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3.明末清初启蒙思想家的主要代表是( ) A.李贽 B.黄宗羲 C.顾炎武 D.王夫之 E.唐甄
34.康有为倡导的变君主专制为君主立宪制的具体方案是( ) A.采西法以补中法之不足 B.冲决一切封建网罗 C.设议院开国会 D.制定宪法 E.实行三权分立
35.孙中山“五权宪法”学说中的“五权”包括( ) A.立法权 B.司法权 C.考试权 D.纠察权 E.教育权 第二部分 非选择题
三、名词解释(本大题共4小题,每小题4分,共16分) 36.以德配天 37.董仲舒
38.“三不足”理论 39.权能分治
四、简答题(本大题共3小题,每小题10分,共30分) 40.简述封建正统法律思想的基本特点。
41.简述朱熹“以严为本,而以宽济之”的法律思想。 42.简述沈家本法律思想的内容。 五、论述题(本大题14分)
43.评述韩非法、势、术结合的思想。
全国2002年4月自考中国法律思想史试题答案 课程代码:00264
一、单项选择题(本大题共30小题,每小题1分,共30分) 1.B 2.C 3.A 4.C 5.A 6.B 7.A 8.C 9.B 10.A 11.B 12.C 13.A 14.C 15.D 16.D 17.B 18.C 19.C 20.C 21.A 22.B 23.B 24.B 25.C 26.C 27.C 28.A 29.D 30.C
二、多项选择题(本大题共5小题,每小题2分,共10分) 31.BCD 32.ADE 33.BCDE 34.CDE 35.ABC
三、名词解释(本大题共4小题,每小题4分,共16分) 36.(1)西周时期周公提出的一种思想;
(2)周公继续夏商以来的“天命”说法,但提出天命不是固定不变的,天命可以转移,并且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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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移给有德之人;
(3)这一思想的意义在于,从单纯地强调天意,转而重视民心的向背,是对神权法思想的新发展。
37.(1)西汉政治家、思想家,儒家《春秋》公羊学派的大师。
(2)他适应当时封建统治者的需要,继承孔、孟思想,并吸收先秦阴阳五行、墨家、法家以及汉初黄老思想中的一切有利于巩固封建专制统治的因素,建立了一个新的儒家神学理论体系。他主张立法和司法以“三纲五常”为基本原则,提出“大德小刑”的关系理论,提倡“春秋决狱”,实际上使儒家经典法律化。
(3)由董仲舒初步建立的封建正统法律思想,对后世具有极其重要的影响。 38.(1)北宋王安石主持变法期间提出的理论;
(2)其内容为“天变不足畏”、“祖宗不足法”、“人言不足恤”等思想; (3)它是对中国古代变法改革思想的总结与升华。 39.(1)权能分治是孙中山“五权宪法”的核心内容;
(2)把政权和治权分开,选举权、罢免权、创制权、复决权等四种“政权”由人民掌握,立法权、司法权、行政权、考试权、监察权五项“治权”由政府实施; (3)“治权”相对于“政权”称作“能”,因此称“权能分治”。 四、简答题(本大题共3小题,每小题10分,共30分) 40.(1)皇权至上,法自君出; (2)应经合义,礼法融合;
(3)“三纲”是封建立法的根本原则; (4)德主刑辅,先教后刑。
41.(1)朱熹面对南宋农民起义,提出处理“严”与“宽”的关系学说。 (2)他主张执法“从严”,但反对“滥刑”;他主张恢复肉刑,以“全其性命”。 (3)他主张执法“从严”,并应选拔清官为审判官员,提高审判效率与质量。 (4)他认为严于执法,“而以宽济之”,是治国要道。 42.(1)实行资产阶级法治主义。 (2)“平恕”为审断之本。 (3)“有其法者,尤贵有其人”。 (4)法学盛衰说。
(5)沈家本法律思想的主流是民主的、科学的,具有进步思想性质。 五、论述题(本大题共1小题,每小题14分,共14分)
43.(1)韩非批判地继承了商鞅、慎到和申不害关于法、势、术的理论,提出“以法为本”, 三者并重,将三者结合在一起,共同作为治国工具。
(2)第一,法与势结合。势即权力和地位,君主应该“擅势”,集大权于一身;并“抱法处势”,通过君主的权势来推行法律,将“势治”和“法治”结合起来。
第二,法与术结合。术是君主统治的方法、手段,君主树立自己的权势要依靠法,也要靠术;术包括对臣下公开的考察和暗中的操纵。
(3)评价:韩非的思想是对法家这一理论的系统化;说明法家的“法治”实质上是要用严刑峻法和阴谋权术来维持专制君主的统治,这是统治阶级内部矛盾的复杂尖锐所造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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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简述礼治的基本原则及特征? ①礼治的基本原则:\亲亲\和\尊尊\。
(1)\亲亲\就是必须亲爱自己的亲属,特别是以父权中心的尊亲属;必须做到父慈、子孝、兄友、弟恭。
(2)\尊尊\就是要求奴隶和平民服从奴隶贵族,不得违抗;下级贵族服从上级贵族,所有贵族服从周天子,不许犯上,不得僭越。
周公倡导\亲亲\、\尊尊\,实际上是要维护王权和族权的统治。 ②礼治的基本特征:\礼不下庶人,刑不上大夫\。
(1)所谓\礼不上庶人\是指礼主要是用来调整奴隶主阶级内关系的;各级贵族按礼规定所享有的各种特权,奴隶和平民一律不得享受。
(2)所谓\刑不上大夫\是指,刑法的锋芒是指向劳动人民,而不是指向奴隶主贵族。 礼与刑在对象上虽有所不同,但\礼不上庶人,刑不上大夫\是相对的。礼所规定的义务,庶人必须无条件地遵守;个别奴隶主贵族严重危害奴隶主阶级的整体利益时,也要处以刑罚。当然,那使用刑,他们也常常享受各种特殊照顾。 2、简述商鞅的变法理论?
①商鞅驳斥了\法古无过,循礼邪\的传统观念,指出自古以来根本没有什么一成不变的礼法,法令制度都是随着时代的变化而变化的。因而他提出了\不法古,不修今\的变法口号。②商鞅通过对民乱国亡是循守旧礼的必然结果的分析,指出吸有变法更礼才能强国利民。③商鞅指出必须根据时代要求、社会现实和民情风俗来更礼变法。④商鞅用历史进化观点来作为其说明变法必然性的理论依据。
3、简述道家\道法自然\的自然主义法律观念? (1)道是宇宙的本体,主宰着天地万物。 (2)道充满于天地,普遍且无私。
(3)道有内在体系和规律,不以人的意志而改变。 (4)与仁义礼法相比是最高原则。
(5)道能以不变应万变,以寡制众,有无往而不胜的力量。 4、试述沈家本实行资产阶级法治的主张极其重要意义。 沈家本实行资产阶级法治的主张包括以下内容: (1)实行资产阶级的法治主义,就能使国家强盛,。 (2)阐述了法的性质和作用。 (3)提出法随时变,“会通中外”。 (4)法须统一、平等。 (5)教化为先,以刑辅之。
沈家本是中国法律近代化的奠基人,其实行资产阶级法治主义的主张具有重大进步意义。 5、简述梁启超的\三权分立\学说?
梁启超借用西方资产阶级倡导的\三权分立\原则,结合我国情况,创造了他自己的三权分立说,即由国会行使立法权,由国务大臣行使行政权,由独立审判厅行使司法权。
他把统一\三权\的统治权称为\体\,这是不可分的。由国会、国务大臣、审判厅分别行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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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权\称为\用\,这是可分的,即所谓\三权之体皆莞于君主\。这就是说,君主立宪与君主专制的\体\是完全相同的,君主立宪里的\君主\同君主专制里的\君主\一样,享有最高的权利。所不同的是\用\,即在三权使用上,立宪政体对君主有某些限制罢了。 6、简述丘濬《大学衍义补》中的法律思想。
答:关于法律的起源,丘睿从董仲舒的神权天命观出发,强调了君主与圣人立法设刑全是“承天意”。关于法律的目的,丘睿从刑罚的惩戒目的、刑罚的教育目的、刑罚的预防作用等方面分析了刑罚的目的。丘睿认为治国之道,虽应以德礼教化为先,但刑以辅政、刑以弼教也是不可少的,故其主张“礼乐刑政”缺一不可。他还提出了“本天之理,制事之义,为民之利,因事立法,宜时处中”的立法原则。此外在司法原则,犯罪根源,慎刑恤狱、原情定罪等刑罚中的诸问题,作了进一步的发挥,提出了许多具有鲜明时代特征的法律观点和带有启蒙因素的法律主张,对后世产生了深刻的影响,成为研究中国法律思想史、制度史的经典著作。 7、简述荀子“有治人、无治法”的人治思想。
荀子继承孔孟人治的思想,强调统治者个人的作用大于法律。他认为:
(1)“有治人,无治法\,决定国家治乱兴亡的是充当统治者的人,而不是法令。有了良法而国家仍然混乱的情况是存在的;但是没有有君子的治理而国家和混乱的情况。所以治乱的关键是人,即统治者,而不是法。只有善于治国的人,没有善于治国的法。 (2)法是人制定的,作为统治者的人决定着作为国家制度的法律的好坏。 (3)法要靠人来掌握和执行。
(4)法律不能随实际情况而变化,要靠人的灵活性和应变性弥补法律的不足。 8、简述法家关于法的性质的论述。 (1)法具有强制力和制裁力 (2)法具有公平性和客观性 (3)法具有等级性
(4)法具有合情性和适时性
9、试述郑国子产铸刑书及有关争论在中国法律思想史上的意义。
子产在改革土地制度和赋税制度的基础上,进行了一次有重大意义的法律改革,这就是公元前536年的\铸刑书\,即把成文法的条文铸在铁鼎上,公布于众,从而开创了古代公布成文法的先例。子产铸刑书的创举在当时引起了强烈的思想震动,受到了保守派贵族的指责和非难。晋国的名臣叔向当即写信批评,认为刑罚的公布违背了\先王议事以制,不为刑辟\的传统,断言此举必然造成家破国亡的后果。叔向指责\铸刑书“使“民知争端,将弃礼而征于书\是对礼的破坏;针对叔向的责难,子产表明了自己的鲜明态度和坚决立场。
1、子产认为铸刑书是为了救世,为了巩固行政、土地、赋税方面的改革成果,是为了郑国的生存和富强。
2、子产认为新刑法的公布并没有违背礼的原则,而是对传统礼治的改良。礼并不是非一成不变的教条,很多基本法律规定都是从礼中衍生出来的,制定和公布刑书,正是体现了礼的要求,并非违背礼的宗旨。
他们的分歧表现了春秋时期两种不同的礼刑观。叔向坚持传统的周礼和刑罚密秘而不宣的原则,而子产则认为传统周礼的革新符合礼的精神。二人的争论反映了奴隶主贵族的礼和封建贵族的礼之间的矛盾,反映了奴隶制的刑与封建制的刑之间的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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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义:首先,子产铸刑书冲破了秘密刑思想的束缚,第一次肯定了公布成文法的\合礼合法\,它标志着罪行擅断思想的动摇和法治思想的出现。子产于叔向的争论表露出后来礼治与法治的分歧。后代的法家称赞子产,将其公布成文法视为\法治\的内容和前提。
其次,他打破了\刑不上大夫\的传统,肯定了法律对贵族特权的限制作用,这是成文法的一项重要作用。子产的刑法虽然使用封建等级取代奴隶主贵族等级,但刑法的公布从形式上确认了\刑上大夫,为后来的法家的\一断于法\提供了思想前提。 10、简述朱熹\以严为本,而以宽济之\的法律思想。
(1)朱熹面对南宋农民起义,提出处理\严\与\宽\的关系学说。
(2)他主张执法\从严\,但反对\滥刑\;他主张恢复肉刑,以\全其性命\。 (3)他主张执法\从严\,并应选拔清官为审判官员,提高审判效率与质量。 (4)他认为严于执法,\而以宽济之\,是治国要道。 11、简述沈家本法律思想的内容。 (1)实行资产阶级法治主义。 (2)\平恕\为审断之本。 (3)\有其法者,尤贵有其人\。 (4)法学盛衰说。
(5)沈家本法律思想的主流是民主的、科学的,具有进步思想性质。 12、评述韩非法、势、术结合的思想。
(1)韩非批判地继承了商鞅、慎到和申不害关于法、势、术的理论,提出\以法为本\, 三者并重,将三者结合在一起,共同作为治国工具。
(2)第一,法与势结合。势即权力和地位,君主应该\擅势\,集大权于一身;并\抱法处势\,通过君主的权势来推行法律,将\势治\和\法治\结合起来。
第二,法与术结合。术是君主统治的方法、手段,君主树立自己的权势要依靠法,也要靠术;术包括对臣下公开的考察和暗中的操纵。
(3)评价:韩非的思想是对法家这一理论的系统化;说明法家的\法治\实质上是要用严刑峻法和阴谋权术来维持专制君主的统治,这是统治阶级内部矛盾的复杂尖锐所造成的。
13、简要评价董仲舒“阳德阴刑”,德主刑辅的主张。
“阳德阴刑”,德主刑辅。董仲舒总结秦朝骤亡的历史教训,认为汉朝必须以秦为鉴,改弦易辙,实行“更化”并提出“大德而小刑”的法律原则,用儒家的仁德代替法家的严刑。董仲舒的德主刑辅是由天道引申出来的。阳为德,阴为刑,刑主杀而德主生。他虽然主张德治,强调礼乐教化的作用,但也重视刑罚。在实施德和刑时,要根据人们不同的“性”而各有侧重。为此,董仲舒发挥儒家的人性论,创造了“性三品”说。董仲舒在先秦儒家德主刑辅思想基础上,加以发展的“阳德阴刑”的德主刑辅理论,是儒家法律思想的核心,是封建统治阶级维护其统治的思想武器,其影响深远。但由于这种理论包含有重教化、省刑罚,反对统治者昏庸残暴和用繁法严刑来镇压人民等内容,因此在历史上曾经起过一定的积极作用。
14、简述王安石变法改革思想的主要内容。
王安石是“中国十一世纪时的改革家”,他立志变法,崇尚法治。他的法律思想和他的变法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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