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付款方式(实质要求)
合同签订后,人员进场预付20%合同价价款;取得专家通过的审批意见后,支付合同价款30%;取得环保部门正式批复后,支付剩余50%合同价款。
6.政府采购政策要求:
(一)、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价格扣除
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的规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应当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原件。监狱企业应当提供《监狱企业证明》原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原件。
3.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报价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报价协议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可给予联合体XX%的价格扣除。
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规定的扶持政策。组成联合体的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之间不得存在投资关系。
(二)、失信企业报价加成或者扣分
1.对记入诚信档案且在有效期内的失信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按照10%的报价加成,以加成后报价作为该供应商报价参与评审。供应商失信行为惩戒实行无限制累加制,因其失信行为进行报价加成惩戒后报价超过政府采购预算的,其响应文件按照无效处理。/对记入诚信档案且在有效期内的失信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中直接从总分中扣除5分。
2.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就自己的诚信情况在响应文件中进行承诺。
地址:成都市金石路366号新希望中鼎国际2栋501号
电话:028-86787271 邮编:610063 传真:028-86787271 - 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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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 磋商内容、磋商过程中 可实质性变动的内容
1.技术要求: 可优于磋商文件要求 2.服务要求: 可优于磋商文件要求
3.政府采购合同内容条款要求: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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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采购人不同意磋商文件在磋商过程中有任何变动的,可以不规定此章内容。
第八章 响应文件格式
一、本章所制响应文件格式,除格式中明确将该格式作为实质性要求的,一律不具有强制性,但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相关资料和本章所制格式不一致的,磋商小组将在评分时以响应文件不规范予以扣分处理。
二、本章所制响应文件格式有关表格中的备注栏,由供应商根据自身响应情况作解 释性说明,不作为必填项。
三、本章所制响应文件格式中需要填写的相关内容事项,可能会与本采购项目无关,在不改变响应文件原义、不影响本项目采购需求的情况下,供应商可以不予填写,但应当注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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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本授权声明: (单位名称), (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授权XXX (被授权人姓名、职务)为我方参加 项目(采购编号: )磋商采购活动的合法代表,以我方名义全权处理该项目有关磋商、报价、签订合同以及执行合同等一切事宜。
特此声明。
供应商名称: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职 务: 被授权人签字: 职 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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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 期:XXX年XXX月XXX日
二、供应商基本情况表
供应商名称 注册地址 联系人 联系方式 传真 组织结构 法定代表人 技术负责人 成立时间 企业资质等级 姓名 姓名 其中 技术职称 技术职称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网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员工总人数: 项目经理 地址:成都市金石路366号新希望中鼎国际2栋501号
电话:028-86787271 邮编:610063 传真:028-86787271 - 3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