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另行计算,其它工料不变。
5.玻璃棉、矿渣棉包装材料和人工均已包括在相应子目中。 6.墙体铺贴块体材料,已包括基层上涂沥青一遍。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防腐工程的工程量按以下规则计算。
1.防腐整体面层、隔离层、块料面层、涂料层,区分不同防腐材料种类及其厚度,按实铺面积以m2计算。应扣除凸出地面的构筑物、设备基础等所占的面积,砖垛等突出墙面部分按展开面积计算并入墙面防腐层工程量之内。
2.踢脚板按实铺长度乘以高度以m2计算,应扣除门洞所占的长度并相应增加侧壁展开面积。
3.平面砌筑双层耐酸块料时,按单层面积乘以系数2.0计算。
4.防腐卷材接缝、附加层、收头等人工、材料,已包括在相应子目中,不再另行计算。
二、保温隔热工程的工程量按以下规则计算。
1.保温隔热层,区分不同保温、隔热材料,均按实铺尺寸计算。 2.保温隔热层的厚度按隔热材料(不包括胶结材料)的净厚度计算。 3.地面隔热层按围护结构墙体间净面积以m2计算,不扣除柱、垛所占的面积。 4.墙体隔热层,外墙按隔热层中心线、内墙按隔热层净长乘以图示高度以m2
计算,应扣除门洞口和管道穿墙洞口所占的面积。
5.柱体隔热层,按图示柱体隔热层的中心线展开长度乘以图示高度以m2计算。
6.其它保温隔热层工程量按以下规则计算:
(1)池槽保温隔热层按图示面积以m2计算。其中池壁按墙面子目执行,池底按地面子目执行计算。
(2)门洞口侧壁周围的保温隔热层部分,按图示面积以m2计算,并入墙面的保温隔热工程量内。
(3)柱帽保温隔热层按图示面积并入天棚保温隔热层工程量内。 7.屋面保温隔热层按不同保温隔热材料,按设计实铺面积以m2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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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章 建筑物拆除工程
说 明
一、本章包括建筑物局部拆除及整体拆除项目;适用于建筑工程中拆除工程。 二、拆除工程要保证安全,特别是拆危房时,要设置安全撑架,拆除时要自上而下,不得整幅撬落或数层叠合拆除。
三、整体拆除子目中包括搭拆临时脚手架。局部拆除子目中包括垂直机械运输和搭拆活动脚手架。拆下材料及余碴(包括现场30米以内运输)按指定地点分类堆放,不得过高过重地堆叠或堆放在邻房屋面上。
四、整体拆除是指整栋建筑物从室内地面以上的全部建筑物拆除。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可按子目含量乘以系数执行:
(1)当整体拆除只拆房屋的一侧垂直构件,而保留另一侧房屋垂直构件时,按相应子目乘以系数0.85执行。当保留两侧结构,而仅拆除楼面、屋面者,按局部拆除子目执行。
(2)所回收旧料归业主所有,其入库增加的费用另计。 五、凡符合整体拆除子目的,不得按局部拆除子目执行。
六、铲除建筑物外墙装饰表面、防水层等,如需搭设外架,按“脚手架工程”中相应规定执行。
七、建筑物拆除工程,应区分采用的拆除机具与方法不同,分别按执行工艺相近的拆除子目执行。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建筑物整体拆除工程量,区分整栋房屋的建筑结构不同,按建筑面积以m2计算。其建筑面积的计算按“建筑面积计算规则”规定计算。
二、建筑物局部拆除工程量按以下规则计算。
1.拆除混凝土及钢筋混凝土构件、砖石砌体的工程量,分别按“砌筑工程”、“混凝土及钢筋混凝土工程”中相应砌体、混凝土及钢筋混凝土构件的计算规则计算。若构件、砌体表面有附加层(抹灰、块料、楼地面等)时,构件、砌体工程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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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的几何尺寸应包括附加层的厚度。
2.铲除装饰表面、防水层按展开面积以m2计算。隔墙拆除按面积以m2计算,不扣除单体面积1m2以内的孔洞所占的面积,如隔墙上的门窗一并拆除时,门窗所占的面积亦不扣除,但门窗拆除不另计算。
3.单独的门窗拆除按其洞口面积以m2计算。
三、建筑物拆除工程的余碴外运工程量,按松散状态时的体积以m3计算,另按“土石方工程”中松散石方运输相关子目执行。
第十章 支撑工程
说 明
一、本章包括各类木支撑、钢支撑措施项目;适用于建筑工程中的沟槽、基坑、工作坑及检查井的各类支撑工程。
二、实际采用的挡土板间距不同时,相应子目不作调整。
三、本章子目中除槽钢挡土板外,均按横板、竖撑方式编制,如实际采用竖板、横撑时,可按相应子目(人工乘以系数1.20)执行。
四、本章挡土板支撑子目是按两侧同时支撑挡土板方式编制的,支撑面积为两侧挡土板面积之和,支撑(槽坑)宽度为4.1m以内。如槽坑宽度超过4.1m时,其两侧均按一侧支挡土板考虑。按槽坑一侧支撑挡土板面积计算时,执行相应子目时,人工乘以1.33系数,除挡土板外的其他材料乘以系数2.0。
