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中国A贸易出口公司与外国B公司以CFR洛杉矶、信用证付款的条件达成出口贸易合同。合同和信用证均规定不准转运。A贸易出口公司在信用证有效期内委托C货代公司将货物装上D班轮公司直驶目的港的班轮,并以直达提单办理了议付,国外开证行也凭议付行的直达提单予以付款。在运输途中,船公司为接载其他货物,擅自将A公司托运的货物卸下,换装其他船舶运往目的港。由于中途延误,货物抵达目的港的时间比正常直达船的抵达时间晚了20天,造成货物变质损坏。为此,B公司向A公司提出索赔,理由是A公司提交的是直达提单,而实际则是转船运输,是一种欺诈行为,应当给予赔偿。A公司为此咨询C货代公司。 假如你是C货代公司,请回答A公司是否应承担赔偿责任?理由何在?B公司可否向船公司索赔?
2. 我国货主A公司委托B货运代理公司办理一批服装货物海运出口,从青岛港到日本神户港。B公司接受委托后,出具自己的House B/L给货主。A公司凭此到银行结汇,提单转让给日本D贸易公司。B公司又以自己的名义向C海运公司订舱。货物装船后,C公司签发海运提单给B公司,B/L上注明运费预付,收发货人均为B公司。实际上,C公司并没有收到运费。货物在运输途中由于船员积载不当,造成服装沾污受损。C公司向B公司索取运费,遭拒绝,理由是运费应当由A公司支付,B仅是A公司的代理人,且A公司并没有支付运费给B公司。A公司向B公司索赔货物损失,遭拒绝,理由是其没有诉权。D公司向B公司索赔货物损失,同样遭到拒绝,理由是货物的损失是由C公司过失造成的,理应由C公司承担责任。
根据题意,请回答:
(1) 本案中B公司相对于A公司而言是何种身份? (2) B公司是否应负支付C公司运费的义务?理由何在? (3) A公司是否有权向B公司索赔货物损失?理由何在? (4) D公司是否有权向B公司索赔货物损失?理由何在? (5) D公司是否有权向C公司索赔货物损失?理由何在?
3、 每公吨USD500。国外B公司所在地C银行应B公司的申请开立信用证。信用证规定货物
总金额为USD50000,数量约100公吨。A贸易公司在交货时,恰逢市场价格呈下跌趋势。A贸易公司将110公吨货物交船公司托运,并取得船公司签发的正本提单。A贸易公司凭商业发票(金额为USD55000)、提单等单证到银行结汇,但遭到银行拒付,理由是单、证不符。请问:
(1) 银行是否有权拒付,理由何在?
(2) A贸易公司应交多少公吨货物才能既符合信用证的规定,又避免经济损失? (3) 假如银行有权拒付,作为卖方的A公司应当如何处理此事?
4、 某国际货运代理企业经营集装箱拼箱业务,此时他是CONSOLIDATROR,由于他签发自己
的提单,所以他是无船承运人(以下称为无船承运人)。2004年9月15日,该无船承运人在KOBE港自己的CFS将分别属于六个不同发货人的拼箱货装入一个20英尺的集装箱,
然后向某班轮公司托运。该集装箱于2004年9月18日装船,班轮公司签发给无船承运人CY/CY交接的FCL条款下的MASTER B/L一套;无船承运人然后向不同的发货人分别签发了CFS/CFS交接的LCL条款下的HOUSE B/L共六套,所有的提单都是清洁提单。2004年9月23日载货船舶抵达提单上记载的卸货港。第二天,无船承运人从班轮公司的CY提取了外表状况良好和铅封完整的集装箱(货物),并在卸货港自己的CFS拆箱,拆箱时发现两件货物损坏。2004年9月25日收货人凭无船承运人签发的提单前来提货,发现货物损坏。请问:
(1) 收货人向无船承运人提出货物损坏赔偿的请求时,无船承运人是否要承担责任?为什么?
(2) 如果无船承运人向班轮公司提出集装箱货物损坏的赔偿请求时,班轮公司是否要承担责任?为什么?
(3) 无船承运人如何防范这种风险?
