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教师岗位工作考核细则(2)

2018-11-19 22:46

2.作业布置(15分)

⑴布置的作业不适量适中、欠科学合理,酌情扣1-5分;

⑵作业布置未注意到层次性或层次性不明了欠科学,酌情扣1-5分; (3)作业布置与教学进度不一致,扣10分。 3.批改质量(15分)

(1)作业没有全批全改,批改不认真细致,批改潦草,作业中有错误没有改出,每发现一人次扣1分,可以倒扣。

(2)作业批改无评语或无等级或分数,每一人次扣0.5分,扣完为止。 (3)作业没有及时批改的扣5分。 四、教改与教研活动(30分) 要求:

按时参加学校和组内教研活动,积极发言,主动完成学校领导、组长分配给的任务,完成每周一节课的听课任务,主动承担教法讲座和学法讲座、公开课、示范课、观摩课,完成每学期两篇教学论文或经验总结,积极参加组内各项活动,认真做好值日。每人有教研专题和教改项目,并积极参与校本课程开发。大胆尝试,主动承担教改任务,有成果。 考核:

教研教改活动(30分)

⑴教研组活动迟到、早退一次扣1分。一次没有参加的扣5分(教研组没有活动照常扣分)。

⑵应承担的教法讲座、学法讲座、公开课、示范课、观摩课及每学期应完成两篇教学论文或经验总结或教学反思,每少一次(篇)扣1分。

(3)不能积极教研,主动发言,认真完成学校领导、组长分配给的任务,酌情扣1-5分。

(4)每周一节课的听课任务,少一次扣1分。 (5)没有教研专题和教改项目,扣5分; (6)没有积极主动参与校本课程开发,扣5分

第三部分 教学成绩考核(200分)

一、教学成绩考核满分200分,

二、小学语文、数学、科学、英语、品社进行教学成绩考核。 各班计算成绩按开学初规定人数计算班级均分,各级比率。 三、奖惩办法

⒈优秀奖:凡在镇统一组织的学科考试中,各学科(以班为单位,下同)量化成绩分别居同年级、同学科前1/5名次者,科任教师一律按名次按指标评为学年度优秀教师,考核直接定为优,得分为200分,并给予每科800元;各学科(以班为单位,下同)量化成绩分别居同年级、同学科前1/3名次者,考核直接定为优,得分为180分,给予每科课任教师500元的奖励;各学科(以班为单位,下同)量化成绩分别居同年级、同学科前1/2名次者,得分为160分,给予每科课任教师200元的奖励;

2、凡在镇统一组织的学科考试中,量化成绩位居镇同年级同学科后1/3者,按名次罚分30分,每低一名次多罚5分,居最后2名,且语文、常识科低于同类平均成绩6分 ,数学科成绩低于同类平均成绩10分者,该科任课教师当年度不得评优评先,罚分50分,原则上予以调整工作岗位。 四、音、体、美、综合等非考试科目教学成绩考核办法。

1、满足下列条件之一为A:(直接得教学成绩分200分,并根据级别给与奖励:县级200元,镇级100元)

①在县级或镇级以上部门组织的活动中,取得团体三等奖(含三等奖)以上。 ②在县级以上部门组织的活动中,有1 人次取得一等奖。

③在镇级以上部门组织的活动中,有多人(2人以上)次取得二、三等奖获优秀奖。

2、满足下列条件之一为B:(得教学成绩分180分) ①在县级以上部门组织的活动中,有1 人次取得二等奖。

②在镇级以上部门组织的活动中,有1人次取得二、三等奖获优秀奖。。 3、若县、镇无活动安排,但本人能积极组织校内活动,教学认真则为C(得160分);

4、若县、镇活动中团体个人均未取得名次;不积极组织各类活动,上课不认真,不认真组织各种训练或出现事故,或重大失误者,则为D(罚分50分)。

第四部分、中层领导及教师月考评(100分)

一、中层领导由校长对其进行月评价。中层干部每月将本月工作进行汇总,填写月考评表,交与校长对其进行评价,分等级计分。

二、教师由教导主任、校务办主任对其进行月评价。教师每月将本月工作进行汇总,填写月考评表,交与教导主任及校务办主任对其进行评价,分等级计分。 三、幼儿园教师由幼儿园园长进行评价。

四、根据每月评价得分进行累加既为中层干部及教师本学期最后得分。

第五部分,财务、财产管理及班级管理(50分)

一、班级管理(20分)

班级管理根据少先队卫生、纪律、路队、学习、安全等检查,每周评选优秀班级,优秀班级的分为3分,累计得分为该项得分;资料征订按照百分比排名,依次划定等级,按等级加分;各班活动资料按照资料上交次数累计,每次二分,累计加分为该项得分‘特殊安排加分视情况而定;以上各项累计得分,从高到低排列,一二名为一等,得30分;三四名为二等,得25分,五六名为三等,得15分。

二、财产管理(20分)

根据各班、各处室财产管理、使用情况由学校成立检查组进行评分,视情况而定,共分六个等级,每个等级占1/6:一等记20分,二等记18分,三等记15分,四等记12分,五等记10分,六等记8分。

三、财务管理

根据上级收费精神进行评比,分三个等级,一等记10分,二等记8分,三等记6分。

注:无分管处室人员,非班主任享受平均分。

附加分项:

1、教师辅导的学生参加正规的竞赛,取得全国一、二、三等奖、优秀奖,分别给辅导老师加6、5、4、3分;取得省级一、二、三等奖、优秀奖,分别给辅导老师加5、4、3、2分。取得市级一、二、三等奖、优秀奖,分别给辅导老师加4、3、2、1分。取得县级一、二、三等奖,分别给辅导老师加3、2、1分。 2、教师辅导的学生发表在正式CN刊物或教育主管部门组织评出的学生优秀征文分别按国家、省、市、县、镇6、5、4、3、2分。

3、若参加的竞赛是非正式竞赛或按参加学生数的比例取获奖名次的竞赛,附加分是降一等再降一级加分。

4、教师承担各类讲座、公开课、示范课、观摩课分别按省、市、县、镇加分,6、5、4、3分。

5、教师个人发表在正式CN刊物或教育主管部门组织评出的优秀论文分别按国家、省、市、县级加6、5、4、3分。

6、被评为校级优秀班主任、优秀教师加3分,被评为校级以上优秀班主任、优秀教师者分别按市、县、镇加分,10、6、4分。

葛石镇杏山完小 二〇一二年九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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