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班主任手册填写(5分)
班主任应当科学合理的填写班主任工作手册,做好班级工作计划、班务周记、写好教育反思、做好班级工作总结,各项目填写齐全,按填写质量分别记5、4、3、2分。
(六)巩固率(10分)根据学期初班级定员人数衡量,多的不加分,每少一人次扣5分,学校辞退的除外。班主任应当杜绝家长以非正当理由接孩子回家并越权批假,发现一人次扣1分。
5、学生安全管理制度
1、学生必须接受学校安全教育,提高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严格遵守学校各项安全管理制度。
2、禁止学生携带管制刀具、易燃易爆等危险、违禁物品进入校园。
3、不准攀爬围墙、栏杆、阳台、建筑物顶层等有危险性的地方。 4、各学科教师在教学活动时应严格按照学科教学要求保证学生的安全。上课期间,无特殊情况,教师不得让学生中途离开教室。
5、组织学生参加社会实践、公益等各种大型活动应以“安全、就近”为原则,提前排查不安全因素,提出预防措施,制定应急方案。 校内开展的大型文体活动,必须遵循“安全第一”的原则,事先周密安排,制定应急预案,做好应急防范工作。
6、学校不组织学生参加扑救各类火灾、防汛、防洪和商业性庆典演出活动,严禁组织学生参加超越其年龄、行为能力和自我保护能力以外的活动。
7、体育课教学应遵循学生身心发展规律,教学内容应符合教学大纲要求,符合学生年龄、性别特点和地理、气侯条件。严禁在校外公路上跑操,防止发生意外伤害事故。新生入学后,均应接受学校统一安排的体检,建立健康档案,如有特殊病史,不得隐瞒。对不适宜参加体育竞赛及其他剧烈运动的学生,应予以劝阻。体育、实验等课,应严格遵守课堂纪律和操作规则,听从老师指挥,防止事故发生。
8、学生到校、在校时间须执行国家有关规定,不得参加违规补课,禁止随意改变作息时间,如因特殊情况确需提前或延后放学,必须提前告知学生监护人。
9、学校实行学生考勤制度,明确规定学生到校、放学时间,并通知到家长。
10、学生在校期间有异常情况,包括未按时到校、身体不适、受到意外伤害等必须及时与家长联系,尽到告知义务,如需送医院的,学校必须先采取有效措施,不得延误救治。
11、学校要加强楼道管理,在下课或放学等高峰时段,楼道责任人须在楼梯口维持秩序,疏散学生,避免踩踏事故的发生。
12、学生在校学习期间,应关闭校门,杜绝学生私自离校。上课期间(包括课间)学生确需外出,必须持有完备的请假手续,否则,门卫不得将学生放出校门。住校生出校门必须凭完备的请假手续进行登记,并填写好进出校门的具体时间。
13、建立问题学生档案,定期做好学生思想和关爱工作。学生遭遇挫折或心情烦恼,而自身又无法排除时,应及时告诉家长或向班主任,调整好心态,防止意外发生。
14、学生要按时到校、按时离校,走读生在放学后半小时必须离校,不准学生无故在学校逗留。
15、学校组织学生集体活动时,学生要遵守纪律、听从指挥、统一行动。活动期间,严禁擅自活动。班主任、课任教师自行组织学生赴校外活动,应事先向学校提出书面申请,并确保学生人身安全。
6、学生考勤制度
为了加强学生管理,严肃学生的考勤、考纪,根据本校实际,特制定以下关于学生考勤制度:
1、学生上学应严格履行请假手续,请假一天内由班主任批准,连贯请假一周以内先经班主任同意,再报学校批准。学生在家不能来校时由家长电话与班主任请假,班主任要做好电话记录,详细写清情况。在校期间的请假必须家长亲自到场在班主任处填写请假条向班主任请假,写明请假原因、时间,请假人签名,注明请假日期,请假条一式三份,字迹清晰,分别交由班主任、教育处、门卫留存。走读生凭假条由部长开具出门证,住宿生凭假条由生活部开具出门证并登记,请假的学生凭假条和出门证到门卫处出门,出门证和假条由门卫留存。返家当日,学生由于受公共汽车发车时间和车次限制,需提前离校者,家长在生活部值班教师处签字生效,不必履行其他手续。请
假未获准和超过假期而缺勤者(包括因放假未能按学校规定时间返校者)为旷课;
2、老师点名或开始讲课后进入课室者为迟到; 3、检查人员检查时学生不在现场可确定为旷课. 4、考勤计算的基本单位为节(课时); 5、迟到、早退3次为旷课1节;
6、迟到或早退超过半节作旷课1节论; 7、早操折算为1节; 8、眼保健操折算为1节; 9、晚自习折算为2节;
10、学校统一安排的活动按规定折合课时计算; 11、6节折合1天.
学生的所有请假,返校后都要向批准人进行销假,逾期未返校者,批假者及时和本人取得联系,问明原因,做好记录。
7、青龙特教学校师生奖惩制度
一、总则
1 、为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树立良好的校风,维护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特制定本制度。
2 、奖励和惩处均是对教师和学生进行思想教育的辅助手段,奖惩均要以深入细致的思想工作为基础,奖励要恰如其分;以精神鼓励为主,物质奖励为辅,使受奖励者谦虚谨慎,戒骄戒躁。惩处要公
正合理,立足于帮教,使受处分者认识危害,接受教训,改正错误,争取进步。
3 、奖惩要经班主任建议、年级组讨论、校长办公会研究批准,并及时通知家长。
4 、受奖励学生在一年内有严重违纪现象,经班主任或学校有关部门建议,学校同意后,宣布撤销所授予的称号。
5 、受处分学生,在撤销处分前不给予任何奖励 ( 表现突出另议 ) 。经一学期或毕业前,如改正了错误,有良好表现,由学生个人提出书面申请,班主任同意后报请学校批准,撤销处分。
6 、奖惩情况要记入学生档案,并在学生升学时向有关学校如实提供。
7 、县、市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及优秀少先队员要从己授予校级相应称号的学生中择优。
二、奖励 教师奖励制度
1、“县艺术节、科技节、运动会”学生获第一名奖励指导教师30元,第二名奖励20元,三等奖10元。
2、领导听推门课时,评定优质课奖。
3、在新课程课堂达标活动中评出优质课奖。 4、每学期评选出优秀班主任。 学生奖惩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