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电部管理制度汇编

2018-11-14 21:58

交接班制度

为了安全生产顺利进行,确保井下工作人员的安全,保证国家财产和人民生命安全,井上下机电工、机电值班人员、充灯工、柴油机发电工以及风机工必须遵守以下规定。

1、机电科值班人员保证24小时不间断值班,交接班必须做到现场当面交接,你不来我不走,交清当班记录及机房内外等系列工作。

2、值班人员必须坚守工作岗位,不能擅自脱岗,如网路停电,立即通知调度值班人员,做好柴油机发电及二回路供电的请求。

3、值班人员负责室内外的卫生清洁、记录齐全、设备运行正常,接班人员接班时,检查每一项工作和机器设备,有一项不合格时有权不接班,如接班人员检查不详细,发生问题后由接班人员责任自负。

4、交接班人员接班时,必须做到口对口,手拉手,你不来,我不走,必须交清当班系统工作。

1

停送电制度

1、凡在电器设备上进行检修时,必须严格执行停送电制度。 2、执行检修任务前,检修人员必须先到调度室办理停电手续,由调度室通知机电科长停电后方可作业,作业时要认真细致顺方向进行。

3、检修时要在相应的开头或启动装臵上悬挂“有人检修,禁止送电”的警告牌。

4、电工作业必须严格执行操作规程有关规定,在特殊情况下作业时须经主管领导批准并签字后方可进行。

5、检修任务完成后,检修员要到调度室办理送电的手续,否则不准送电,要严格执行监护制度,确保安全。

6、严禁非专业人员和电器值班人员擅自操作设备或违章指挥,以防发生意外事故。

2

机电调度值班制度

1、认真贯彻执行矿山保安用电及上级的指示与决定,并监督检查执行。

2、接受矿领导以及电管所的文件精神,并能够及时的贯彻执行,确保安全生产的顺利进行。

3、负责电力日常生产指挥和调度工作,按班、日、旬、月掌握和检查计划的执行情况,组织调度井上下的电力协调配合。

4、严格按照安全规程和安全目标责任制指挥生产,全面掌握井上、下各区域和各个环节的运行状况,遇有安全重大问题,及时向领导汇报,并及时采取措施,组织预防、处理的抢救。

5、调度领导要经常深入现场,了解电力运行和安全情况,遇有影响生产的问题,要迅速查明情况,认真组织,并协调进行处理。

6、接班、运行记录汇总电力输入情况、出勤情况、安全情况及存在问题,并要总结分析,填写值班记录及时向领导进行汇报。

3

机电干部上岗检查制度

为加强本矿机电工作的管理,确保机电设备安全工作运行,使之为企业的安全生产起到促进和保障作用,特制定本制度:

1、机电干部上岗工作由机电科长、机运队长、机修队长三人具体负责,实行轮流值班查岗制度,具体办法为每天一人,24小时全天候值班,每天早上8:00为交接班时间。

2、值班查岗机电干部全面负责当日全矿的机电管理工作,有权处理机电方面的有关事务,协调解决机电设备出现的问题和故障,对违反机电管理规定的行为有权作出处罚,值班期间对全矿的机电设备必须最少进行一次全面、认真、细致的巡查。

3、机电干部值班地点为调度室,值班期间要坚守工作岗位,随时应对和处臵机电方面发生的各种问题,外出查岗要告知调度室去向和方位,以便随时取得联系。

4、值班机电干部对全矿机电管理和运行方面的情况,每天要向矿值班领导汇报一次,为领导的统筹安排和正确决策作好参谋。

5、机电值班干部要将当日有关情况及问题处理,认真填写入值班记录。

6、认真做好交接班工作,交接班时要将当班情况、遗留问题、处理进展等交待清楚方可下班。

4

机电培训计划和考核制度

随着科学技术的飞速发展,新技术新设备不断引入煤矿生产的各个环节,机电管理者、操作者以及维修人员要想适应机电设备不断更新的要求,跟上时代发展的步伐,不被激烈的竞争环境所淘汰,必须不断汲取新的知识,进行知识更新培训,同时,为激发参加培训人员的学习潜能,调动其学习积极性,使之学到更多的技术知识和操作技能,必须在制定培训计划的同时制定与之相适应的考核奖惩制度。 一、培训计划:

1、所有在本矿从事机电管理、操作和维修岗位的人员,必须按本矿年度安全教育培训计划要求,参加本矿组织的机电管理、机电操作、岗位技能的培训学习,经考核合格,方可持证上岗。

2、安教室要积极与上级培训机构和部门取得联系,尽可能多的让本矿机电管理人员有计划、有目的地参加各种机电管理培训班的学习培训。

3、厂面电工、井下电工、绞车工、风机工等机电特殊工种,必须参加符合规定的上级安技培训机构的培训学习,并取得合格有效证件,方可持证上岗,所持证件期满必须按时参加复训,并通过考试考核,方可继续持证上岗。

4、凡在矿级培训中,未通过考试考核的人员,必须停班重新参加培训,直致成绩合格。

5、新工人入厂培训必须包括机电方面的内容,在考试时相应地必

5

须将机电知识纳入考核范围。

6、调换工种致机电岗位的人员,必须经过机电知识的理论培训,实践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7、机电新设备进厂后,使用人员必须学习该设备的性能、用途、构造、原理、特点及维修保养知识,否则不准上机操作。

二、考核奖惩:

1、参加各级各类培训的人员,凡能认真学习培训知识,遵守培训纪律,成绩合格,取得有效证件后,均可根据本矿有关规定享受工资、补助和奖金分配。

2、对参加矿级以上培训,而未通过考试、考核、获得资格证件者,培训期间不予计发工资,并要根据培训期限和费用予以50——200元的经济处罚,同时对其调换工种。

3、新工人入厂培训考试不合格者,一律不予录用。

4、在各级全员培训考试考核中。成绩不合格者,必须重新进行培训学习,重新培训期间不予计发报酬,凡两次培训成绩仍不合格者,予以除名。

5、凡在县级全员考核中成绩不合格,须进行补考的,其补考费用由本人全额负担。

6、凡擅自使用无证人员,从事机电岗位操作作业的领导干部,处以50元的经济罚款,如因此造成安全隐患或导致事故发生者,予以加倍处罚,并予以撤职、除名,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6

机电安全活动制度

要想提高企业机电管理的整体水平,确保安全生产无事故,必须从提高广大职工的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入手,充分调动其主观能动性,使每个职工均能积极形行动起来,参与致安全生产和管理工作中来,为此,特制定机电安全活动制度如下:

1、机电安全活动包括:旬安全活动日、安全活动月、安全周、机电安全质量达标活动、百日安全竞赛、操作技能比武、安技知识竞赛等多种形式。

2、矿级机电安全活动由矿根据上级部门的安排部署,结合本矿的实际情况,具体确定和组织。

3、各科、队除要积极参加矿级组织的机电安全活动外,必须根据本科队的特点和状况,组织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各种机电科队级安全活动。

4、开展各种活动前,活动组织者(矿级为矿委会、科队级为科队长)要组织有关人员,制定活动方案,确定活动内容,研究考核办法,使活动做到有计划、有目的,真正开展得有声有色,充分其发挥就有的作用。

5、加强宣传发动,精心组织安排,各级组织的安全活动,均要组织召开所属人员参加的会议,宣布活动内容和方案,利用各种工具开展宣传发动,使每个职工了解活动的内容、目的和意义,积极行动起来参与到活动中来。

7

6、认真组织,搞好落实检查,活动期间组织者要按照方案要求,了解掌握活动进展情况,及时解决疑难问题,使活动顺利开展,活动结束前要认真组织检查,找出差距,发现问题,为搞好下一个安全活动积累经验。

