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1届毕业生学分银行学分兑换协同工作的通知
各系部:
2011届毕业生学分兑换工作即将展开,该项工作将由各系部与教务处协作完成,现将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1、学分兑换原则:
学分兑换以提高学生综合能力为方针,坚持以学生为本的原则,培养学生个性化发展,达到提高学生综合素质的目的。
2、学分兑换途径: (1)、课外技能证书
要求:是高级别,正规发放的技能证书,如驾驶证等。
操作办法:由学生本人提供原件经系部审核后由审核人签字并将复印件提交教务处。
奖励学分:2分 (2)、论文
要求:以“南京化工职业技术学院”为第一单位,以学生本人为第一作者,公开发表并能在网上查到的论文。
操作办法:由学生本人提供原件经系部审核后审核人将论文题目和作者信息汇总好统一提交教务处。
奖励学分:根据发表刊物的级别定 (3)发明
要求:以“南京化工职业技术学院”为单位,能够在网上查到的发明。 操作办法:由学生本人提供原件经系部审核后审核人将发明项目和作者信息汇总好统一提交教务处。
奖励学分:根据发明级别定 (4)技能竞赛
由教务处统一把握并录入学分银行系统。 (5)其他
经教务处批准的,教学计划规定之外的课程、讲座、辅导班等,可按照批准时制定的奖励学分办法由教务处统一录入学分银行系统。
3、兑换办法:除教学计划规定的核心课程(3-5门)和“三证”(英语三级、计算机一级B、技能证书)外,其他学分根据各系自拟的兑换办法执行。专二批次招生和艺术类招生的学生,英语三级和计算机等级证书不做要求。
4、兑换步骤:
(1)、各项学分均已达到毕业要求,无需兑换。 (2)、奖励学分大于所欠学分,由教务处自动兑换。
(3)、奖励学分小于所欠学分,由学生本人在教务管理网上自助选择兑换。(青果软件正在测试此功能,如不能实现则由学生申请(填申请书)经系审批报教务处备案并执行)
5、兑换时间:
4月22—29日各系部分别派人到教务处协同处理奖励学分录入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4月22日 信息 4月25日 化工 4月26日 应化 4月27日 自控
4月28日 机械 4月29日 经管
5月4日开始,学生通过教务管理系统进行自助兑换。
化学工程系 2011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