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社会矛盾和积案化解攻坚行动
实施方案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市、区重大社会矛盾和积案化解攻坚行动
会议精神,进一步推进辖区社会矛盾化解工作,集中解决当前影响我社区社会和谐稳定的突出矛盾和问题,为全区经济社会发展创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按照街办着力化解社会矛盾的要求,我社区决定在辖区开展重大社会矛盾和积案化解攻坚行动。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这次行动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和市、区政法工作会议精神,以深化三项工作,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为着力点,以增强人民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为目标,集中开展社会矛盾和积案排查化解,健全和完善社会矛盾预防化解长效工作机制,着力解决影响社会稳定的源头性、基础性的矛盾和问题,确保全区社会大局持续稳定,为“十二五”全区经济社会跨越式发展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二、目标任务
通过集中开展重大社会矛盾和积案化解攻坚行动,全面排查和集中化解影响社会稳定的矛盾和积案,使历年积累下来的矛盾积案化解率达到95%以上,新的矛盾纠纷化解率达到97%以上;进一步建立健全社会矛盾预防化解工作机制,推进排查化解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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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化、经常化、制度化;通过集中排查化解攻坚行动,努力实现群体性事件总量下降、信访总量及进京上访案件下降、“民转刑”案件下降、刑事和治安案件得到有效控制的“三下降一控制”目标;广泛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努力提高全民法律素质;切实加强基层基础建设,努力提高基层组织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能力。
三、方法步骤
社区重大社会矛盾和积案化解攻坚行动从3月中旬开始,至10月底结束,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 动员部署阶段(3月10日至3月20日)。 社区和辖区单位结合实际,成立工作机构,制定工作方案,抽调工作人员,精心动员部署,迅速开展工作。
(二) 深入排查阶段(3月21日至4月30日)。 社区深入辖区单位、企业,重点排查有可能引发群体性上访的重大社会矛盾和当前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热点敏感问题,特别是对征地拆迁、工资福利、农民工工资兑现、企业改革改制、安全生产、土地破产、环境污染、物价上涨、社会保障、劳动就业、经济纠纷、民间纠纷以及涉法涉诉、执法管理等事关民生的重点矛盾和突出问题,进行全面、深入、细致的摸排。对排查出的重大矛盾积案,疏理归类,造册登记,逐一建立工作台账,明确化解任务和时限。
(三) 集中化解阶段(5月1日至9月20日)。按照 “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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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强化措施,加大力度,有效化解重大社会矛盾和积案,实现“案结了事、息诉罢访”。按照市、区的要求,5月底前重大矛盾和积案化解率达到50%以上,8月底前达到90%以上,建立工作情况月通报制度,及时反映重大矛盾和积案排查化解进展情况,扎实推进重大社会矛盾和积案化解攻坚行动深入开展。
四、工作措施
社区坚持“属地管理”的原则,明确工作任务。在化解工作中,注重从政策和制度层面化解矛盾,严格依法按政策办事,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把解决问题和理顺群众情绪结合起来,把化解矛盾和落实稳控措施结合起来,坚决防止矛盾激化升级,引发群体性事件。
这次重大社会矛盾纠纷和积案化解攻坚行动实行条块结合、分级负责的原则。坚持法律手段与政策调解相结合,加强思想教育工作与维护群众利益相结合,积极预防与排查化解相结合,做到信息联通,纠纷联排,矛盾联调。对排查出的矛盾和积案,按照上级提出的“四个到位”的要求,下功夫彻底解决,努力实现案结事了、息访罢诉的目标。
广场路社区 2011年3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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