7、各种安全活动结束后,均要进行认真细致地全面总结,要按规定的表彰奖惩办法,进行严格的考核兑现。

8、科、队开展安全活动,要将活动方案、内容及考核奖惩办法上报矿委会,以利掌握活动动态,搞好协调配合,进行全矿范围的安全活动评比工作。

8

矿灯损坏赔偿制度

1、矿灯是井下工人作业的眼睛,因此每位职工都应爱护矿灯,不得用力丢放矿灯,防止损坏。

2、充灯工要爱岗敬业,认真执行矿灯充电、放电操作规程,矿灯电量充足、明亮,到点率达100%。

3、要认真执行矿灯发放和交回制度,发现问题及时维修,保证完好率达到100%.

4、对于交回的矿灯要进行检查防爆、漏电与缺损零件情况进行登记,由于人为因素造成的损坏,要对使用人进行停产培训,根据情况按购入价的30%进行赔偿。

5、对矿灯的使用、检修、维护要登记造册,不能使用的矿灯要申请报废,填臵新灯。

9

定期检查报废制度

1、机电设备管理员要对井上下所有设备及机电易耗品进行登记造册,对设备进行编号,制定出使用年限。

2、机电科每月定期对设备进行检查、维修、维护和保养,对有隐患的设备要升井、造册进行检修,对超过使用年限确实不能再使用毫无检修价值的设备要登记造册。

3、每年年底,机电科设备管理员要向财务科材料员申报报废设备。 4、经财务科材料员核实后,按财务设备报废正常手续进行报废。

10

要害场所管理制度

1、要害场所主要包括:井上下变电所、主要通风机房、柴油机房、筛选配电室、炸药库、主绞车房、坑木场、库房、财务科、配电车间等直接影响本矿安全和生产的场所都是本制度的适用范围。

2、要害场所必须揭示“禁止非工作人员入内”或“××重地×米内严禁烟火”等警示牌,要害部位有“高压危险,请勿靠近”、“有人工作,严禁合阐”等警示牌,对于检查参观人员必须严格执行下列规定。

① 必须有本矿有关科队以上的领导陪同。 ② 持有监督检查或经矿长批准的检查、参观证件。 ③ 亲笔填写的来人登记。

④ 场所人员紧密陪同,避免随意操动设施、设备、帐簿、图纸及烟火引起事故或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3、场所的管理人员(科、队长)每天至少进行一次检查,并做好记录。

4、矿值班人员至少每天进行一次巡岗检查。

5、要害场所的带电部位、机械转动部位应设臵栅栏,揭示警标,禁止非工作人员靠近。

6、严禁烟火或易燃易爆地点必须配备灭火器材,主要有灭火器2个,灭火锹2把,消防桶2个,灭火箱1个(内臵1立方米河沙)以及消防管、水龙头等物件。非抢救火情时工具不得擅用,不经矿长亲

11

批,不准外借。

7、易燃易爆地点外人进入时,工作人员必须检身,严禁烟火带入禁火区域。

8、有瓦斯爆炸的场所及其接触爆炸品的工作人员不得穿化纤服装,否则检查人员有权立即纠正对其批评或依据有关规章制度予以处罚。

9、要害场所必须悬挂必要的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及其它必须的文字、图纸规范。

10、要害场所必须保证24小时值班,各级领导包括矿长、分管副矿长、科长要高度重视,严加监管,避免事故发生。

11、要害场所发生“三违”,要依照“四不放过”的原则进行追查处理。

12、要害场所及附近100米内要配备电话,以备必须之需。 13、非工作人员、下井人员均不得在要害场所逗留。

12

事故预防、处理制度

1、井上下主要配电室要加强防洪、防火、防倒闸、防雷电等事故的预防。

2、井上下要害场所值班人员要加强巡查,发现隐患及时处理,作业场所要保证风流畅通,防止温度过高,影响设备运行。

3、机电科要经常定期、不定期组织人员对井上下所有设备三大保护进行检查,对移动电缆,特别是煤电钻电缆要加强检查,发现隐患及时处理。要保证安全监控系统和照明通讯信号的畅通,保证备用充足,确保三专两闭锁正常使用。

