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1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遵规守信情况声明 2014年度,基金托管人在光大保德信中小盘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的托管过程中,严格遵守了《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托管协议,尽职尽责地履行了托管人应尽的义务,不存在任何损害基金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5.2托管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运作遵规守信、净值计算、利润分配等情况的说明
2014年度,光大保德信基金管理有限在光大保德信中
小盘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投资运作、基金资产净值的计算、基金份额申购赎回的计算、基金费用开支等问题上,托管人未发现损害基金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未进行收益分配。
5.3托管人对本年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等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发表意见
2014年度,由光大保德信基金管理有限编制并经托管人复核审查的有关光大保德信中小盘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年度报告中财务指标、净值表现、收益分配情况、财务
会计报告相关内容、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6审计报告
本基金指定的会计师事务所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其会计师郭航祥、黎燕对本基金2014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进行了审计,并于2015年3月26日为本基金出具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审计报告文号为安永华明(2015)审字第60467078_B09号,投资者可通过年度报告正文查看审计报告正文。§7年度财务报表
7.1资产负债表
会计主体:光大保德信中小盘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报告截止日:2014年12月31日 单位:人民币元
注:报告截止日2014年12月31日,基金份额净值1.0044元,基金份额总额446,701,270.08份。
7.2利润表
会计主体:光大保德信中小盘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2014年1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 单位:人民币元
7.3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变动表
会计主体:光大保德信中小盘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2014年1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 单位:人民币元
报表附注为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