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发公共事件新闻宣传应急预案(终稿)

2018-11-14 22:13

上的由县新闻宣传应急办迅速组织和督促相关职能部门拟定新闻报道方案,报县委、县政府负责处理突发事件的领导审批。特别重大突发公共事件由处臵突发事件的相关部门拟定新闻报道方案,经县新闻宣传应急指挥部审定后,报市应急委审批备案,在授权范围内自行实施。在组织新闻报道过程中,如遇到难以把握的重大、敏感问题,要及时向省市应急处臵指挥部负责人请示,并遵照要求迅速组织落实。

3.2.3.2 组织新闻发布。按照批准的新闻发布方案,所涉事件主要部门要拟定新闻通稿,经县新闻宣传应急指挥部审核把关,报请县委、政府主要领导批准同意,及时、有序地组织新闻发布。根据突发公共事件的等级,按照国家和省市相关规定分级发布。除新闻发布会外,还可视事件发展情况,以新闻通报会、吹风会、散发新闻通稿、组织媒体报道、应约接受记者采访、授权新闻单位发布等多种形式进行新闻发布。 3.3 临时新闻报道机制

当发生全县性的突发公共事件时,县新闻宣传应急指挥部要立即报请市应急委,在上级有关部门的指导下,在县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第一时间深入现场调查了解起草新闻通稿,经报请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审批同意后,及时向省内外主流媒体发布新闻,让公众在第一时间了解事实真相,消除公众的困惑和恐慌。其他人员未经许可,一律不得擅自向外发布新闻或发表意见。如果有外来媒体记者进入现场,及时向外来媒体提供准确无误的新闻通稿,负责处臵事件的相关部门要按照开放与有序并重、服务与管理并举的原则,统筹做好境内外媒体服务引导工作。

4、责任和纪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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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 新闻宣传应急工作要求 4.1.1 总体要求

报道III级响应以上突发事件的新闻稿,经县新闻宣传应急指挥部审核并报负责处理突发事件的领导同志批准后按县委、县政府统一口径在新闻媒体发表。对于特别重大和敏感的新闻报道,任何新闻单位域个人均不得自行在新闻媒体和网络上发布未经审核批准的稿件。 4.1.2 及时准确

突发公共事件的新闻报道既要争取报道时效,又要确保信息准确。情况较为复杂的事件,在事态尚未清楚但可能引起公众猜测和恐慌时,应在第一时间客观、准确地报道已认定的简要信息,根据事态发展和处臵工作进展情况,可先分阶段发稿,再做后续详细报道,以牢牢掌握主动权。 4.1.3 把握适度

新闻报道既要使公众及时了解相关信息,又要讲究策略,认真策划,循序渐进,确保事件处臵工作的顺利开展。突发公共事件信息的报道要适时、适度,要有助于公众对事件的正确了解,争取群众的理解和支持,有助于动员和组织群众参与事件的处臵,消除和化解公众的恐慌情绪,维护社会稳定。

4.1.4 突出重点

除及时报道事件造成的伤亡、损失和影响等信息外,应着重组织报道县委、县政府妥善处臵事故的情况,有关部门已采取的防灾、防病、减少损失等应急措施;报道社会公众以健康的心态面对考验,增强战胜危机的信心;宣传防灾、防病等方面的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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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5 分类处理

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等危及公共安全并造成重大、较大影响的突发公共事件,应及时组织新闻报道。涉及重大、较大政治性、群体性事件,危害国家安全、社会稳定、损害我国国际形象的事件,以及其它突发社会安全事件,一般不作公开报道。确需公开报道的,要按照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的要求,统一对外报道消息。 4.1.6 主动引导

对境外媒体针对我县突发公共事件的有关歪曲性报道和别有用心者借机造谣攻击、诽谤煽动的行为,县委宣传部、县政府办要及时通过适当方式和途径,做好避谣和驳斥澄清工作,以正视听。 4.1.7 严格管理

各新闻媒体记者在突发公共事件的采访报道中,要严格服从现场应急指挥,不得妨碍事件处理工作。要自觉遵守国家法律和有关规定,恪守新闻职业道德,不得泄露国家机密,不得以非法手段获取信息,不得编发未经核实的稿件,不得有意炒作。对失实报道和谴成重大影响及严重后果的,要严肃追究责任。

4.2 加强辖区内外舆情跟踪、通报和互联网信息安全管理 县新闻宣传应急指挥部要指定部门或专人,发挥网络评论员作用,收集整理辖区内外舆情,汇编舆情简报,上报县委、县政府和应急办,并通报相关部门。县委宣传部、县政府、县公安局网监大队要迅速开展有效的网上舆论管理和引导工作,及时封堵和删除有害信息。 4.3 加强对来访突发事件记者的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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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1 国内记者

县新闻宣传指挥部负责统一协调组织突发事件的新闻采访和受理县外记者的采访申请。要给记者提供一个宽松的进入环境,向记者提供相关信息,尽可能提供服务和方便,同时又要加强对记者的引导,积极引导记者采写报道正面积极的新闻。负责处理突发公共事件的单位要指定专人为参加现场采访的记者提供必要的工作方便,并做好联络引导工作。记者在采访中要服从现场指挥部门的管理,不得干扰或影响事件的处臵工作。 4.3.2 境外记者管理

外国和台、港、澳记者来我县采访突发公共事件,按照中央、省、市有关要求,坚持”以我为主、积极引导、内外有别、多做工作”的原则,同时在省、市政府新闻办、外事办的指导下,及时提供新闻通稿的同时作好接访服务和管理工作。 4.4 严明新闻宣传责任 4.4.1 严明纪律

县直新闻单位要严格按照突发事件新闻报道的各项规定开展工作。处臵事件的相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要切实增强突发事件新闻宣传的责任意识,督促有关方而做好具体工作。 4.4.2 责任追究

对因信息沟通不及时和组织协调不力等原因导致突发事件新闻报道失误从而造成重大影响或严重后果的,要严肃追究有关单位和领导的责任。

5、保障措施

5.1 通信与信息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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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取措施,确保应急期间新闻报道应急指挥部与应急处臵指挥部之间、新闻报道应急指挥部内部各成员之间以及新闻报道应急指挥部与媒体之间的信息畅通。

5.2 资金及人员保障

突发公共事件新闻宣传应急工作必需的资金,由县应急处臵指挥部在应急救援专项资金中给予保障。负责突发公共事件的新闻宣传工作机构和人员相对稳定。 5.3 宣传与培训保障

县委宣传部、县政府办、县应急办在组织人员培训时,应将如何做好突发公共事件的新闻报道和政府新闻发布作为一项重要内容。

6. 后期处臵

6.1 善后工作

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臵结束后,县新闻报道指挥部可根据需要,保留部分工作人员,负责善后的有关新闻报道事项。

6.2总结评估

6.2.1 突发公共事件处臵完毕后,县新闻宣传应急指挥部应组织有关部门和专家,对新闻媒体的报道情况,进行全面的总结与评估,并上报市应急委。

6.2.2 县新闻宣传应急指挥部应针对事件处臵过程中新闻报道等工作的成功经验及暴露出的问题,进一步修改完善有关工作方案。

6.2.3 对参与突发公共事件新闻报道和新闻报道等工作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扬;对工作不力,玩忽职守,导致突发公共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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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道和舆论引导不利并造成重大消极影响和严重后果的,视情节轻重,给予行政处罚,并追究领导者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7、附则

7.1 本预案由紫云自治县突发公共事件新闻宣传应急指挥部负责解释。

7.

2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11

中共紫云自治县委办公室 云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00九年十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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