4、当工作面或重大机电设备出现隐患问题,有可能造成重大经济损失、人员伤亡事故和影响正常生产时,矿委要立即组织召开会议,调度室落实到人,制定方案措施,并经矿技术人员,矿领导签字后及时处理,矿主要领导要现场蹲点监督,处理隐患。

5、事故原因要根据情节轻重严格执行“四不放过”原则进行处理。

13

电器设备管理制度

1、机电设备入井前必须由机电管理部门检查其产品合格证、防爆合格证、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及其安全性能合格后,签发合格证方准入井。

2、井下严禁使用非防爆电气设备和非阻燃电缆,杜绝一切电气设备失爆。

3、井下各工作面都必须使用煤电钻综合保护装臵,未使用煤电钻综合保护的工作面禁止生产施工。

4、井下的电气设备要台台上架挂牌管理,并定期对设备进行整定,电缆悬挂必须符合规定,井下机电设备硐室要专人管理,用具齐全,防火设施要全,并有运行记录。

5、井下不得带电检修,搬迁电气设备、电缆。

6、井下供电应做到“三无”、“四有”、“两齐”、“三全”、“三坚持”。

14

电缆管理制度

一、电缆的日常维护与检查工作

1、移动设备所用电缆的管理和维护,应专职到个人并应班班检查整理。在采掘工作面附近,电缆的超长部分应呈S形挂好,不准在带电情况下盘圈或盘8字形放臵,并应严防炮崩、碴砸或受外力拉坏等。

2、低压电网中的防爆接线盒,应由专人每月进行一次清理检查。特别是接线端子的连接情况,应注意检查有无松动现象,防止过热烧毁。

3、电缆的悬挂情况应由当班人员每日巡回检查一次。有顶板冒落危险或巷道侧压力过大的地区,专职维护人员应及时将电缆放落到底板上并妥善覆盖,防止电缆受损。

4、高压铠装电缆的金属铠装,如有断裂应及时更换。电缆线路穿过淋水区时,不应设有接线盒;如有接线盒时,应严密遮盖,并由专职人员每日检查一次。

5、主井井筒中的电缆(包括信号电缆)的日常检查和维护,至少应有两人进行,每日至少检查一次。固定电缆的卡子松动或损坏时,应及时处理或更换。

二、电缆的定期检查与试验:

1、每季度检查一次固定敷设电缆的绝缘;每周由专责电工检查一次悬挂情况,并进行外部检查。

2、每月检查一次移动电气设备的橡套电缆的绝缘。

15

3、每年进行一次高压电缆泄漏和耐压试验。

4、每一矿井的井下供电专职人员应与生产单位的维护人员一起,对正常生产采区的电缆的负荷情况,每月进行一次检查;新采区投产时,应跟班进行全面的负荷测定,以保证电缆的可靠性。

以上各项试验和检查应形成制度,并对每次试验和检查的结果做好记录。对试验和检查中发现不合格的电缆,应及时更换和处理。井下敷设的铠装电缆,应定期在它的铠装上涂漆防腐。

5、在巷道整修、粉刷和冲洗时,一定要将电缆线路从电缆钩上落下,并平整地放在底板一角,妥善遮盖以防电缆损坏。巷道整修完后,应由专人及时将电缆悬挂复位。

三、根据《煤矿安全规程》的规定,保管员负责对全矿低压橡套电缆实行集中统一管理、发放、领取、修补和试验,做到条条电缆有编号。对运行中的电缆,也应指定专人负责。

1、为防止井下电缆丢失、损坏和任意割断等现象的发生,对低压橡套电缆应实行领取、回收制度。因电缆在运行中损坏而需要更换电缆时,可重新领取电缆,但事后必须分析、查明原因并找出责任者。无故损坏者,应按制度赔偿。在生产单位所在地区结束生产时,使用单位应及时将电缆随同设备一起回收升井,如数交还,如发现电缆严重损坏。无故丢失或无故割断,必须追查原因,找出责任者,按具体情况给予必要的处理。

