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员工培训实施办法

2018-11-21 14:37

员工培训实施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提升员工培训工作质量,在公司建立学习型组织,提升员工队伍整体素养,增强企业竞争能力,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并结合公司《员工培训管理制度》,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适用的人员范围为公司全体员工。

第二章 培训需求分析

第三条 人力资源部及其他各部门应根据公司经营发展战略,并结合企业当前实际,开展培训需求调查、分析,减少培训计划的盲目性。

第四条 培训需求调查方法有面谈法、观察法、小组讨论法、问卷调查法,各部门进行培训需求调查时,可根据具体情形,选择适宜的调查方法。

第五条 各部门应于每年12月完成下一年的培训需求调查、分析,形成培训需求分析报告并报人力资源部备案。

第三章 培训计划制定

第六条 培训分为公司层级的一级培训和各部门内部自行组织的二级培训。一级培训年度计划由人力资源部制定,报公司审批后执行;二级培训年度计划由各部门自行编制,经分管领导审批后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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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培训和二级培训的年度计划编制工作均应在每年1月完成。二级培训年度计划还应于1月31日前报人力资源部备案。

第七条 各部门制定的培训计划经审批后,一般不得自行增加或减少,如遇特殊情况确需调整的,须经分管领导审批,并报人力资源部备案。

第四章 培训分类及实施

第八条 新员工入职培训

(一)人力资源部应在新员工入职报到前,制定入职培训计划,待其报到后,统一组织培训。

(二)培训采取内训方式进行,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企业发展历程、组织架构、企业文化、人事规章制度、财务报销制度、业务发展、OA系统使用等。

(三)入职培训一般为3至5日,培训期间,人力资源部应当对整个培训过程进行监督管理,督促新员工专心学习,并将其在培训过程中的表现纳入试用期考核。

(四)培训结束后,人力资源部应组织培训测试,测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对测试不合格的员工,如公司有相关规定的,按规定办理;如公司无规定的,按试用期不合格处理。

第九条 职位晋升培训

本办法所称职位晋升培训是指员工在职位晋升试用期内,公公司根据具体情况通过不同方式对其实施学习培训,其达到晋升岗位所需的能力素养。具体的培训组织工作由人力资源部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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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条 管理能力提升培训

(一)管理能力提升培训是指公司针对主管及以上人员在企业、部门管理活动中所需提升的各种能力的培训,此种培训采取内训和外训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人力资源部根据培训需求,并结合企业实际,可联系外部培训师到公司开展培训,也可分批次选派管理人员外出参加研讨班、专业培训班等形式的学习。

第十一条 员工素养提升培训

(一)员工素养提升培训是指公司对全体员工为履行职责所需的各种素质开展的培训,具体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廉政警示教育、执行力、团队协作、商务礼仪、法律、职业道德、组织承诺等。

(二)公司开展员工素养提升培训,可采取室内授课、室外拓展训练等方式进行,具体的组织实施工作由人力资源部负责完成。

第十二条 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

(一)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是指已经获取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或从事某种特定行业但无相应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须按政府主管部门的规定,完成一定课时学习的培训。

(二)需要晋升本系列上一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员工,应当按照贵州省的规定完成继续教育课时培训并取得相应的学分,否则不得申报上一级专业技术职务,如贵州省无相关规定的,按照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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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规定执行。

(三)应当参加专业技术继续教育培训的员工,待政府主管部门或集团公司下发培训通知后,人力资源部及时组织员工参加培训,并办理相关手续(须本人亲自办理的除外),员工参加专业继续教育的培训费用,公司可予以报销。

第十三条 岗位技能培训

(一)岗位技能培训是指员工为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某项专门技能的培训。

(二)各部门根据自身业务形态、所属员工的岗位职责以及绩效表现,并结合员工个人申请,制定相应的培训计划并报人力资源部和财务管理部备案后,自行组织实施。各部门将培训情况报人力资源部备案即可,人力资源部不统一组织实施。

第五章 培训考核与奖励

第十四条 凡一级培训,受训人员有正当理由不能参加或需要提前退场的,本人经部门负责人同意、部门负责人经分管领导同意后,应亲自向培训组织者请假。未向培训组织者履行请假手续而缺勤或退场的,除按照公司有关制度的规定进行罚款外,还将纳入部门月度绩效考核的“内部管理”指标之“员工行为规范准则”中,由培训组织部门考核,并将考核结果报公司办公室。

第十五条 凡公司内部组织的一级培训,员工在培训课堂违纪的,除了由处罚部门罚款外,还将其纳入部门月度绩效考核,具体考核事宜由会议组织部门按照第十四条的规定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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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六条 经公司OA系统发出的培训通知,应当在收到通知时的24小时内完成会议回执(紧急的培训通知除外),否则,由培训组织部门将未完成会议回执人员名单报公司办公室罚款,同时亦按照第十四条的规定进行考核。

第十七条 各部门因员工有第十四条至十六条的情形被扣分的,亦可按照上述规定对该员工进行个人考核。

第十八条 各部门内部组织的二级培训,可按照上述规定对本部门员工进行考核,亦可自行制定部门内部培训制度进行考核。

第十九条 本办法中要求各部门将相关材料报人力资源部备案的,人力资源部书面通知后仍未按规定履行备案手续的,将其纳入部门月度绩效的“团队协作”指标进行扣分。

第二十条 为进一步提升公司人才储备质量,公司鼓励员工利用业余时间自我学习,提升自我素养。本办法实施后,积极考取国家有关职业(执业)资格证书的,公司根据证书类别分别给予一定金额的奖励,奖励所产生的费用纳入培训费用管理,具体奖励如下表:

证书名称 注册建造师 注册结构工程师 注册土木工程师 注册电气工程师 注册会计师 奖励金额(元/人民币) 一级5000 一级5000 5000 5000 5000 备注 本表格中证书根据国家职业资格目录(人社部发〔2017〕68号文)确定,公司可根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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