五、土石方采用放坡开挖方式时不得再计算挡土板;如采用上层放坡、下层支撑方式则按实际支撑面积计算支撑工程量;如采用井字支撑方式时时,按疏撑子目乘以0.61系数执行。
六、本章型钢支撑子目中的型钢按30次周转编制,实际不同时可以调整。
工程量计算规则
木挡土板、钢制挡土板支撑工程的工程量区分不同材质、支撑方式按施工组织设计确定的支撑面积以m2计算,型钢支撑工程量按设计重量以t计算。
第十一章 降排水工程
说 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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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章包括各类井点降水及深井降水措施项目;适用于建筑工程中的降排水工程。
二、井点降水中的轻型井点、喷射井点、大口径井点的采用由施工组织设计确定。一般情况下,降水深度6m以内采用轻型井点,6m以上30m以内采用相应的喷射井点,特殊情况下可选用大口径井点。井点使用时间按施工组织设计确定。喷射井点子目包括两根观察孔制作,喷射井管包括了内管和外管。井点材料使用摊销量中已包括井点拆除时的材料损耗量。
三、井点间距根据地质和降水要求由施工组织设计确定,一般轻型井点管间距为1.2m,喷射井点管间距为2.5m,大口径井点管间距为10m。
四、井点降水成孔过程中产生的泥水处理及挖沟排水工作应另行计算,遇有天然水源可用时,不计水费。
五、降水每昼夜实际累计开机时间不同时,机械费可以调整:不足4h按0.5个台班计算,不足8h按1个台班计算,不足16h按2个台班计算,超过16h按3个台班计算。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轻型井点50根为一套;喷射井点30根为一套;大口径井点以10根为一套。井点工程量按“套天”为单位计算,累计根数不足一套者按一套计算,一天按24小时计算。井管的安装、拆除工程量按根计算。
二、深井成孔工程量区分不同口径及土质按实际井深以m计算;井管、井笼制作、安装按工程量设计长度以m计算;降水机械费按实际抽水时间以“每昼夜每口井”为单位计算。
第十二章
模板工程
说 明
一、本章包括各类现浇、预制混凝土木模板、钢模板及顶架工程措施项目;适用于建筑工程中的模板工程。
二、现浇混凝土模板子目,按照不同构件,分别按钢模板、木模板编制,使用时按照施工采用的模板种类执行。模板支撑含量已综合了钢支撑和木支撑,实际采用不同时不得换算。如设计要求按清水混凝土要求施工,按相应模板子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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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工乘以1.05系数,胶合板用量乘以1.10系数执行。
三、预制钢筋混凝土模板子目,按照不同构件分别以钢模板、木模板、定型钢模板、长线台钢拉模并配制相应的砖地膜、砖胎膜、长线台混凝土地膜编制的,实际采用模板种类不同时可以换算。
四、建筑物地下室底板的模板按满堂基础子目执行。
五、模板工程工作内容包括:清理、场内运输、安装、刷隔离剂、浇灌混凝土时模板维护、拆模、集中堆放、场外运输。木模板包括制作(预制包括刨光,现浇不刨光);钢模板包括装箱。
六、现浇钢筋混凝土模板支模高度的说明:
(1)现浇钢筋混凝土柱、梁、墙、板的支模高度指地坪面至梁(板)底面或下层梁(楼板)顶面至上层梁(楼板)底面的距离;
(2)现浇钢筋混凝土柱、墙、板的模板子目是按支模高度4.5m编制的; (3)现浇钢筋混凝土梁的模板子目是按支模高度5.0m编制的;
(4)现浇钢筋混凝土柱、墙模板实际支模高度超过4.50m时,相应模板子目中的人工、松杂枋板材及铁钉乘以系数1.20;实际支模高度超过6.00m时,相应模板子目中的人工、松杂枋板材及铁钉乘以系数1.30。
(5)现浇钢筋混凝土梁、板模板的实际支模高度分别超过5.0m和4.5m时,可按本章“顶架工程”中相应子目调整,同时按照梁、板模板支撑费用扣减子目扣减相应梁、板模板子目中支撑部分的消耗量。
七、现浇钢筋混凝土斜板、斜梁模板的说明:
1.现浇钢筋混凝土斜板(梁)的坡度≤11°时按相应子目执行;斜板(梁)的坡度在11°~26°之间时按相应子目乘以系数1.20执行;斜板(梁)的坡度在>26°时按相应子目乘以系数1.50执行。
2.杯形基础大放角、向上出肋的基础其斜边坡度≤11°时不计算模板;斜边坡度在11°~26°之间时按相应子目乘以系数1.20执行;斜边坡度>26°时按相应子目乘以系数1.50执行。
八、混凝土栏板子目的消耗量已综合考虑了栏板的各种形式,不再调整。混凝土墙中的门、窗等洞口上、下部位模板均按相应墙子目计。
九、现浇钢筋混凝土模板施工时采用的普通对拉螺栓是按照重复使用、多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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