2、为保证安全,每一条电缆入井前必须经过严格检查,填写入井证。没有入井证的电缆,一律禁止入井使用。对井下电缆,除要进行

16

预防性试验检查制度外,还应执行挂牌制度,以便识别和管理。井下机电硐室的高压电缆进线与出线,电缆标志牌应注明电缆的型号、规格;电缆的长度、用途及维护人。

17

机电技术管理资料备查制度

为了做好电气安全管理工作,机电管理人员必须熟悉全矿供电系统的运行状况,并掌握设备动态,以便能事先预测和判断事故隐患,以及在发生事故时能及时制定出正确的处理方案和措施。因此,机电管理部门应建立健全全矿供电方面的各种技术管理资料。

每一矿井必须备有地面、井下配电系统图、井下电气设备布臵示意图和电力、电话、信号线路平面敷设示意图、并随着情况的变化定期填绘。图中应注明:

1、电动机、变压器、配电设备、信号装臵、通讯装臵等装设地点。 2、每一设备的型号、容量、电压、电流种类及其他技术性能。 3、馈出线的短路、过负荷保护的整定值、熔断器熔体的额定电流值以及被保护干线和支线最远点两相短路电流值。

4、线路电缆的用途、型号、电压、截面和长度。 5、保护接地装臵的地点。

除上述各种图纸外,各矿机电管理部门,还应设专人,负责对每台电气设备和每条电缆建立它们的技术档案。对它们的出厂时间、购进时间、安装时间、运行情况、历次使用搬迁情况等,尤其是历次检查、修理、试验结果,都应详细记入档案,这些资料,都是管理信息的重要来源。它对加强矿井电气安全管理工作,提高电气安全水平将发挥积极的作用。

18

井下电气设备防爆检查制度

1、井下电气设备防爆检查工作,由防爆设备检查组全面负责,集中统一管理。

2、防爆电气设备入井前首先应看该电器的“四证一标志是否齐全”,然后由指定的、经县级以上考试合格的机电员和机电科长共同检查其安全性能(设备隔爆接合面的粗糙度、间隙及接线引入装臵等隔爆部位),并登记造册,发放合格证后方准入井。

3、在日常运行中,应由防爆检查组进行经常性的维护和每月检查一次其防爆性能,检查中发现其防爆性能已不符合要求时,应及时升井,进行防爆处理,做好记录。严禁使用不防爆的电气设备。

4、运行中的防爆电气设备,应进行编号,实行分片包机牌板管理。有故障的设备,应由专人负责,进行更换或维修。

19

矿井电气试验制度

电气设备的安全和性能,直接关系到安全生产能否顺利进行,直接关系到广大职工的人身生命安全,对电气设备进行定期试验,电气事故的发生,对煤矿的安全生产起着不可忽视的作用。为此,特制定电气试验制度如下:

一、电气试验工作由机电科全面负责,机电科长为第一责任人。机电科必须加强电气试验工作的组织领导,确保电气试验科学、规范,结果准确无误。

二、电气试验必须按照《煤矿电气试验规程》进行操作,必须遵守《煤矿安全规程》及《电器安全操作规程》等的有关规定。

三、井上、下所有电气必须按《煤矿安全规程》规定进行试验,试验周期要符合下列要求:

每天对煤电钻综保进行一次跳闸试验,每天对检漏装臵进行一次跳闸试验,高压电缆的泄露和耐压6个月一次,主要电气设备绝缘电阻的检查每6个月不少于一次,固定敷设低压电缆的绝缘和外部检查每季至少一次,移动电气设备的橡套电缆绝缘检查每月一次,接地电网接地电阻值测定,每季一次;所有新购进、新安装,检修后的电气设备线缆、绝缘电阻、接地电阻以及材料性能、灵敏度都必须进行试验和测定;电气设备使用的绝缘油的物理、化学性能测试和电气耐压试验,每年要进行一次,但对操作频繁的电气设备使用的绝缘油,应每6个月进行一次耐压试验,油断路器经3次切断短路故障后,其绝

20

小修:对设备的个别零件进行检修,基本上不拆卸设备的复杂部位,包括以下内容:

(1)更换已磨损的个别部位; (2)清洗不需大拆卸的个别部位; (3)更换部分润滑油和油脂; (4)调整松动和间隙; (5)对电机进行吹尘和干燥;

中修:对设备主要部件进行解体检修,除包括小修内容外还包括以下内容:

(1)更换成套设备; (2)清洗复杂部位的零件;

(3)更换部分磨损超限的滚动轴和轴瓦。

(4)更换电机个别线圈和部分绝缘,对电机线圈进行涂漆烘干。 大修:为使设备完全恢复正常状态和额定能力,必须进行全面彻底的解体检修,大修除中修内容外还包括以下内容:

(1)更换或加大重要的大型部件或机件; (2)全部电机线包;

(3)调整整个机械和电气操作系统图; (4)检修主要底座基层架子和外壳; 2.每季机电组要对所有在用设备进行中修。 3.经常对在用设备进行维修。

4.需检修的电器设备,维修人员必须报机电、设备科,经批准后

46

进行检修,检修时必须按《煤矿安全规程》进行。

5.检修后经机电、设备科验收后,设备方可使用,如不合格,令其重修,否则由验收者负责。

6.机电、设备科对设备进行检修,验收后应评分记录,而后批准入坑,而使用单位必须持机电、设备科长的手续方可使用,否则对设备单位罚款50元。

六、设备的更新改造制度

1.设备管理员对所有在用设备,必须保持在安全的前提下进行修理。凡经修理不能保证安全生产和国家明令禁止的设备均列入更新范围。

2.凡需要报废的设备,该设备管理员必须遵循“一停、二更、三汇报”的顺序进行,否则追究设备管理员的责任,设备操作人员同设备管理员连带负责任。

3.所有报废设备经更换后,设备管理员应负责运至设备修理站,经签字后报生产技术科备查。

4.设备修理站经检验确定该设备的修理级别(矿内配件、县内修理),确实无法使用时,方可向矿提出设备报废申请。

5.设备领导组批准申请后报安委会,由安委会提出处理意见,如财供下帐、替换设备、购进等问题。

七、机电设备安全生产奖惩制度

根据党的“安全第一”的方针和“安全为天”的观点,为堵塞各种不安全漏洞,克服光抓生产不抓安全的倾向,把事故降低到最低限

47

度,切实保证安全生产,从我矿的生产实际出发,特制定本矿机电设备安全生产处罚条例。

(一)管理制度:

1.不执行党的安全生产方针,放弃对机电设备安全操作的领导,致使机电设备安全管理混乱,有关领导和个人停发年终奖金,降级降薪,由此而发生事故,追究有关人员的经济和法律责任。

2.已接到隐患报告,领导不及时解决,由此而造成事故者,罚100元,降级降薪;如情节严重,追究有关人员的民事、行政和刑事责任。

3.不按规定进行机电设备安全检查,或者没有检查出机电设备不安全隐患,被上一级查看,致使事故隐患达不到排查,罚款30元,降级执行3—6个月,因此而发生事故,追究检查人员的连带责任。

4.因缺乏安全保护机构、原材料致使安全防护设备不健全、不满足者,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责任包括是否递交购物单,是否按规定时间进行采购等),并给予罚款80元,降级执行3个月。

