中应根据本工程实际情况设臵材料、试验、测量、计量等各工程项目的专业技术岗位,并明确其名称和职责。

3、质量监理程序

总监理工程师在开工以前,向承包商提出一个对所有工程项目进行质量控制的程序及说明,以供所有监理人员、承包商的自检人员和施工共同遵循,使质量控制工作程序化。质量控制按以下程序进行:

(1)单项工程开工报告:在各单项工程、分部工程或分项工程开工之前,总监理工程师要求承包商提交单项工程开工报告及进度计划和施工组织设计并进行审批。单项工程开工报告应表明材料、

设备、劳力及现场管理人员等项的准备情况,并提供放线测量、标准试验、施工图等必要的基础资料。

(2)工序自检报告:专业监理工程师应要求承包商的自检人员按照专业监理工程师批准的工艺流程和提出的工序检查程序,在每道工序完工后,首先进行自检,自检合格后,申报专业监理工程师进行检查认可。

(3)工序检查认可:专业监理工程师应紧接承包人的自检或承包人的自检同时进行每道工序(工艺)完工后的检查验收,对不合格工序(工艺)批示承包人进行缺陷修补或返工。前道工序未经验收,后道工序不得进行。

(4)中间交工报告:当组成一个工程的单项、分部或分项工程完工后,承包商的自检人员应再进行一次系统的自检,汇总各道工序的检查记录及测量和抽样试验的结果提出交工报告。自检资料不全的交工报告,专业监理工程师拒绝验收。

(5)中间交工证书:专业监理工程师对完工 单项工程进行一次系统的检查验收,必要时作测量或抽样试验,检查合格后,提请总监理工程师签发《中间交工证书》。未经中间交工检查或检验不合格的单项工程,不得交付下项工程使用或进行下项工程项目的施工。

(6)中间计量:对填发了《中间交工证书》的单项工程、分部工程、分项工程,方可进行计量并填发《中间计量表》。完工项目的竣工资料不全或结束整理工作未完,不得计量支付。

4、质量控制日常工作 (1)旁站。

对试验工程、重要隐蔽工程和完工后无法检测其质量或返工会造成较大损失的工程应进行旁站,并做好记录。

(2)巡视。

重点是正在施工的分项、分部工程开工是否批准;质检安全人员到位情况;原材料或混合料、外购产品、施工机械设备及施工方法工艺是否与批准一致;质量安全环保措施到位情况;试验检测仪器的校正;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施工自检和工序交接。

监理人员每天对每道工序的巡视应不少于1次,并详细做好记录。

(3)复测检查。

对施工测量仪器校准的检查,审查提交的施工测量放线数据、图表及放线成果并予以批复。对施工放线的重点桩位100%复测,其他桩位不低于30%抽测。

(4)抽检试验。

监理应重点对施工中使用的水泥、钢材、沥青、石灰、粉煤灰、砂砾、碎石及各种混合料进行抽检试验,抽检频率不低于施工自检频率的20%;对已完工程实体质量的抽检频率不低于施工自检频率的20%。

(5)监理日志。

监理机构进场后,按照规定做好监理日志,内容包括:各合同段主要施工项目情况,监理(机构)主要工作简述、就有关问题与建设、施工等澄清或处理情况等。

(6)中间交验。

分项工程中间交验,应检查各道工序的施工自检记录,及监理签认的关键工序交验单;检查施工自检质量等级评定资料;检查质量保证资料的完整性等。监理对交工的分项工程进行质量等级评定,并按照规定签发检验申请批复单或中间交工证书。

5、监理质量评定

(1)监理单位按规定要求对工程质量进行独立抽检,并建立材料、试验、测量等各项台帐,为质量评定工作提供依据;

(2)施工自检资料,除施工签字外,监理应进行签认; (3)监理对工程质量进行评定,评定合格后,作为交工验收时提交项目法人进行审定。当监理按规定完成的独立抽检资料,不能满足评定要求时,可采用监理确认的施工自检资料。

九、施工安全、环保监理 1、施工安全

(1)开工前,对施工单位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或专项施工方案,应审查其是否符合强制性标准,合格后方可同意开工。

(2)通过巡视、旁站,检查施工生产是否违反有关安全的法律、法规及工程强制标准,是否违规作业、存在安全事故隐患,如发生上述行为,则应立即制止,并书面指令施工单位整改。

(3)督促施工单位认真履行有关安全生产的各项规章制度,并定期进行自查。并参加上级单位、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检查。

(4)建立安全监理台帐。内容包括:施工安全情况,存在问题,

监理指令,施工处理措施和结果。

(5)分项、分部工程如发生过安全事故,现场处理未完成,不得签发《中间交工证书》。

2、环境保护

(1)审查施工组织设计是否按设计文件和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的有关要求制订了施工环境保护措施,合格后方可同意开工。

(2)在巡视、旁站中,随时检查施工环保措施的落实情况;主要是施工废水、渣土、生活污水、垃圾的处理,材料堆场设臵,噪音及防尘措施,取弃土场的排防和植被恢复,以及职业危害的防护措施等。