5、2001年10月,法国某公司(卖方)与中国某公司(买方)在上海订立了买卖200台电子计算机的合同,每台CIF上海1000美元,以不可撤销的信用证支付,2001年12月马塞港交货。2001年11月15日,中国银行上海分行(开证行)根据买方指示向卖方开出了金额为20万美元的不可撤销的信用证,委托马塞的一家法国银行统治并议付此信用证。2001年12月20日,卖方将200台计算机装船并获得信用证要求的提单、保险单、发票等单据后,即到该法国议付行议付。经审查,单证相符,银行即将20万美元支付给卖方。载货船离开马塞港10天后,在航行途中由于船船航行操作过失,船舶触礁,救助无效,货船及货物全部沉入大海。此时开证行已收到了议付行寄来的全套单据,买方也已得知所购货物全部灭失的消息。因此,买方拒绝支付货款,理由是其不能得到所期待的货物。根据中国海商法和国际贸易惯例,请回答:?
(1)这批货物的风险自何时起由卖方转移给买方??
(2)买方能否因这批货物全部灭失而免除其所承担的付款义务??
(3)如投保PICC货物一切险条款,保险公司是否承担保险责任?为什么?? (4)作为承运人的船公司是否要承担责任?为什么?
6、我国A贸易公司委托同一城市的B货物代理公司办理一批从我国C港运至韩国D港的危险品货物。A贸易公司向B货运代理公司提供了正确的货物名称和危险品货物的性质,B货运代理公司为此签发其公司的HOUSE B/L给A贸易公司。随后,B货运代理公司以托运人的身份向船公司办理该批货物的订舱和出运手续。为了节省运费,同时因为B货运代理公司已投保责任险,因此B货运代理公司向船公司谎报货物的名称,亦告知船公司该批货物为危险品货物。船公司按通常货物处理并装载于船舱内,结果在海上运输中,因为货物的危险性质导致火灾,造成船舶受损,垓批货物全部灭失并给其他货主造成巨大损失。请根据我国有关法律规定回答下列问题:?
(1)A贸易公司、B货运代理公司、船公司在这次事故中的责任如何?? (2)承运人是否应对其他货主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为什么?? (3)责任保险人是否承担责任?为什么?
7、一批货物由上海港装船经釜山转船运往洛杉矶,承运人签发了全程运输提单。在釜山转船时,货物在码头等候装第二程船时,在露天仓库受雨遭损。货主向承运人索赔损失,船方以货物不在船上而是在陆上受损,不属海上运输为由而拒赔。 (1) 承运人拒赔理由是否充分?为什么?
(2) 如果该批货物的提单是分别由第一程船和第二程船的承运人签发的,那么该批货损应由第一程船还是第二程船或其他方负责赔偿?
8、 2004年11月8日,我国A公司与日本B公司签订出口各式夹克衫贸易合同,贸易术语
为FOB上海。合同规定,付款方式为信用证,B公司指定M海运公司承运将该批货物从中国上海出运至大阪,M公司为此签发了以A公司为托运人的正本提单。此外,提单上的通知方为C公司,收货人记载为 “TO ORDER”。由于B公司一直没有付款买单,我国A公司现仍持有上述提单正本。经调查,涉案货物运抵目的港后,已由前述提单通知人根据B公司指示以银行保函形式未凭正本提单向M公司提取,即涉案货物已由M公司在目的港未收回正本提单即向他人进行了交付。据此,2005年10月8日,A公司诉至海事法院,请求判令被告赔偿相应经济损失5.9598万美元及该款自2004年11月起的利息损失。
(1) “TO ORDER”的记载形式表明承运人应按哪方的指示发放货物? (2) M公司可否凭借银行保函向我国A公司进行抗辩? 9、2000年11月,我国A公司与菲律宾的B公司商定:A公司为B公司供应红富士苹果6000箱,装货港为中国青岛,卸货港为菲律宾马尼拉港。其后,A公司又与C公司达成协议,由C公司承担A公司的该批货物。2000年12月6日,C公司将A公司的货物装上船并向A公司签发了一式三份的正本提单。该提单载明:托运人为A公司、收货人为B公司、承运人为C公司。提单的正面有一项声明:凡合同或包含在原提单的内容以中国法律为依据,任何由原合同引发的争议和索赔终审权在中国法院而非其他法院。C公司将A公司的货物运至马尼拉港后,C公司在未收回其签发的全套正本提单的情况下于2000年12月17日接受B公司签发的保函,而将该提单项下的货物放给B公司。
