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度
一、责任内容
学校党总支和校长室要把党风廉政建设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做到与日常工作同时研究,同步安排。每年专题进行学习教育、召开民主生活会均不少于两次。校长、党总支书记对本校党风廉政建设负全面领导责任,班子其他成员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领导责任。
1、贯彻落实上级有关部门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部署和各项要求,分析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状况,研究制定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2、组织党员、干部学习党风廉政建设理论和法纪法规,进行党性党风党纪和廉政教育,完善管理、监督机制,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
3、严格按照规定选拔任用干部,防止和纠正用人上的不正之风;
4、依法支持、协助上级有关部门履行职责,调查、处理本单位违法违纪案件,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二、责任考核
1、上级党委负责领导、组织对学校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考核工作。考核工作一般与学校领导干部考核、学校工作年度考核等结合进行。
2、学校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考核,采用自评、民主评议、民主测评、座谈走访等多种形式进行,广泛听取党内外群众意见,其结果作为对领导干部的业绩评定、奖励惩处、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
3、领导干部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情况,列为民主生活会和述职述廉报告的重要内容。
4、上级党委纪委负责对学校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 三、责任追究
1、学校党员、干部有违反责任制内容的行为,情节较轻的,给予批评教育、诫勉谈话或者责令作出检查;情节较重的,给予相应的党纪处分,需要追究政纪责任的,比照所给予的党纪处分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2、对学校廉政典型和举报有功人员给予相应奖励;对办案人、检举控告人、证明人打击报复的,给予相应处分。
3、实施责任追究,要实事求是,明确界定,不随意夸大无限上纲,不遮瞒掩饰不了了之。
【5】九江一中党员干部述廉诺廉评廉工作制度
干部述廉诺廉评廉制度是深化干部廉洁自律工作的一项重要举措,按照市局机关的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经党支部研究决定,建立述廉诺廉评廉的工作制度。
一、述廉诺廉评廉对象 校级领导和处室中层干部。 二、承诺内容 1.必诺内容:
严格遵守中央、省、市关于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自觉执行审计“八不准”和“四条禁令”,认真开展“向我看齐”活动,并重点做到:
(1)不以权谋私,借工作或职务之便吃、拿、卡、要。 (2)不接受学生家长安排的宴请、住宿、旅游和娱乐活动。 (3)不收受学生家长的任何礼品、礼金、礼卡、各种有价证券。 (5)不向家长与学生提出与教学工作无关的要求。 (6)不报销任何因私的费用。
(7)不违反局机关有关廉政、行风、效能建设的规定。 (8)自觉向单位报告个人重大事项。 2.选诺内容:
在对规定的“必诺内容”作出承诺的同时,要根据本人工作职责、岗位特点和具体情况作出“个性化”的承诺。
三、几点要求
1.要提高对述廉诺廉评廉工作的认识。开展党员干部述廉诺廉评廉,是参与反腐倡廉的有效途径,是促进干部廉洁自律的重要载体,是加强干部队伍廉政建设的有效抓手。述廉诺廉评廉对象要进一步提高认识,把述廉诺廉评廉作为认真抓好廉政、行风、效能建设,推进廉政建设的一项重要工作,按照要求作出廉政承诺,诚信履诺,自觉接受群众监督。校党支部纪检委员要充分发挥好职能作用,加强组织协调和督促检查工作。
2.努力提高述廉诺廉评廉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述廉诺廉评廉工作要进一步突出重点,规
范操作,提高实效。诺廉内容要体现个性,每位诺廉对象既要对规定的“必诺内容”作出承诺,更要结合自己的工作职责、岗位特点和存在的薄弱环节作出“个性化”的承诺,不能千篇一律,更不能以集体承诺代替个人承诺。
3.认真实施诺廉登记表制度。年初,中层干部根据要求和本人工作岗位实际作出承诺.平时,要经常对照承诺内容,自觉履诺践诺。年终,每位中层干部要写出述廉报告,进行诺廉评廉和民主测评。
【6】校长负责和校长报告工作制度
一、学校实行校长负责制。校长是学校工作的第一责任人,按照上级部门赋予的权力围绕办学目标任务的实现,组织开展工作,实施有效管理,并对学校的各项工作全面负责。党总支书记是学校党的建设第一责任人,负责学校的党务工作和思想政治工作。
