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的调查与思考
加快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是现代农业发展的核心和基础,也是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的进一步深化农村改革的一项重大任务,对加快建设农业现代化具有决定性意义。本文以农业大市湖北省荆门市为例,对如何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使农村生产关系更加适应生产力发展作一些粗浅的分析研究。
一、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意义重大
“新型农业经营体系”所强调的“新型”,是相对于传统小规模分散经营而言的,是对传统农业经营方式的创新和发展。“农业经营”的涵义较广,既涵盖农产品生产、加工和销售各环节,又包括各类生产性服务,是产前、产中、产后各类活动的总称。这里所说的“体系”,既包括各类农业经营主体,又包括各主体之间的联结机制,是各类主体及其关系的总和。总的来看,新型农业经营体系可以被理解为,在坚持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基础上,顺应农业农村发展形势的变化,通过自发形成或政府引导,形成的各类农产品生产、加工、销售和生产性服务主体及其关系的总和,是各种利益关系下的传统农户与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总称。 农村改革30多年来,在实行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
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基础上,农业农村发展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但是随着工业化、城镇化的加快推进,农业现代化相对滞后,农业经营体系已经不能适应形势需要,探索如何在家庭承包经营基础上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对于增强农村发展活力,加快现代农业发展,意义十分重大。 加快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是新形势下现代农业发展的迫切要求。当前,在工业化、城镇化快速推进的新形势下,农业农村发展面临着诸多新的矛盾和挑战。大量农村劳动力转移到城镇和工业部门,农业农户兼业化、农村空心化、农民老龄化等问题日益凸显,“谁来种地”的问题越来越紧迫。小生产与大市场不能有效对接,农产品价格剧烈波动、畸高畸低,谷贱伤农、菜贵伤民的现象愈发频繁,“种什么”的问题亟须回答。农民种田多是从经验出发,土地产出率、劳动生产率不高,迫切需要科学知识的指导以及专业化、系列化的生产性服务,“怎么种”的问题非常迫切。解决这些问题,必须加快农业经营体系改革和创新,着力构建集约化、专业化、组织化、社会化相结合的新型农业经营体系,不断提升农业经营体系服务“三农”的能力,加快现代农业发展。 加快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是转变农业发展方式,提高农业综合效益的迫切需要。当前,我国农业已进入改造传统农业、加快建设现代农业的关键时期,从依靠大量消耗资源的传统方式,转到主要依靠科技进步和提高劳动者素质的
现代方式上来,农业和农民对农业科技的依赖性和关联度明显增强。农业科技应用,已由以往的农户单独分散应用转变为大面积集约化应用:已由某种技术措施的单项实施转变为多项技术组装配套实施:已由农业经营者一家一户采用转变为需要由服务体系和农技队伍综合实施。面对农业和农民应用农业科技方式和对农业科技需求的重大变化,必须加快建立健全新型农业经营体系,提高农业科技应用能力,提高劳动生产率、土地产出率和资源利用效率。
加快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是增强农业发展动力和活力的迫切需要。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实行农村家庭承包经营制度,充分调动了农民生产积极性,大大焕发了农村生机活力,农业农村经济持续快速发展。但是一家一户的承包经营,也带来了土地细碎化的问题。承包农户规模小,每户耕种田块多,劳动生产率低下。因此,迫切需要加快建设新型农业经营体系,克服和解决农业经营中的弊端,从体系上消除制约农业农村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提高农业生产的组织化程度和适度规模化水平,重新焕发发展活力,凝聚发展动力。 二、荆门市新型农业经营体系建设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荆门市位于湖北省中部,是农业大市,总面积1.24万平方公里,总人口300万,其中耕地面积407万亩,乡村人口189.67万人。近年来,荆门市围绕率先实现农业现代化目标,积极实施“中国农谷”战略,创新农业生产经营方式,培育
了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龙头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初步构建起集约化、专业化、组织化、社会化相结合的新型农业经营体系。目前,全市共有农民合作社3487个,带动农户42万户,年销售农产品总值近40亿元,实现可分配盈余4.28亿元:家庭农场式的经营主体3389个,经营总面积28.3万亩,家庭农村经营总收入5.19亿元;市级以上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207家,其中国家级龙头企业6家,省级龙头企业64家,年产值达600多亿元,带动本市及周边农户40多万户,农户从事产业化经营户均增收2400元。全市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涉及水稻、蔬菜、水果、茶叶的规模种植,家禽、牲猪、草食动物、特种水产的规模养殖,农资配送、农机作业、农业技术和信息服务、农产品加工及市场营销等多个领域,并通过订单农业、土地入股、保护价收购、利润返还等多种形式,与农户建立了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多种发展模式。
虽然荆门市新型农业经营体系建设成效较大,解决了农业转型发展过程中的一些问题,但是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依然突出。
(一)农村劳动力大量转移,“谁来种地”的问题更加凸显。由于城镇有大量的就业机会、更完善的公共服务和更高的生活质量,农村人口尤其是农村大量青壮年劳动力向二、三产业和城镇转移,导致传统家庭承包经营户逐渐衰退,
新生代农民不愿回乡务农,农业劳动力素质下降,出现了“青年不会种田、壮年不愿种田、老年无力种田”的局面,农业面临“谁来种地”的问题目渐突出。当前,农村劳动力大量外出造成了庞大的留守老人、留守妇女群体,他们成为了村庄生产和生活的主体。农村除少部分举家外出打工者将土地自发流转出去之外,其他很多农户均以老人和妇女为主要农业劳动者。留守老人和妇女因家务和体质等原因无法外出务工,因而成为家庭生计的辅助劳力,承担起了务农的职责。当务农成为辅助性生计来源并能够轻易完成的时候,老人种田、妇女种田模式能够维持主粮种植。还有一部分农民如候鸟迁徙般游走于城市与农村之间,农忙时节回乡种地,农忙之后立即返城务工,这种称为“候鸟式农业”的经营模式也非常普遍。“候鸟式农业”排除了抛荒的可能性,维持着“去劳动力化”的主粮种植,同时不可避免地呈现粗放式特征。目前,荆门市在农业中从业的劳动力还有50多万人,其中老年人和妇女约占76%,许多家庭因缺乏青壮年劳动力,生产效率大幅度降低,很多已从商品生产者蜕变为生计型小农。目前,从事农业生产的基本上为上世纪50、60年代出生的人,都在奔50、奔60岁的年龄,“谁来种田”成为当前农业发展所面临的现实问题。 (二)土地规模经营不够,集约化水平不高。分户经营效益差和统一经营能力弱的问题并存。荆门市目前土地流转面积为119.8万亩,占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