厂,由合作社承包经营已投入使用,搭建农户增产增收平台,埫产育秧可节省费用1000元。为了扩大合作社生产规模,保证自主品牌大米质量,2009年初新建农副产品水稻原粮种植基地,在全县承包水田39000亩,其中星火乡1.5万亩形成自产自加一条龙的营销网络,同时还与农户120户签订了订单合同。合作社组建以来,始终坚持自主品牌带市场、市场带龙头、龙头带基地,基地带农户的农业之路,形成农工一体化的产业体系,可带动农户1120户,农民1600人,间接带动全县9个乡105个行政村3680户,村民36000人。2011年被全国供销总社评为供销系统龙头企业。2012年被黑龙江省政府授予省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
新峰农副产品合作社坚持科学化管理,市场化运营,诚信化经营为理念,以服务三农,助农增收为目的,促进了农村经济稳定发展,为县城经济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