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各施工单位
①各有关单位提前配合机电部安排井下送电人员并严格按反风演习井上下停送电安全技术措施规定时间停电、撤人。
②反风前各单位将工作面断电及撤人情况按规定时间向指挥部汇报。 三、反风前的准备工作 (一)各单位落实及汇报内容
①安全监察部向总指挥部汇报主斜井、副立井、各井口的站岗警戒情况; ②通风部汇报井下通风系统及设施完好落实情况; ③调度指挥中心汇报井下人员撤离情况;
④机电部汇报井上、下及各井口停电、验电及主扇反风准备工作情况; ⑤运行工区汇报井下各排水点和水仓水位情况。 ⑥水文地质工区汇报各掘进工作面涌水水量情况。 所有单位于8:00前将所落实情况向指挥部汇报。。
(二)指挥部命令各测定小组8:00向指定地点出发,风量参数测定小组提前换好衣服在各井区井口待命,出发前按统一时间对表。
各小组到达指定地点后,立即测定正风时的风量、瓦斯和二氧化碳浓度等参数,做好记录,结束后,即时向指挥部汇报,并在指定地点待命。
(三)指挥部确认井下除反风测定人员、瓦检员、安检员以及必须留在井的下人员外,所有电气设备开关均停电闭锁后,方可下令按照机电部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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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的反风演习井上、下停送电安全技术措施进行停电。
(四)风井主扇机房工作小组在反风期间要详细记录各主扇正风和反风时的电压、电流、轴承温度、负压等参数,所有人员准时到位。
(五)井下各小组测定主扇正、反风期间各项准备工作。
(六)指挥部接到各测定小组正风测定结束汇报后,依次命令风井主扇运行业务组开始反风演习。
四、反风
(一)反风演习风井主扇运行顺序:
风井:1#主扇正风→2#主扇反风→1#主扇反风→2#主扇正风→1#主扇正风。
(二)主扇停止运行,反风演习开始
1、风井主扇操作小组接到指挥部命令后,停止风井1#主扇运行、并立即汇报指挥部;指挥部接到风井主扇已全部停止运行的汇报后,命令风井主扇操作小组开始反风运行。风井主扇操作小组接到指挥部命令后,按顺序启动风井2#主扇反风运行,并立即汇报指挥部。
2、参数测定
指挥部接到风井主扇已反风运行的汇报后,稳定15分钟,命令井下各测定小组开始测定。各小组测定完毕立即汇报指挥部。
3、2#主扇反风运行60分钟后,指挥部命令停止2#主扇运行。命令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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井1#主扇反风,1#主扇运行稳定15分钟,进行1#主扇参数测定和汇报,1#主扇反风运行60分钟后,立即汇报指挥部。
4、1#主扇反风运行60分钟后,指挥部命令停止1#主扇停止反风运行,风井主扇操作小组接到后,停止1#主扇停止反风运行,并立即汇报指挥部;同时做好2#主扇正风运行的准备工作,命令2#主扇进行正风运行、运行稳定15分种后,按要求进行各项测定工作并进行汇报。
5、指挥部接到汇报后,命令2#主扇停止运行,将2#主扇倒机为1#主扇正风运行15分种后,再对1#主扇进行参数测定待运行正常后,报指挥部下令反风结束。
五、恢复通风工作:
(一)指挥部确认全矿井下通风系统正常后,命令开始对井上进行送电恢复工作。
(二)井下所有送电及恢复通风人员均由主井下井进行送电及恢复通风工作。
(三)局扇通风地点各恢复通风小组按所属范围遵照《煤矿安全规程》及其它有关规定启动局扇,由指挥部统一指挥恢复通风。
(四)主扇恢复正常通风且井下通风系统稳定,全风压风流中瓦斯浓度不超限的情况下,(瓦斯和二氧化碳均不超0.5%时)指挥部方可下令由供电部门分别向用电地点送电。
(五)由瓦检员检查各配电点的瓦斯及二氧化碳浓度不超过0.5%后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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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挥部汇报,经指挥部下命令向各配电点送电。
(六)指挥部只有在确认变电所(或配电点)所有的局部通风机及其开关前后10米范围内的瓦斯及二氧化碳的浓度不超过0.5%的情况下,命令相应变电所只送风机专用移变,其余开关仍处于闭锁状态。
(七)恢复掘进头面局部通风机时必须遵守以下规定:
①恢复通风时,必须有通风部干部、安检工、电工、瓦检员同时在现场。 ② 首先检查局部通风机及其开关附近10米范围内的瓦斯,在瓦斯浓度不超过0.5%前提下,再检查停风区的瓦斯浓度。
③ 当瓦斯浓度达到3%或二氧化碳达到1.5%时,由指挥部统一指挥,执行专门的瓦斯排放措施,由消防救护中心协助进行排放。排放时,与排放作业无关人员必须撤出到安全地点。
④ 如果停风区内瓦斯浓度超过1%不超过3%时,二氧化碳浓度不超过1.5%时,由恢复通风人员按“一通三防”技术相关规定进行瓦斯排放工作。
⑤ 如停风区内瓦斯和二氧化碳浓度不超过1%时,可直接启动风机,恢复巷道内供风。
⑥ 局部通风机恢复通风后,瓦检员必须对该掘进巷道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只有在瓦斯浓度不超过1%,二氧化碳浓度不超过1.5%的情况下,方可在指挥部的指挥下人工恢复局部通风机供风巷道中一切电气设备的供电。
⑦ 不经瓦检员检查瓦斯,任何人不得擅自送电、启动风机。 (八)指挥部接到井下所有地点恢复正常通风后,方可下令恢复动力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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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恢复各地点的正常检修或生产,宣布反风演习结束。
六、反风演习安全技术措施
(一)通风部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对井下通风系统及通风设施进行确认,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瓦斯检查仪器、风表等检查仪器要完成校对工作,确保完好。
(二)风井在反风前要对主扇、风门、防爆盖、及电控系统的完好状态,防爆盖是否压紧再次确认。反风演习结束后,风井将防爆盖恢复原状。
(三)反风演习期间,除反风测量人员、瓦检员、安检员以及必须留下的人员外,其它人员全部按规定时间撤离上井。
(四)反风前、后的停、送电工作,都必须严格按《2013年度反风演习井上下停送电安全技术措施》执行,井下各有关单位必须在3月25日前将预定送电人员名单报机电部,以便送电统一安排。
(五)反风演习期间各项任务必须在指挥部下令后执行,执行完毕后立即向指挥部汇报。
(六)反风期间所有井下测定人员及恢复通风人员都必须使用新矿灯和自救器,矿灯要杜绝失爆。
(七)主扇反风期间要求风井主扇机房工作小组,严格观察各主扇运转情况,一旦发现异常及时停机,并向指挥部汇报,由指挥部决定反风演习是否继续进行或恢复矿井原通风系统。
(八)所有参加反风演习人员和指挥部成员在反风期间必须坚守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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