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华简1释文(2)

2018-11-21 22:01

(爾)子【4】孫于下(地)▃。尔(爾)之(許)我〒(我,我)則(厭)①璧與珪。尔不我(許),我乃以璧與珪?(歸)▃。”周公乃內(納)亓(其)【5】所為(功),自以弋(代)王之敚(說)▃,于金(縢)之匱▃,乃命執事人曰:“勿敢言▃。”(就)",(後)武王力▃,城(成)王由(猶)【6】(幼),才(在)立(位),官(管)弔(叔)﨤(及)亓(其)羣

(兄)俤

(弟),乃流言于邦曰:“公",(將)不利于需(孺)子▃。”周公乃告二公曰:“我之【7】□□□□亡(無)以(復)見於先王。”周公石(宅)東三年,",(禍)人乃斯",(得),於",(後)▃,周公乃遺王志(詩)【8】曰《周(鴟)②鴞》,王亦未逆公。是(歲)也▃,(秋)大?(熟)▃,未

。天疾風以

雷,禾斯妟(偃),大木斯(拔)。邦人【9】□□□□覍(弁),夫=(大夫),以",(啟)金(縢)之匱。王",(得)周公之所自以爲(功),以弋(代)武王之敚(說)▃。王",(問)執【10】事人,曰:“(信)。殹(噫)公命,我勿敢言。”王捕(搏)③箸(書)以,曰:“昔公堇(勤)勞王隹(惟)余

(家)▃,

(沖)人亦弗﨤(及)【11】智(知),今皇天(動)畏(威),

以章(彰)公悳(德)▃,隹(惟)余(沖)人亓(其)親逆公,我邦(家)豊(禮)亦宜之▃。”王乃出逆公【12】至鄗(郊),是夕,天反風,禾斯(起)▃,凡大木

〒(之所)(拔),二公命邦人",(盡)(復)",(築)之▃。

┗。【14】

(以)弋(代)王之志。【14背】

蔡偉執筆

2011年1月5日

(歲)大又(有)年,【13】則大

一四 周武王又(有)疾,周公所自

① 整理者原讀為“晉”,今改讀。 ② 整理者原讀為“雕”,今改讀。 ③ 整理者原讀為“布”,今改讀。

《皇門》釋文

說明:本釋文以整理者釋文爲基礎,重新隸定或改釋的字均出注說明。

隹(惟)正〓月〔庚午,公(格)才(在)(庫)門。公若曰:“於(嗚)(呼)!朕(寡)邑少(小)邦,",(蔑)又(有)耆耇朕立(位)。

(肆)朕

(慮)事

(屏)

(沖)人非敢不用明刑,隹(惟)莫(開)【1】余

嘉悳(德)之兌(說)。今我卑(譬)少(小)于大,我",(聞)昔才(在)二又(有)或(國)之折(哲)王,則不共(恐)于卹,廼隹(惟)大門宗子埶(邇)臣,楙(懋)昜(揚)嘉悳(德),乞(迄)又(有)(寶—孚),以【2】(惠①)氒(厥)辟,堇(勤)卹王邦王

(家)。廼方(旁)救(求)巽(選)睪

(擇)元武聖夫,",(羞)于王所。自",(釐)臣至于又(有)貧(分)厶(私)子,句(苟)克又(有)(諒),亡(罔②)不(在)王所。是人斯監,多

(惠④)王共(恭)明祀,

(榮?③)達,獻言【3】才(敷)明刑。王用又(有)

(憲)正(政),命用克和又(有)成,王用能承天之魯命。百眚(姓)

(擾)比才(在)王廷。先王用又(有)雚(勸),

(惠⑥)氒(厥)辟,堇(勤)勞王邦王

(復)

〈式〉用休,卑(俾)備

萬民用【4】亡(罔⑤)不

以瀕(賓)右(佑)于上。是人斯既

(家)。先〓〒〔(先人)⑦神示(祇)(服)【5】才(在)氒(厥)⑧能

(稼)嗇(穡),

(家)。王邦用(寍),少(小)民用叚(格)、

(咸)⑨祀天神,戎兵以能興,軍用多實。王用能盍

(奄)又(有)四(鄰)遠土,不(丕)承孫〒(子孫)用【6】",(蔑⑩)

① 原釋文括注爲“助”。 ② 原釋文作“無”。 ③ 原釋文作“懔”。 ④ 原釋文作“助”。 ⑤ 原釋文作“無”。 ⑥ 原釋文作“助”。

⑦ 原簡無合文號,當有脫漏。 ⑧ 整理者原讀爲“假”,今改讀爲“格”並於其後點斷。 ⑨ 原釋作“”,讀爲“并”。 ⑩ 原釋文讀爲“末”。

被先王之耿光。至于氒(厥)(後)嗣立王,廼弗肎(肯)①用先王之明刑,

乃隹(維)訯〒(汲汲)②疋(胥)區(驅)疋(胥)(教)于非彝。以(家)相氒(厥)室,弗【7】卹王邦王(家),隹(維)俞(媮)悳(德)用,以",(昏③)求于王臣,弗畏不恙(祥),不肎(肯)④惠聖(聽)亡(無)辠(罪)之

(辭),乃隹(惟)不訓(順)是

(治)。我王訪良言於是【8】人,斯乃

非休悳(德)以(應),乃隹(維)乍(詐)區(詬)以",(答),卑(俾)王之亡(無)依亡(無)

(惠⑤)。卑(譬)女(如)戎(農⑥)夫,喬(驕)

用從肣(禽),亓(其)由(猶)克又(有)隻⑦(獲)?是人斯廼訡(讒)惻(賊)【9】□□,以不利氒(厥)辟氒(厥)邦。卑(譬)女(如)(覺?⑧)夫之又(有)",(瞀⑨)妻,曰‘余蜀(獨)備(服)才(在)寢’,以自",(露⑩)氒(厥)(家)。",(瞀11)夫又(有)埶(邇)亡(無)遠,乃(弇)12盍(蓋)善〒【10】夫〒(善夫,善夫)莫達才(在)王所。乃隹(惟)又(有)奉俟(癡13)夫,是糃(陽)是長。正(政)用迷用祀。【11】天用弗於(嗚)

(呼)!

(繩),是以爲上,是受(授)司事帀(師)

(亂),獄用亡(無)成。少(小)民用",14(禱)亡(無)(保),",(瞀15)夫先受吝(殄)罰,邦亦不(敬)才(哉),監于茲。朕遺父兄眔朕

(寍)。

(藎)臣,夫

① 原釋文作“肯”。 ② 原釋文括注“急急”。 ③ 原釋文讀爲“問”,今改讀爲“聞”,參復旦大學出土文獻與古文字研究中心研究生讀書會《清華九簡研讀札記》,2010年5月30日。http://www.gwz.fudan.edu.cn/SrcShow.asp?Src_ID=1166。 ④ 原釋文作“肯”。 ⑤ 原釋文作“助”。 ⑥ 原釋文無括讀。 ⑦ 原隸定作“”。 ⑧ 原釋文讀爲“梏”。 ⑨ 原讀爲“媢”。 ⑩ 原讀爲“落”。 11 原讀爲“媢”。 12 原未嚴格隸定。 13 原讀爲“疑”。 14 原隸定爲。 15 原讀爲“媢”。

明尓(爾)悳(德),以(爾)身之

(惠①)余一人(憂),母(毋)【12】隹(惟)尓

(憲)。既告女(汝)

(營?③)

(營②),皆卹尓(爾)邦,叚(假)余

(元)悳(德)之行,卑(譬)女(如)余于淒(濟)。母(毋)

(主)舟,輔余于險,

(作)俎(祖)考(羞)才(哉)。”【13】

劉嬌、張傳官 執筆 2011年1月5日

《祭公之顧命》釋文

說明:本釋文以整理者釋文爲基礎,重新隸定或改釋的字均出注說明。

王若曰:“且(祖)(祭)公,

(哀)余少(小)子,(昧)亓(其)

