濮阳宏业汇龙化工有限公司突发性环境应急预案
锅炉运行时产生的烟气等。
表四: 废气产排情况一览表
序 号 1 过碳 2 3 4 5 酸钠 干燥 产生量 废气种类 二氧化硫脲干燥尾气 19000m3/CNC100 1# 59070 2# 59070 3# 59070 锅炉烟气 粉尘 粉尘 粉尘 粉尘 粉尘 SO2 烟尘 t/a 10.85 20.59 45.97 46.04 46.10 134.03 367.01 0.158 0.238 t/a 0 0 0 0 0 107.22 330.31 0 0 t/a 10.85 20.59 45.97 46.04 46.10 26.81 36.70 0.158 0.238 削减量 排放量 治理设施 21m 高排气筒 15m 高排气筒 20m 高排气筒 20m 高排气筒 20m 高排气筒 旋风除尘 +双碱法脱硫 +40m 烟囱 加强管理 CNC (26331m3/h) TD 干燥车间无组织粉尘 过碳酸钠干燥车间无组织粉尘
(3)固体废物
固体废物主要是锅炉运行时产生的灰渣、污水站污泥以及原料包装袋等。 锅炉灰渣:锅炉在运行过程中会产生一定量的灰渣,产生量为4777t/a,其主要成份为Fe2O3、SiO2、Al2O3等,属于一般固废,用于填坑铺路或生产建筑材料的原料使用,
污泥:污水设施在运行过程中会产生少量的污泥,其产生量为12.4吨。污泥不含重金属等有害物质,属一般固废。
序号 1 2 3 4 5 合计 固废种类 办公、生活垃圾 锅炉炉渣、除尘灰 脱硫石膏 污泥 废沸石 产生量(t/a) 99.51 4777 299 12.4 450 5637.91 治理削减量(t/a) 99.51 4777 299 12.4 450 5637.91 排放量(t/a) 0 0 0 0 0 0 2.3企业周边环境状况及环境保护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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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乐汇龙化工有限公司位于濮阳市南乐县城北,向南距南乐县2公里,向南距濮阳市市区40公里。厂区西侧是G106公路,北侧是马颊河。距离公司最近的是前陈家村,周围地表水和地下水属于水环境保护目标,厂区一定范围内未发现文物、名胜古迹,也未发现有价值的自然景观和国家级珍稀动、植物物种等需要特殊保护的对象。故重点保护对象为厂区周围的村庄、地表水、地下水等。
本项目环境保护目标见表1-8。
表1-8 环境保护目标一览表 环境要素 保护目标名称 前陈家村 崔方山固 环境空气 后陈家村 姚庄 郭家庄 声环境 地表水 厂界四周 永顺沟 方位 E E N S SSW / N 与项目厂界距离(m) 1 409 338 230 870 / 126 人口数量 207 1237 2153 996 894 / / 保护级别 二级 二级 二级 二级 二级 2类 IV类 2.4预案关系分析
本预案是按照《河南省环境风险源企业环境应急预案编制指南》的相关要求和程序编制的,它与本公司《生产安全事故综合预案》共同组成了公司事故应急预体系。《南乐县人民政府安全、环境事故应急预案》是本公司环境事故应急预案的上位预案,周边企业的《突发性环境事故应急预案》是本预案的平行预案。《废气污染事件专项应急预案》、《废水污染事件专项应急预案》、是本预案的延伸,上述预案具有相辅相成、承上启下的关系和作用。在本预案启动时其他与之相关的应急预案要同时启动,相互协调,互为补充。 其关系图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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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环境风险分析(详见附件七) 3.1环境风险源与环境风险评价 1、环境风险源
生产过程中使用的原材料硫脲、双氧水、硫酸镁、硅酸钠等均在《危险化学品名录》(2012版)内。双氧水为氧化剂。危险源临界量与实际量对比一览表见表七
表七 危险源临界量与实际量对比一览表
重大危险源类 别 物质名称 标准临界量(t) 工程最大储量 判定 易燃物质 双氧水 200 2000 是 由于储存和生产距离不超过500m,按生产场所进行重大危险源辨识,根据《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09)要求,单元内存在的危险物质为多品种时,则按下式计算,若满足下面公式,则定为重大危险源:
q1/Q1 + q2/Q2 +......+qn/Qn ≥ 1
式中:q1,q2...qn——每种危险物质实际存在量,t。
Q1,Q2...Qn——与各危险物质相对应的生产场所或贮存区的临界量,t。
按照上述公式计算如下:
50/1000 + 10/1000 +50/50+10/500+50×30%/30 =1.1> 1 因此公司生产场所构成四级重大危险源,存在环境风险。 2、环境风险源评价
评价采用事故树分析法对本项目在生产、贮运过程中可能出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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潜在事故进行分析,见图8.5-1。
储罐泄漏
遇电火且有可燃物 泄漏口燃烧 液面燃烧 池 火 灾 物理 受热膨胀 爆炸 大气污染 化学 火 灾 喷射火灾
图8.5-1 事故类型树状图
一般的风险评价中,事故概率通常采用事故树分析(FTA)方法计算求得,在此将针对双氧水储存系统中危害较大、也比较常见的突发事故类型——储罐火灾爆炸,采用类比方法确定其发生概率。通过类比调查,储罐火灾爆炸事故发生的概率约为8.7×10-5次/罐·年。项目建成后,将共有双氧水储罐4个,其中1个750m3作为事故时收集双氧水用,平时不储存,因此该项目储罐火灾爆炸事故的发生概率为2.6×10-4次/年。
储罐发生火灾通常是由于双氧水泄漏后并遇到可燃物及明火或者达到可燃物的着火点引起的,严重时可能发生爆炸。因此评价要求建设单位在双氧水储罐区不能设置易燃易爆物质,罐区应加强监管,严禁烟火。
3.2潜在环境风险分析
(1)正常情况下具有潜在的环境风险
各种原料均有一定的毒性和可燃性,在运输、装卸过程中有可能发生泄露,导致环境污染事故。原辅材料及产品的毒理性质见表十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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