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
⑦ 建筑通用图、参考图及装修设计的审查 ⑵ 结构
① 审核初步设计审批意见执行情况。 ② 文件的完整性审核。
③ 对设计资料的完整性、正确性进行审核。 ④ 公安、建筑房屋配备审核。 ⑤ 生活房屋配备审核。 ⑥ 勘测资料审核。
审核必要的房屋地形地貌,工程地质,水文地质,水文,地震基本烈度,气象资料是否完整。
⑦设计说明审核。设计内容,采用的先进技术及其他必要的说明。设计说明中是否就特殊结构施工和工程养护注意事项进行了必要的交代说明。施工、养护注意事项的审核。审核是否根据国家《节约能源法》采取了有效的节约能源措施。
⑧审核单项设计图。完整性和深度是否符合规定要求,能否满足国家、地方及相关部门规范、规程要求。所使用的地质资料是否完整、正确,选用的结构形式和基础类型是否合理。能否满足相关工艺的要求。地震参数,风荷载及主要设计荷载等的取值是否准确。
⑨地下、水下混凝土受侵蚀性审核,审核设计中是否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水下混凝土受侵蚀。
⑶ 暖通 ① 主要审核内容
a. 施工图设计是否安全、可靠;
b. 施工图设计是否符合消防、节能、环保、抗震、卫生、人防等有关强制性标准、规范;
c. 施工图设计是否达到规定的设计深度; d. 是否损害公众利益; ② 审核要点
a. 初步设计审批意见执行情况;
b. 《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要点(试行)》 (建筑工程设计、岩土工程勘察、市政公用工程设计)。
C. 设计文件中如出现违犯强制性条文的问题,必须彻底纠正。 d.主要设备选型; e.环境保护及节能措施; f.主要设备数量。 16. 综合维修
⑴ 审核初步设计审批意见执行情况。
⑵ 审核施工图设计文件编制内容、深度和质量是否满足本线建设的要求。
⑶ 审核铁路行业及国家颁布的设计规范、规程、标准及暂行规定和国家颁布的强制性条文、国家新颁布的国家标准及行业规范、标准及规定执行情况。
⑷ 审核施工设计说明书,综合维修设施设计是否满足各专业对生产管理车间的工艺要求。审核主要图纸,包括总平面布置图、主要生产车间厂房组合及工艺布置图,设计图表及说明能否满足施工需要,局部方案、工程措施是否需要优化。
⑸ 审核主要维修设备选型,核对主要的工程数量、设备和材料
数量。包括主要维修抢修设备的配置意见。
⑹ 审核全线综合维修的组织机构设置和生产定员配置。 ⑺ 审核维修设施设计原则及用户需求的匹配性,对有关设备及接口要求的合理性。
⑻ 审核维修设施节能设备的选型及合理性,以及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的情况。
⑼ 审核工程设计是否满足安全、环保、降噪及劳卫等方面要求。 17. 信息系统
⑴ 审核施工图设计是否执行初步设计批复意见;是否符合国家、铁路相关行业标准,是否满足相关设计规范及相关需求。
⑵ 审核设计采用的技术方案是否先进、合理、可靠、经济。 ⑶ 审核本专业与其他专业及系统之间的接口、分工界面是否清晰。
⑷ 审核售检票系统选择的票制是否与部确定的票制保持一致;售检票中心系统和车站系统构成设计;车站系统与中心系统的联网通道设计;售检票系统是否考虑与既有票务系统的兼容互联;售检票系统的设备配置与客流特征间的关系。
⑸ 审核客运服务系统的中心级和车站级组成设计;车站级系统客运广播、引导显示、到发通告、旅客查询、电视监控、行包安全检查设施及时钟等功能模块设计。
⑹ 审核经营管理信息系统中牵引供电、工务、动车、公安、办公、机电设备监控等管理信息子系统的系统构成及功能实现设计。
⑺ 审核信息系统机构设置、定员、房屋面积等是否合理。 ⑻ 审核信息系统个别投资检算。
18. 施工组织设计
⑴ 审核初步设计批复意见的执行情况。施工区段划分的合理性;
⑵ 对控制工期的工程及关键工程所采取的措施; ⑶ 主要工程的施工方法、顺序、进度、工期及措施; ⑷ 与既有铁路相关地段的施工过渡措施等;
⑸ 铁路便线、岔线、汽车运输便道等的修建地点、标准及工程量;
⑹ 铺轨基地、拌合站、制梁厂和轨枕预制场的设置地点及规模;
⑺ 砂、石(含道碴)、路基填料等的调查收集及化验资料是否满足施工设计要求、供应计划或调配方案是否经济合理;
⑻ 直发料、厂发料等供应计划的经济合理性。 19.大临工程
(1)、审核初步设计批复意见的执行情况。
(2)、审核重点大型临时工程(制、存梁场、铺轨基地等)的设置原`则、设置地点、工程规模、供应能力、供应范围是否满足施工要求。
(3)、铺轨基地、制、存梁场等重点大临工程设置方案是否合理,设计是否达到规定深度,是否与初步设计批复意见一致。
(4)、审核重点大型临时工程设计文件的深细度和内容是否满足《铁路建设项目预可行性研究可行性研究和设计文件编制办法》(铁建设【2007】152号)和《铁路大型临时工程和过渡工程设计暂行规定》(铁建设【2008】189号)。
(5)、审核重点大型临时工程本身工程数量、占地情况的合理性,并与初步设计工程数量进行比较。
(6)、主要工程的施工方案、施工过渡措施是否合理。 19.投资检算(预算)
1. 施工图投资检算编制依据是否符合铁道部现行相关规定。 2. 对初步设计批复意见是否认真执行。
3.各专业间设计接口是否明晰,工程数量是否存在差、错、碰、漏现象。
4. 总概算内各项费用的组成与设计的工程内容是否相匹配,取费内容是否完整、标准是否正确、各项经济技术指标是否控制在合理范围内。
5. 对异常指标、偏高、偏低指标做出评价,判断其合理性。 6. 单项概算编制的深度、方法与概算基础资料的符合性,是否满足本阶段设计的深广度要求。
7. 对编制概算采用的补充材料、补充设备及采用估算方法计列的费用进行重点核查,对价格水平提出意见。
8. 对初步设计与施工设计工程数量和概算进行对比、分析,提出评价意见。
9、在保证总工期的前提下,核查指导性施工组织设计是否合理可行;
10、设计概算是否符合国家政策和铁道部的有关规定和初步设计审查意见,对施工图投资检算编制的可行性进行审核。贯彻对静态投资的控制及控制效果,并考虑在采用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和环境保护等方面的费用,避免产生大的漏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