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建立本县避孕药具帐,做到进货、发货均在帐目上反映清楚。
二、每年六月十五日前拟定下年进货计划,由站长核定签字报市计生委审查签字后报(市)药具站。
三、药具管理经费和零星销售回收经费由财务人员专帐管理。经费开支严格按有关规定执行。
四、避孕药具库坚持“先进先出”每季度盘存一次,做到帐物相符。
五、掌握乡(镇)药具管理和发放人员情况,每年培训2次,培训内容为药具管理知识和药具使用方法以及研究解决药具管理知识和药具使用方法以及研究解决药具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六、药管人员经常深入基层,检查和指导药具管理,发放。
并发症管理制度
1.对在节育手术过程中出现的并发症应及时报告,不得隐瞒,并积极组织会诊和处理,防止后遗症发生。
2.对需要做技术鉴定的,要按节育并发症鉴定办法组织进行检查鉴定处理。
3.凡经市、县计生局或乡镇介绍个人来站,申诉有节育手术并发症的人,都要热情接待,详细询问情况,给予认真细致检查。
4.站内建立并发症人员档案,妥善保存,详细记录手术情况,病及处理经过,治疗结果。
5.定期随访和关心并发症患者,在积极治疗、合理用药的同时,做好本人和家属思想工作。
6.对明显与节育手术无关者,耐心解释,讲清道理,建议自行求医诊治。对一时难以确定是否与节育手术有关,可针对本人情况在做好思想工作的基础上建议再做进一步检查,必要时可作试探性治疗。凡住站诊疗并发症者,要与一般手术者分开居住、
管理,严防相互串联闹事,影响其他人受术。
7.对生产,生活确有实际困难者,应及时向计生局和当地政府汇报,建议有关部门联系解决,以维护站内的正常工作秩序。
特检室工作制度
1.特殊检查包括B超、X光、心电图、红外线乳腺透照等。 2.需作检查的病员,由临床医师填写申请单,必要时经有关医师检查同意,检查前应详细阅读申请单,了解病员是否按要求做好准备。危重病员检查时应有医护人员护送或床边检查。需预约时间的检查应详细交待注意事项。发现传染病患者,应安排于最后检查,检查完毕严密消毒仪器和用具。
3.及时准确报告检查结果,遇疑难问题应与临床医师联系,共同研究解决。
4.严格遵守操作规程,认真执行医疗器械管理制度,注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