5.不顾机电设备安全制度,违章指挥造成事故者,罚款100元,降级执行3个月,如情节严重追究行政和刑事责任。

6.不服从正确指挥、不听劝告、盲目蛮干,令其停工,停工期间当旷工论处,如造成事故,由致事故者赔偿工资及医疗费部分或全部,并罚款100—50元。

7.发现事故隐患不及时报告,冒险作业造成事故者,停发全年奖金,降级降薪,罚款30元以上的处理。

48

8. 发生事故后对肇事者进行包庇、姑息或者弄虚作假、嫁祸于人者停发工资,给予全年不评奖,处50元以上的罚款。

(二)通风瓦斯:

1.主要通风机要求连续运转,如因特殊原因确不能运行,要求有矿长的亲笔批示,否则罚款50—100元,停风后必须停工、停电、撤人、打开防爆门,并报告调度室,由调度室报告矿长、总工和有关领导,并请有关部门评定进行处理,否则罚有关人员30—60元。

2.局部通风机的前移、安装和使用,必须符合《规程》要求,否则返工不计工,随意停开罚款5—10元;距回风口不达10米,罚20元;风机距地面或轨面低于30厘米,罚款10元;发生循环风,罚带班队长(或安全员)50—100元;风筒距工作面超过5米,每缺1米罚瓦斯员10元,风筒一个破口罚5元;探头不按规定时间、地点悬挂,每次每分钟罚10元,捂住探头导致指示数据不准确罚100元/次,使用过期探头罚款10—20元。

3.严格执行“一炮三检”。瓦斯员进行循环检查,必须“三对照”,漏查一次罚5—10元,假报一次罚10—20元,迟报一天罚5—10元,数据不对照罚10—15元,填写不及时罚5元,发现问题不及时报告罚5—10元、不及时处理罚10—100元,漏签一次罚5—10元,少记录一次罚款5元,少一日记录罚款20元。

4.作业点瓦斯超限后,还有人工作,罚瓦斯员50—100元;作业人员不听劝告,罚作业人员50—100元。

5.仪器、探头不按时校验换药,一次罚款10—30元。

49

6.瓦斯员提前出坑每次罚10—100元,坑下有工作人员而无瓦斯员时,罚瓦斯员10—50元,未挂牌或牌板填写不及时罚瓦斯员10元。

(三)机电方面:

1.井上下所有电器设备必须符合标准,否则罚责任人10—50元,检查发现有问题,设备操作人应接受处分的100%,主要负责人接受30%,科室干部接受处分的5%。

2.井下不得带电检修、搬迁电器设备,否则罚责任者30元,在场人员10元。

3.非操作人员操作电器设备罚10—20元。 4.电器漏电罚责任电工30元。

5.电器设备不接地或接地不合格,罚责任电工10—30元;不管哪级检查无挂牌设备罚款20元(不管没收或丢失)。

6.不用的电器设备未切断电源,罚责任电工10—30元。 7.电器设备失爆(包括喇叭口亲嘴)一次,罚责任电工30—100元。

8.电缆悬挂不整齐(窜门、打叉)一次罚电工10—30元,设备排放不整齐、不上架罚10—20元,电缆、电钻不收或悬挂在1.5米以下罚采工10—20元。

9.电缆有鸡爪子、羊尾巴、密封圈不合格等,罚当班电工10—100元。

10.下井人员如有下列问题处以罚款:不带矿灯或自救器罚10元,矿灯不完好罚10—20元,井下不打开矿灯罚10元,穿化纤服装下坑

50


机电部管理制度汇编.doc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到电脑 下载失败或者文档不完整,请联系客服人员解决!

下一篇:最新安全资料

相关阅读
本类排行
× 注册会员免费下载(下载后可以自由复制和排版)

马上注册会员

注:下载文档有可能“只有目录或者内容不全”等情况,请下载之前注意辨别,如果您已付费且无法下载或内容有问题,请联系我们协助你处理。
微信: QQ: