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对干粉灭火器每年检查一次出粉管、进气管、喷管、喷嘴和喷枪等部分有无干粉堵塞,出粉管防潮堵、膜是否破裂。筒体内干粉是否结块。
2.3、灭火器应进行水压试验,一般5年一次。化学泡沫灭火器充装灭火剂两年后,每年一次。加压试验合格方可继续使用,并标注检查日期
2.4、检查灭火器放置环境及放置位置是否符合设计要求,灭火器的保护措施是否正常
(七)部分消防设备定期检查工作
7.1、对备用电源进行1—2次充放电试验,1—3次主电源和备用电源自动转换试验,检查其功能是否正常。具体试验方法:切断主电源,看是否自动转换到备用电源供电,备用电源指示灯是否亮灯,4h后,再恢复主电源供电,看是否自动转换,再检查一下备用电源是否正常充电。
7.2、有联动控制功能的系统,应用自动或手动检查消防控制设备的控制显示功能是否正常。
7.3、消防通信设备应进行消防控制室与所设置的所有对讲电话通话试验,电话插孔通话试验,通话应畅通,语音应清楚。
7.4、检查所有的手动、自动转换开关,如电源转换开关、灭火转换开关、防排烟、防火门、防火卷帘门转换开关、警报转换开关、应急照明转换开关等是否正常。
7.5、检查备品备件、专用工具及加烟、加温试验器等是否齐备,并处于安全无损和适当保护状态。
7.6、直观检查所有消防用电设备的动力线、控制线、报警信号传输线、接地线、接线盒及设备等是否处于安全无损状态。
7.7、巡视检查探测器、手动报警按钮和指示装置的位置是否准确,有无缺漏、脱落和丢失,每个探测器的下方及周围各方向,手动报警按钮的周围是否留出规定的空白空间。
第四章 附 则
第十九条 本附录表按规定要求严格执行。 第二十条 本规定由设备部负责起草。 第二十一条 本规定由设备部负责解释。 第二十二条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附表一:
消防设施、器材情况登记
名 称 保护区域 产 家 数 量 安装使用时间
附表二:
水消防系统定期(月度)检查、试验情况登记表
部位名称: 检查时间: 消防设施名称: 消火栓消防给水系统 序 号 1 检查项目 检测蓄水池、高位水箱水位及消防储备水不被他用措施 检查气压水罐气压 项数 检查、试验结果 存在问题 2 3 消防泵启动试运转 检查水源控制阀完好情况 检查室外阀门井中控制阀完好情况 检查消防水泵接合器完好情况 检查室内消火栓及栓箱是否完好,配件是否齐全 检查室外消防栓完好情况 4 5 6 7 8 9 10 11 12 检查、试验人员(签名):
附表三:
火灾自动报警及联动控制系统定期(季度)
检查、试验情况登记表
部位名称: 检查时间: 消防设施名称: 序号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21 22 23 检查项目 感烟火灾探测器 感温火灾探测器 微机报警点显示 手动报警按钮 消防主备供电 报警控制器复位 消防电话 消防警铃 事故广播 强切电源 应急照明 手动防火门 自动防火门 消防电梯回降控制 电梯前室送风 手动启动排烟风机 手动启动防火卷帘 自动启动防火卷帘 水流指示器 末端试水自动启泵 消控中心启泵 联动控制器巡检 联动控制器复位 项数 检查、试验结果 存在问题 检查、试验人员(签名):
附表四:
消防水系统定期(月度)检查、试验情况登记表
部位名称: 检查时间: 消防设施名称: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序号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检查项目 雨淋系统湿式报警阀 水喷雾灭火系统湿式报警阀 水幕系统湿式报警阀 预作用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控制屏 预作用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湿式报警阀 预作用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空压机 消防喷淋泵 稳压设备 电源控制柜 末端试水自动启泵 水流指示器 喷淋水泵接合器 电磁阀 压力表 水源控制阀开启状况及完好情况 室外阀门井中控制阀开启状况及完好情况 喷头 项数 检查、试验结果 存在问题 检查、试验人员(签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