(3)如发现施工存在违反有关环保规定,未按合同要求落实环保措施的情况,监理应书面指令施工单位整改或签发《工程暂停工令》,并报告业主。

十、工程费用监理 1、工程计量。

工程达到规定的计量单位时,并有《质量检验申请批复单》或《中间交工证书》及有关质量评定意见后,由承包人与监理共同计量,承包人填写《中间计量表》,监理进行审核,并对计量结果做出准确的决定和记录。

(1)计量依据。工程量清单及说明、合同图纸、工程变更令及修订的工程量清单、合同条件、技术规范、有关计量的补充协议。

(2)计量范围。a、工程量清单及修订的工程量清单的内容。b、合同文件规定的各项费用支付。

(3)计量原则。a、不符合合同文件要求的工程,不得计量。b、按合同文件所规定的方法、范围、内容、单位计量。c、按监理工程师同意的计量方法计量。

2、支付。

(1)前期支付。按施工合同规定。

(2)中期支付。按工程量清单标明的单价和实际计量的工程数量计算工程价款。同时按合同有关规定扣除相应的开工预付款,保留金等项,结算本期实际支付金额,由总监理工程师签发《中期支付证书》报送业主,同时抄送承包人。工程中期支付,一般承包人应于每月25日填报一次,当支付金额较小时,可移至下月25日填报支付。

监理应建立计量支付台帐,实行动态管理。对已支付工程发现的问题或已签发的支付证书的错误,监理应通过任何一期《中期支付证书》进行纠正。

(3)最终支付。按合同文件及有关条款办理。 十一、工程进度监理

1、承包人在合同规定时间内,提交施工总体进度计划,内容包括项目的合同工期;完成各单位工程及施工阶段所需要工期,开完工时间;现金流动估算,人力和机械数量、施工方案和施工方法等。施工总工期安排应符合合同工期,并采用横道图、斜道图、进度曲线或网络图等方式表示。

2、阶段性进度计划。包括年进度计划、月进度计划,分项(或分部)工程的进度计划。时间安排应与材料和设备的进场计划相协

调。并采用横道图、进度曲线等进度图表示。

3、计划进度的调整。当现场在组织安排、施工顺序或人力设备与进度计划上的方案有较大不一致时,应对原计划进行调整,调整后的计划应符合实际,并保证合同工期。

4、由于业主或监理原因,或在实施中遇到不可预见或不可抗力的因素,而使工程进度延误,并批准延期。由于承包人原因造成工程进度延误,监理对承包人的施工能力重新进行审查和评价,并应发出书面警告,同时向业主提出书面报告,并按合同规定处理。

十二、合同管理 1、工程变更

(1)施工单位要求工程变更时,应提交变更申报单,送监理工程师审核,报业主批准,对隐蔽工程和重大变更,还应会同建设、设计、施工等单位现场共同确认;建设单位要求工程变更时,监理工程师应按施工合同规定下达工程变更令。

(2)工程变更的费用评估,即变更费用应按施工合同约定计算,合同未约定的由合同双方协商确定。

(3)工程变更应符本工程招标文件专用条款及南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宜关于印发南溪县政府投资项目工程变更管理办法的通知》有关规定。

(4)工程变更包括以下资料: ①变更原因和变更方案;

②审批变更方案文件、会审纪要; ③监理签认的变更相关原始资料;

④变更图纸和工程量计算资料; ⑤新单价审查依据;

2、工程延期、分包、费用索赔、争端等根据合同及有关规范办理。

十三、工地会议制度

1、第一次工地会议。由总监理工程师主持召开。会议组织、内容按《监理规范》JTG10—2006有关规定执行,并对是否具备开工条件作出结论。

2、工地例会。正常情况每月召开一次。出席工地会议人员:业主代表、承包人负责人及主要管理人员、监理有关人员。

工地会议主要内容:

(1)检查上次会议落实情况,如无争议,确认上次会议纪要。 (2)工程进度情况(当月进度总结)及下月计划安排。 (3)承包人人员、机械设备、材料进场情况,材料质量及其范围适用性。

(4)工程质量。报告并讨论当月影响工程质量的主要技术问题。讨论工地试验、检查和监理程序等。

(5)合同、费用、安全、环保及其他事项等讨论。

3、专题工地会议。施工阶段在工地例会上不能深入讨论的有些重点、难点问题需要专题研究召开专题会议。根据会议内容可邀请专家或设计代表参加。涉及合同管理和变更设计内容,仍然按合同文件要求与有关监理程序办理。

4、工地会议由监理人员作出记录,会后整理出会议纪要,发送

7、施工安全

应对措施:确保安全无事故,监理人员要进一步提高安全意识,配备安全工作监理人员,制定安全工作规划细则,落实对参建施工人员的监督管理。施工单位的项目经理是本项目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下面要配备有资质的专职安全员落实安全生产的各项措施。

