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生命经营泉林 让泉林造福社会
引发事故的主要原因。
2、电缆沟盖板不严,沟内又油污 电缆沟盖板结合缝隙太大,以至燃烧的橡胶泥流进了电缆沟,加之沟内有大量的油污,引燃了电缆和小配电室。
3、安全意识淡薄 职工的安全意识淡薄是引发事故的又一重要原因。在这次事故之前,厂安检人员在进行现场检查时,曾多次提出地沟、电缆沟盖板间隙过大易伤人,落进火种和其他杂物,容易引起火灾,但没有引起合成车间领导和职工的重视。 三、事故教训
这次事故,因为一个小小活门漏气而引发的火灾,就造成直接经济损失4万多元。
由此而联想到一些企业在安全管理工作中,对大的隐患予以重视,及时进行整改,而对一些小的隐患往往不重视,甚至会错误地认为是小题大做,故意找事。殊不知,看是小事,其后面往往潜在着大的危险。
这次事故,如果操作工李某在更换活门过程中能认真遵守安全操作规程,活门不漏起就不会引发火灾事故;如果合成车间认识到电缆沟盖板间隙过大可能会引起的后果,及时整改,也不会发生火灾事故。
安全工作无小事,抓安全必须从小事做起。只有提高全体员工的安全意识,防微杜渐,才能把安全工作做好。
一起氧气管道燃爆事故
近几年,随着钢铁工业的高速发展及高炉富氧等强化冶炼措施的采用,钢铁企业需氧量大幅度增加,尤其是管氧输送量的增多更为明显。管氧大多数采用纯氧、中压输送,因此氧气管道的安全运行尤为重要。防止氧气管道燃爆事故的发生,应引起广大同行的高度重视。本文就我厂新安装两个月后的一根氧气管道燃爆事故进行分析,供同行在管氧管理工作中借鉴。 1 事故经过
2003年7月17日0:30,因管网压力高,调度 指令停两台1500m3/h氧压机。0:40操作工发现 “一万”制氧机恒压装置压力偏高,管网压力上涨较快,此时管网压力为2.4MPa,申请停5000m3/h 氧压机。0:56正当操作工准备停5000m3/h氧压机时,听见一声巨响,随后只见1500m3/h氧压机房后天空一片火红,并持续了几秒钟。事后发现,一条新增的连接新建16000m3/h制氧机与老空分系统的膨胀节被炸裂,被炸裂的膨胀节后面的20多米的氧气管道被烧黑并部分烧熔,同时周围的树及草被烧燃。操作人员赶紧关闭相应的阀门,组织扑火,才末使事态进一步扩大。 2 事故原因分析
事故发生后,公司立即组织国内制氧专家对现场进行查看和对事故管道、焊接处取样分析。 现场查看及取样分析情况:①管内存在氧化铁 皮、焊渣及阀门加工的残渣等杂质;②管内有锈 渣、水渍;③管道附件弯头、变径不符合规范要求;④管托、管座设计不合理,使膨胀节产生径向 振动而损坏;⑤施工单位无施工资质。
引起氧气管道燃爆的原因有如下几个方面: (1)施工质量问题是造成氧气管道燃爆的基本 原因。
①管内有氧化铁存在,熔融物剥落层内有铁 锈,说明管道酸洗不彻底;②管道有锈渣、水渍, 说明管道酸洗后没有进行钝化处理及安装完后较长时间内未投运时没有进行充氮保护;③焊渣及阀门 加工的残渣存在,说明管道施工完后吹扫不干净。进行吹扫时阀门末拆除,阀门存在的死角吹扫不到。阀门不应参与吹扫,阀门应在拆除后单独处理,管道应用短管连接进行吹扫。
施工质量问题造成新安装的氧气管道内存在氧 化铁、锈渣、焊渣等残留异物,在氧气流动中成为 引火物。这些引火物的存在为本次氧气管道燃爆事故提供了基本条件。
用生命经营泉林 让泉林造福社会
(2)管托、管座及管路走向设计不合理,使膨 胀节产生径向振动而损坏。
由于管托、管座及管路走向设计时没有充分考虑管道运行中径向振动或位移,当管内压力变化时,管道产生径向振动或位移,使膨胀节也产生径向振动而损坏。压力升高以后膨胀节就被压破,氧气外泄,形成高速气流。
当管网压力升到2.4MPa时膨胀节被冲破,氧气外泄瞬时流速达到亚音速(约300m/s),管内的 杂物在高速气流带动下与管道内壁发生强烈摩擦、 碰撞,使管道局部过热达到燃点而燃烧。有关资料 显示:氧气中混有氧化铁皮或焊渣,在弯管中的氧气流速达到44m/s时,产生的高温能将管壁烧红; 杂质为焦炭颗粒、氧气流速为30m/s,杂质为无烟 煤、氧气流速为13m/s时,产生的高温能将管壁烧 红。因此当膨胀节破裂时,管道内的氧气流速大大 提高,致使施工中留在管道中的氧化铁、焊渣在高 纯氧中燃烧起来,钢管在纯氧中也燃熔。
(3)氧气管道设计缺少安全保证措施。
管路设计时未考虑在恒压调节阀前增加过滤器, 造成焊渣等杂物将调节阀卡死,不能及时调节恒压 阀后管网压力,使管网压力超过正常工作压力。 3 安全防护措施
3.1 氧气管道安装方面
(1)在确定氧气管道施工单位时应选择具有相 应资质和有氧气管道施工经验的施工队伍。
(2)氧气管道在安装之前应按GB 16912—1997 《氧气及相关气体安全技术规程》进行严格的酸洗、 脱脂处理。酸洗、脱脂后管道用不含油的干燥空气 或氮气吹净。
(3)氧气管道安装施工后较长时间未投运时应 充干燥氮气进行保护,以防潮湿空气进入,使管道 生锈。
(4)氧气管道施工完毕后应进行严密的吹扫、 试压及气密性试验。吹扫应不留死角,吹扫气体应 选用干燥无油空气或氮气,且流速不小于20m/s。 严禁采用氧气吹扫。
(5)氧气管路焊接时应采用氩弧焊打底,并按 GBJ 235、GBJ 236标准的有关规定上升一级处理。 3. 2 氧气管道设计方面
(1)在选用膨胀节作管道伸缩补偿时,管道走 向设计时应充分考虑减少管道运行过程中的径向振 动或位移的措施.
