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果蝇伴性隐性致死试验》编制说明
一、标准起草的基本情况
标准起草单位为上海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本标准的主要起草人为肖萍、洪新宇、胡莹和郑勇英。简要起草过程如下:
1. 为了做好标准的制(修)订工作,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营养与食品安全所召集所有参加标准制(修)订的单位召开工作会议,对《食品安全性毒理学评价程序和检验方法》(2003版)的修订原则和框架进行讨论,确定基本的修订原则和框架。
2. 起草单位组建《果蝇伴性隐性致死试验》标准起草小组,在研究和分析国内外相关标准的基础上,包括OECD Guideline for the Testing of Chemicals. Genetic Toxicology: Sex-Linked Recessive Lethal Test in Drosophilia melanogaster (No.477, 4th April. 1984)和USEPA Health Effects Test Guidelines. Sex-Linked Recessive Lethal Test in Drosophila melanogaster (OPPTS 870.5275, Aug.,1998)与食品安全性毒理学评价程序和方法(GB15193.11-2003)等国内外标准,咨询有关专家和实验室的意见和建议,按照既定的原则和框架起草、撰写标准文本及编制说明,形成初稿。
3. 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营养与食品安全所组织召开了《食品安全性毒理学评价程序和检验方法》标准制修订课题协作组工作会议,参会的有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营养与食品安全所、广东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上海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北京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和北京大学的专家近20人,对初稿进行了修改,最终形成了征求意见稿。
4. 起草工作小组通过信函的方式向相关机构和专家广泛征集意见,并再次召开专家讨论会现场征集专家意见,最后整理和归纳了相关的意见和建议形成送审稿。
二、标准的重要内容及主要修改情况
本部分的主要内容涉及果蝇伴性隐性致死试验的基本原则、方法和要求,适用于检测食品、食品相关产品以及食品污染物等的遗传毒性毒性作用。
新国家标准的本部内容包括范围、术语和定义、试验原理、实验动物、操作步骤、数据处理和结果评价、试验报告、结果解释。与原标准相比,从总体编排上结构更合理,层次更清晰。从内容上,确定了本试验部分的适用范围、试验目的、基本概念、试验原理,在试验方法中对受试物配置、受试物给予、实验动物选择、剂量设计、操作步骤、观察指标以及数据处理和结果评价作了要求和规定,对试验报告所需要的基本信息也作了要求,并对试验结果的解释作了说明,因此在与国际OECD《化学品测试方法》和USEPA《健康效应评估指南》接轨的原则基础上,试验内容更具体,更具有可操作性,语言编写更具有通俗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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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修订“范围”中受试物的具体内容:本标准适用于评价食品生产、加工、保藏、运输和销售过程中所涉及的可能对健康造成危害的化学、生物和物理因素的遗传毒性作用,检验对象包括食品及其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新资源食品、辐照食品、食品相关产品(用于食品的包装材料、容器、洗涤剂、消毒剂和用于食品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以及食品污染物;
2. 增加“术语和定义”、“试验报告”、“结果解释”条目; 3. 对“原理”中部分内容进行了进一步确认。 三、国际标准情况
本部分标准的起草参考了OECD《化学品测试方法》、USEPA《健康效应测试指南》中“果蝇伴性隐性致死试验” [OECD Guideline for the Testing of Chemicals. Genetic Toxicology: Sex-Linked Recessive Lethal Test in Drosophilia melanogaster (No.477, 4th April. 1984),USEPA Health Effects Test Guidelines. Sex-Linked Recessive Lethal Test in Drosophila melanogaster (OPPTS 870.5275, Aug.,1998)]和卫生部《化学品毒性鉴定技术规范》中果蝇伴性隐性致死试验等国内外标准,基本做到与其无明显的原则性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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