综上所述,本桥驻现场监理机构,应该在监理工作过程中,把好五道关。

1、程序关,项目报批,规划、施工证照、各项施工程序,监理工作各项程序、材料报验程序、验收交工程序等。

2、测量关,测量资料真实可靠,齐全完整。

3、施工关,施工组织设计、分项施工方案、报批审核到位,上道工序验收完,开始下道工序施工,上道工序没验收,不进入下道工序。

4、材料关,进入现场的材料成品、半成品,必须要有质保书,出厂合格证,试验资料等,不合格材料不准进入现场。

5、验收关,工序验收,分项工程验收、分部工程验收、单位工程验收要根据规范标准,程序、设计图逐一进行验收。

三、交通安全设施 (一)护栏

1、质量监理的要求和方法

(1)材料质量检查

①所有护栏的部件,即栏杆、柱、钢管、支承托架、螺母、螺栓和垫圈都应进行镀锌处理。

②钢板表面不得有气泡、裂纹、疤痕、折叠、端面分层等缺陷。

③凡外购材料的产品质量均应进行检验,包括外观检查、尺寸检查、基底钢材的抗拉强度、屈服强度,延伸率和镀锌量测试。

(2)护栏安装

①支柱埋设时,应将柱子打入到设计图中所指示的深度。 ②钢护栏拼合接头的安装应符合相应的规范要求。 ③护栏的连接螺栓要紧固。使用椭圆形螺孔来调节护栏时,应形成一条规则、平顺的线形,无任何凹凸起伏。

(3)护栏的端部处理

护栏的扩散段端部应按图纸要求布臵。护栏的“引入端”应呈“八”字形,“尾端”应与路面的边缘保持平行。

(二)标志及标线

1、标志质量监理的要求和方法 (1)标志支撑结构

标志支撑结构,都应按设计图中所给的尺寸建造,并且应该在装配后进行涂漆,应完全符合《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GB5768—1999)的规定。

(2)交通标志的形状、图案、颜色应符合《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GB5768—1999)的规定。

(3)标志底面及图案的定向反光材料应符合《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GB5768—1999)的规定。定向反光膜应用压合胶粘剂或不剥落的热活性胶粘剂来粘贴。

承包商应向监理工程师提供赞成使用的定向反光膜材料的细节及样品。

(4)标志的安装

①对运到现场的粘贴反光膜的标志,要进行表面抽查,不得有龟裂裂纹、明显的划痕及明显的颜色不均匀情况。

②要保证基础开挖后的基坑四周土不被扰动。在基础混凝土施工过程中,要注意混凝土的质量,并且要保证预埋件不被移动。只有当基础混凝土达到设计强度后,才允许承受全部荷载。

2、标线质量监理要点

(1)路面标线涂料应符合《路面标线涂料》(GT/T280)的规定。

(2)路面标线喷涂前应仔细清扫路面,表面干燥,无起灰现象。

(3)路面标线的颜色,形状和位臵应符合《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GB5768)的规定和设计要求。

(4)标线线形应流畅,与道路线形协调,曲线圆滑。 附件:

图1:基层、底基层施工程序及监理工作项目框图 图2:水泥砼面层施工程序及监理工程内容框图

四 安全文明施工监理程序和措施

一、安全文明施工监理的内容

驻地办监理工作除了工程进行三大控制以外,还应对工程的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进行监督管理,督促施工单位组织文明施工和实现安全工作的标准、规范化、制度化,切实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以使承包人的施工管理规范化、标准化、科学化,同时以此促进工程的质量和进度的管理。

二、安全施工监理程序(见下图) 施工单位编制 1.安全保证体系是否健全 2.安全管理人员是否持证上岗 3.安全措施是否符合实际并切实可行 修改再报 监理审查 专业监理工程师编制 继续施工 1.责令立即进行整改 2.紧急情况总监先下停工令后报建设单位 3.安全隐患消除并经监理确认后方可恢复施工 施工单位组织实施,专业监理工程师监督1、 人的不安全行为 ..2、 机械的不安全状态 ..3、 施工用料(爆炸品、..易燃品、模板、衬砌台车、脚手架)安全 4、 施工方法(带电作..业、高空作业)是否符合要求 5、 施工用电安全情况 ..6、 不良地质对安全的..影响

安全施工监理程序图 三、安全监理的措施和方法

施工安全控制包括安全法规、安全技术两方面。安全法规是规定施工单位“劳动者”的管理、约束,控制施工人员的不安全行为;安全技术是对施工单位“劳动对象和劳动手段”的管理,消除、减弱物的不安全状态;工业卫生是对施工单位“环境”的管理,以形成良好的施工条件。安全控制中的重点是控制“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物的不安全状态”(含机械、设备、材料)、“计划、方案的缺陷”以及“环境的复杂”。

(一)清除“人的不安全行为”加强各级组织建设,加强领导,提高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的认识,各级人员树立以“预防为主,安全第一”的思想。

1、驻地监理组成立以驻地总监为领导的安全控制小组,专业监理工程师为分管负责人,监理内部层层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各级监理人员不仅是安全工作的检查员、监督员,也是安全工作的宣传语、协调员。

2、督促施工单位建立和完善安全控制职能机构和各项安全生产制度。如安全生产责任制、设立专职安全员、检查教育制度、例会制度、统计分析与报告制度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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