派驻监督单位提出意见建议的同时抄报市纪委。对纪检组提出的意见建议,派驻监督单位无正当理由的应当采纳。
25.对派驻监督单位领导班子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力或市管干部履行“一岗双责”不到位,造成不良后果的,向市纪委提出问责建议。
26.对派驻监督单位内设机构、直属单位领导班子和科级干部履行“一岗双责”不到位,造成不良后果的,向派驻监督单位提出问责建议。
27.对派驻监督单位纪委(或内设纪检机构)及直属单位内设纪检机构履行监督责任不力,造成不良后果的,向派驻监督单位提出问责建议。
28.对违反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组织纪律,“四风”问题突出、发生顶风违纪问题,出现连续性、系统性腐败案件等情况的,开展“一案双查”,在查处违纪违法人员的同时,查清相关领导的责任,并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提出问责建议。
六、负责纪检组干部日常管理和监督
驻部纪检组应按照规范化建设要求,加强日常的监督和管理,提高政治业务素质,健全工作制度,加强请示报告。
29.加强思想、组织、作风和业务建设,组织政治和业务学习,实行严格规范管理。
30.对纪检组干部的年度工作情况进行科学考核,纪检
组组长按照要求向市纪委述责述廉述德。
31.驻部纪检组干部在监督执纪问责过程中失职渎职造成严重后果,或发生违纪违规行为的,及时向市纪委报告,根据要求进行核实,提出处理建议。
32.建立健全请示报告制度,及时向市纪委报告监督中发现的问题,按规定报送查处案件、信访线索处置等情况。
七、做好巡察配合工作
驻部纪检组应配合巡察工作,积极协助派驻监督单位领导班子开展检查,形成监督合力。
33.协助市委巡察组做好对派驻监督单位的巡察工作,按要求提供开展监督工作等有关情况。
34.督促派驻监督单位落实好巡察组提出的整改意见和建议。
35.优先核查巡察组交办的信访件,并按要求及时回复。 36.协助派驻监督单位领导班子,组织开展对派驻监督单位内设机构、直属单位的检查,增强监督的主动性和有效性。
八、承办市纪委交办的其他事项
人员职责及分工
一、组长职责
1.主持纪检组全面工作,抓好纪检组内部建设。 2.组织落实中央、省和市委、市纪委关于反腐倡廉的工作部署,统筹谋划本组年度纪检工作。
3.牵头督促检查派驻监督单位领导班子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监督检查派驻监督单位党风廉政建设方面存在的问题。
4.牵头负责派驻监督单位的信访核查、纪律审查、责任追究、申诉控告等工作。
5.负责向市纪委监察局领导请示和报告工作;负责与派驻监督单位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的工作联系和协调。
6.组织指导驻部纪检组成员完成市纪委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副组长职责
1.协助组长开展工作,承担纪检组日常工作。 2.围绕“督促、监督、执纪、问责”四项工作职责,重点做好落实上级部署、督促落实主体责任、开展监督检查、信访及案件办理等工作的方案拟订、工作安排和跟进落实。
3.负责组员的具体工作安排。
4.负责与市纪委机关各室(部)的日常工作沟通和联系;负责与派驻监督单位对口科室的工作联系和协调。
5.完成组长交办的其他工作。与组长为AB制。 三、组员职责
1.在组长、副组长的领导下,积极主动开展工作。 2.围绕“督促、监督、执纪、问责”四项工作职责,做好各项工作的跟进和落实。具体负责公文办理、文稿(信息)起草、会议(谈话)记录、工作台账、统计报表、机要档案保密、印章及办案设备管理、信访受理及案件承办等工作。
3. 协助组领导做好与市纪委机关及与各派驻监督单位的工作联系。
4. 完成组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与副组长互为AB制。
第二部分 内部管理制度
会议制度
为更好地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加强集体领导,提高纪检组组务会议议事的质量和效率,保证决策民主化科学化,制定本制度。 一、会议内容
1.传达学习上级有关会议、文件精神和相关领导的重要指示,结合实际研究贯彻落实意见。
2.总结纪检组每月或年度工作,分析存在的问题,研究决定下一月度或年度工作安排。
3.审定纪检组的重要文件、规定(制度)、工作部署、大宗经费的开支处理等。
4.研究决定对上级交办和反映派驻监督单位党组织、党员问题线索的处置方式、《初核报告》、处理意见及建议。 5.研究对上级交办和派驻监督单位违纪案件的立案、《调查报告》、《审理报告》。
6.根据上级要求,研究纪检组工作人员考核、交流、挂职锻炼或后备干部选拔任用培养的建议。 7.研究讨论其他需要组务会议研究的事项。 二、会议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