2001年1月17日,因单证不符,A公司未收到货款,也未能办理出口退税,且无法享受国家的财政补贴。同时退回的提单项下的货物却已被B公司提走,可谓钱货两失。为此,A公司于2001年6月28日诉之于海事法院,要求C公司承担给其造成的经济损失。 试分析承运人C公司应否承担无单放货的责任?此时的保函能否用于对抗A公司。 10、1994年1月,中国某进出口公司在加拿大购买了一批玉米,交由某航运公司的Q轮承运。同年3月,中国公司收到这些货物的两份提单,其首要条款均载明提单适用《海牙-维斯比规则》,并受其约束。Q轮是一艘利比里亚籍散装货轮,船级为ABS的A1级。该轮 2月 12日在V港装载中国公司的玉米,分别装于第一、三舱,14日驶往L港加载其他货物于第四舱,17日开航前往中国。开航前船长收到一份远航建议书,提及在Q轮预定航线上可能遭遇恶劣天气。Q轮在驶往中国途中果然遭遇大风浪。驶抵中国港口后,经有关船检、商检部门对Q轮的货舱及货物进行检验,证实:该轮货舱盖严重锈蚀并有裂缝,舱盖板水密橡胶衬垫老化、损坏、脱开、变质,通风箱损坏。开舱时,发现在裂缝、舱盖边缘、舱盖板接缝下以及通风筒下的货物水湿、发霉、发热、结团、变质。中国公司因此对加拿大航运公司提起诉讼,认为被告未能确保船舶适航,要求其赔偿货损。该航运公司辩称:Q轮船长富有经验,船舶的各种技术证书都在有效期内,整个航次处于ABS的A1级。装货前,大副等船员还对货舱舱盖进行过水密试验,货舱及舱盖板橡胶衬垫处于水密、柔软状态。船舶在开航前和开航当时处于适航状态。货损是由于船舶在航行中遭遇大风暴所致,根据《维斯比规则》,其对此不承担责任。
(1) 《海牙规则》对承运人的适航义务是如何规定的? (2) Q轮在开航前和开航当时是否适航?
(3) 货损责任应由谁承担?
11、一份买卖日用品的CIF合同规定“9月份装运”,即期信用证的有效期为10月15日。卖方10月6日向银行办理议付所提交的单据中,包括9月29日签发的已装船清洁提单。经银行审核,单单相符、单证相符,银行接受单据并支付了货款。但买方收到货物后,发现货物受损严重,且短少50箱。买方因此拒绝收货,并要求卖方退回货款。 问:(1) 买方有无拒收货物并要求退款的权力?为什么?
(2) 此案中的买方应如何处理此事才合理?
12、某货主委托承运人的货运站装载1000箱小五金,货运站在收到1000箱货物后出具仓库收据给货主。在装箱时,装箱单上记载980箱,货运抵进口国货运站,拆箱单上记载980箱,由于提单上记载1000箱,同时提单上又加注“由货主装箱、计数”,收货人便向承运人提出索赔,但承运人拒赔。 根据题意分析回答下列问题:
(1) 提单上类似“由货主装载、计数”的批注是否适用拼箱货,为什么? (2) 承运人是否要赔偿收货人的损失,为什么? (3) 承运人如果承担赔偿责任,应当赔偿多少箱?
13、某货主向承运人托运一批货物,承运人在接收货物时发现部分货物有明显瑕疵,欲在提单上作相应批注,但货主以不能顺利结汇为由请求承运人不要作相应记载并提供了一份保函,保证如果出现相关后果由其承担一切责任。货物运抵目的港后,收货人因货物有瑕疵向承运人提起索赔。?
(1)收货依据什么理由提起索赔??
(2)承运人可否用托运人提供的保函向收货人提起抗辩,为什么??
(3)若承运人对收货人先行赔付,依据保函向托运人进行追索的权利是否有保障?
14、某票货物经托运由海上集装箱班轮由A港运往B港,提单明确记载适用《海牙规则》,运输途中船舶收到另一遇难船发出的求救信号,船长决定改为原来既定航线前往施救,但救助成功后,因海况恶劣,本船不幸遇险,导致承运货物不同程度受损。? (1)此种情况下船舶改变原定航线是否属于绕航?? (2)承运人能否相关免责?为什么??
(3)若在前往救助途中,本船就遇险,承运人能否享受相应免责? 15、某货主委托承运人的货运站装载1 500箱小工具,货运站在代表承运人收到1 500箱货物后出具场站收据给货主。在装箱时,装箱单上记载1 460箱,货运抵进口国货运站,拆箱单上记载1 460箱,由于提单上记载1 500箱,同时提单上又加注“SLAC”,收货人便向承运人提出索赔,但承运人拒赔。根据题意分析回答下列问题:? (1)此时提单上记载的“SLAC”是否有效,为什么?? (2)承运人是否要赔偿收货人的损失,为什么?? (3)承运人如果承担赔偿责任,应当赔偿多少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