二、校长室是学校的行政领导。其主要职能是:全面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法规,坚持正确的办学方向,抓好教育教学改革,不断提高教育质量;制定并组织实施学校的发展规划、学年和学期工作计划;指挥、协调各部门的工作,并实施有效的指导、督促、检查和评价;坚持管理育人、教书育人、服务育人、环境育人的工作方针,建设好德育工作队伍,切实提高德育效果;坚持以教学为中心,建立和完善教学管理系统,抓好教学常规管理,培养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高素质人才;强化师德教育,建好师资队伍,不断提高教师的政治思想、职业道德、文化业务素质;搞好校园文化建设,逐步改善办学条件和教职工生活环境。
三、党总支是学校的政治领导。其主要职能是:切实抓好学校领导班子自身建设,努力提高党员素质,充分发挥学校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保证、监督校长正确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法规;对学校工作中的重大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参与决策,支持校长充分行使职权;领导学校的思想政治工作,配合校长抓好学生的德育工作;坚持党管干部的原则,加强对学校干部的教育、培养、考察,讨论校长对干部任职的提名;根据党章规定,做好发展党员工作,做好党员的评议、鉴定工作;领导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工会、共青团等群众组织。
四、实行校长向党总支报告工作制度。
1、报告的内容: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完成上级组织交给的各项工作任务情况;学校办学方向、发展规划、年度工作计划制订、落实情况;重大改革措施、重大经费收支、重大基建项目、重要会议和活动安排情况;招生计划、机构设置、干部选拔任用、人事安排和教职工奖惩情况;重要规章制度的建立、执行、修订和废止情况;教职工的生活福利和社会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落实情况;校长或学校党总支认为需要报告的其他重要工作情况。
2、报告的时间:一般情况下,每学期开学和结束时,校长向学校党总支委员会或党员大会各报告一次。每半年向上级党组织报告一次,上半年报告半年工作(截止7月31日),下年年报告全年工作(截止次年1月31日)。重大事项、特殊情况应及时作出专题报告。
3、报告的形式:向上级党组织报告工作必须采用书面形式;向本校党总支报告工作的形式由学校党总支根据需要确定,一般应以书面形式为主。
4、报告的要求:坚持实事求是,既不夸大成绩,也不隐瞒问题和不足;坚持按时报告、及时报告;坚持组织审议,相关党组织要认真审议校长工作报告,并向报告人反馈审议情况。
【7】领导班子集中学习制度
一、学习目的:
提高学校领导班子的政治素质、思想水平和领导能力。 二、学习内容:
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以及政治、经济、法律、文学艺术、科学技术、教育教学改革等各方面知识。
三、学习时间:
每月至少集中学习一次,每年集中学习时间不少于40学时,自学时间不少于80学时。 四、学习方法:
以自学为主,辅之以座谈、调研等,注意结合学校工作实际开展讨论,提出进一步提高学校管理水平和教育教学质量的意见和措施,力求把学习成果转化为实际工作能力。
五、学习要求:
1、学校党组织要结合学校领导班子自身建设的需要,定期制定系统的学习计划,明确具
体要求。
2、每次集中学习要主题明确,精心准备,确保达到预期效果。 3、领导班子所有成员均需按时集中学习,并建立考勤制度。
4、学习讨论应名符其实,认真记录,积极发言,不得以研究工作代替学习。
5、每人每年至少写一份学习体会文章或工作调研报告,与学习笔记一并交由学校党总支书记审阅。
【8】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制度
一、学校领导班子成员一般每半年召开一次民主生活会。上半年在7月底前召开,下半年在次年一月底前召开。有特殊需要时,可择时召开。开会时间、地点和要求应提前通知与会人员。
二、民主生活会的基本内容,主要是就能否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及学校的决定、决议;能否自觉履行职责,完成工作目标任务;能否坚持民主集中制,维护班子团结;能否为政清廉,遵纪守法;能否实践宗旨,密切联系群众;能否认真落实上次民主生活会确定的整改措施等事项进行检点、总结,查找不足,寻求解决问题的措施,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三、做好召开民主生活会的准备工作
1、根据上级党组织的要求和本校工作实际及党员、干部中存在的问题,确定重点议题。 2、广泛征求党内外群众意见和建议,并由学校党支部(总支)书记于会前通过谈话等形式,转告相关人员,对有一定代表性或事关全局工作的意见和建议,要在会上通报。
3、班子成员互相谈心,沟通情况,交换意见。 4、召开日期和主要议题要提前5天报告上级党组织。 四、召开民主生活会的有关要求
1、民主生活会由学校党组织书记召集和主持。主持人要带头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引导大家畅所欲言。
2、要坚持原则,讲究方法,既不回避矛盾,也不搞无原则纠纷;既勇于开展批评,又和风细雨,润物无声。要从团结发展的愿望出发,真正达到增进团结,解决问题,促进共同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