才(在)位,(旻)天疾畏(威),余多寺(時)叚(?)懲。我(聞)且(祖)不【1】余(豫)又(有)(遲),余隹(惟)寺(時)逨(來)見,不(淑)疾甚,余畏天之(作)畏(威)。公亓(其)告我印(懿)德。”(祭)公拜〒(拜手)【2】〒(稽首),曰:“天子,(謀)父縢(朕)疾隹(惟)不瘳。縢(朕)身尚才(在)(兹),縢(朕)(魂)才(在)縢(朕)辟卲(昭)王〒(之所),(亡)(圖)不智(知)命。”【3】王曰:“於(嗚)虎(呼),公,縢(朕)之皇且(祖)周文王、剌(烈)且(祖)武王,厇(宅)下(國),(作)(陳—甸)周邦。隹(惟)寺(時)皇上帝【4】厇(度)④亓(其)心,卿(享)亓(其)明悳(德),(付)畀四方,甬(用)(膺)受天之命,尃(敷)(聞)才(在)下。我亦隹(惟)又(有)若且(祖)【5】周公概(暨)且(祖)卲(召)公,(兹)由(迪)(襲)(學)于文武之曼

① 原釋文作“助”。 ② 原釋文作“懔”。 ③ 原釋文作“臨”。 ④ 原釋文讀為“宅”,今從今本讀為“度”。

悳(德),克夾卲(紹)(成)康,甬(用)(畢)【6】(成)大商。我

①(乂)王

亦隹(惟)又(有)若且(祖)(祭)公,(修)和周邦,保

(家)。”王曰:“公爯(稱)不(丕)顯悳(德),【7】以余少(小)子颺(揚)文武之剌(烈),颺(成)、康、卲(昭)宔(主)之剌(烈)。”王曰:“於(嗚)虎(呼),公,女(汝)念(哉)!愻(遜)惜(措)乃【8】心,(盡)(付)畀余一人。”公(懋)拜〒(拜手)〒(稽首),曰:“允(哉)!”乃(召)(畢),(井)利、毛班,曰:“三公,(謀)父縢(朕)【9】疾隹(惟)不瘳,敢(告)天子,皇天改大邦(殷)之命,隹(惟)周文王受之,隹(惟)武王大

(敗)之,【10】

(成)氒(厥)

(功)。隹(惟)天奠我文王之

(壯)②氒(厥)心,康受

志,(董)之甬(用)畏(威),亦尚(寬)

亦弋(式)甬(用)休,亦(美)【11】(懋)妥(綏)心,敬龏(恭)之。隹(惟)文武中③大命,亦

(戡)氒(厥)

(敵)。”公曰:“天子,三公,我

(上)下卑(譬)于文武之受【12】命,(皇)(?)方邦,不(丕)

隹(惟)周之蒡(旁),不(丕)隹(惟)句(后)禝(稷)之受命是羕(永)(厚)。隹(惟)我(後)嗣,方(建)宗子,不(丕)【13】隹(惟)周之(厚)荓(屏)。於(嗚)虎(呼),天子,藍(監)于(夏)商之旣(敗),不(丕)則亡遺

(後)④,至于萬〒(億)年〒,參舒(敘)之。【14】旣

沁,乃又(有)(履)宗,不(丕)隹(惟)文武之由。”公曰:“於(嗚)虎(呼),天子,不(丕)則(寅)言(哉)。女(汝)母(毋)以戾(兹)辠

(辜)【15】(亡)寺(時)(遠)大邦,女(汝)母(毋)以俾(嬖)(御)息(疾)⑤尔(爾)

(莊)句(后),女(汝)母(毋)以少(小)

(謀)(敗)大(作),女(汝)母(毋)以俾(嬖)士息(疾)夫〒(大夫)卿

(理?)⑥,女(汝)【16】母(毋)各

(家)相而室,肰(然)莫

血(恤)亓(其)外。亓(其)皆自寺(時)(中)⑦(乂)萬邦。”公曰:

① 原釋文隸定有誤。 ② 原釋文讀為“宣臧”,“宣”訓為“明”,“臧”訓為“善”,今從今本讀為“寬壯”。。 ③ “中”字,今本作“申”,二者或有一誤。 ④ 據今本,“(後)”之後似脫“難”字。 ⑤ 原釋文讀為“塞”,今從今本讀為“疾”。 ⑥ 原釋文讀為“理”。 ⑦ 原釋文隸定有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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