(2)在恒压调节阀前应设计相应的过滤器,防 止铁锈、杂物卡住调节阀。阀门后均应连接一段其 长度不短于5倍管径、且不小于1.5m的铜基合金或不锈钢管道,防止着火。
(3)氧气管道应尽量少设弯头和分岔,工作压 力大于0.1MPa的氧气管道弯头、变径应采用冲压 成型法兰制作。分岔头的气流方向应与主管气流方 向成45°~60°角。 (4)法兰密封圈宜采用紫铜或聚四氟乙烯材料 的O型密封圈。4
(5)氧气管道应设有良好的消除静电装置,接 地电阻应小于10Ω,法兰间电阻应小于0.1Ω。
用生命经营泉林 让泉林造福社会
哈尔滨化工厂氧气瓶爆炸事故
一、事故情况概述;1998年10月8日10时40分左右,哈尔滨化工;二、事故破坏情况;经现场勘察,共3只气瓶爆炸,其中1只气瓶外表为绿;爆炸的另2只气瓶颜色为淡酞兰,呈撕裂状,断口有明;面积为70m2的氧气瓶成品库天棚和西侧墙被炸塌,;死者身体被炸成多块碎片,伤者被炸成终生残疾;三、事故原因分桥及结论;从爆炸碎片的内外表面颜色看,其中1只气
一、事故情况概述
1998年10月8日10时40分左右,哈尔滨化工二厂四车间成品库发生氧气瓶爆炸事故。导致现场的2名装卸工(临时工)1死1伤。事故发生前四车间充灌岗,操作压力为12MPa,操作温度为20度,成品库房有氧气瓶45只。
二、事故破坏情况
经现场勘察,共3只气瓶爆炸,其中1只气瓶外表为绿色油漆,检验期为1989—1994年,公称压力15.0MPa,容积为40.4L,这只气瓶爆破成十几块碎片。碎片内壁呈黑色,断口呈“人”字纹,无明显的塑性变形,全部为脆性断裂。其角阀为氩气阀。
爆炸的另2只气瓶颜色为淡酞兰,呈撕裂状,断口有明显的被打击的痕迹,被打击处向内凹陷,并有高温氧化的痕迹。另外3只被击穿的气瓶,均留有不规则孔洞,其中1只在气瓶上方,直径各约5cm,另外2只在气瓶下方,直径约8cm和30cm,破口向内凹陷,并有高温氧化的痕迹。
面积为70m2的氧气瓶成品库天棚和西侧墙被炸塌,山墙严重变形,铁皮包的门被爆炸碎片穿出一个直径20cm的洞,附近2处厂房玻璃被震碎。
死者身体被炸成多块碎片,伤者被炸成终生残疾。 三、事故原因分桥及结论
从爆炸碎片的内外表面颜色看,其中1只气瓶的碎片外表为绿色漆,内表面呈黑色,角阀为氩气瓶阀,说明这只气瓶为氢气瓶。被检回的内壁呈黑色的碎片共有十多片,其断口形貌没有明显的塑性变形,断口呈“人”字纹,均为脆性断裂。分析认为这只氢气瓶内残余有氢气。充装氧气(氢气在空气中的爆炸极限为4.1%—74.1%),形成了可爆性混合气体,在转动角阀时,产生静电引发了氢氧混合气体的化学爆炸。
另外2只被撕裂的气瓶内壁只有锈蚀,无黑色油脂,断口呈脆性断裂形貌,断口局部有明显的被击打的痕迹,内凹并有高温氧化痕迹,说明这2只气瓶距爆炸点很近,被爆炸碎片的冲击波打击超过其呈受力,失稳破裂,属物理爆炸。
直接原因:装卸工在装运氢气瓶(错充氧气)前试压转动角阀时产生静电,引发瓶内的氢氧混合气体爆炸,是导致这起事故的直接原因。
主要原因:(1)气瓶充装前检查员在检瓶过程中,由于被检查气瓶油漆脱落严重,且污物多,末认真辨认,错将氢气瓶当成氧气瓶,送充装岗充装,充装人员也未及时发现,是导致这起事故的主要原因。 (2)车间、工厂领导在贯彻执行国家标准规程中,贯彻执行不认真,对工人的工作质量要求不严,充装前后的检查出现纰漏,检查不够,存在问题未能及时发现,是导致这起事故的间接原因。
四、预防事故发生的措施
用生命经营泉林 让泉林造福社会
1.责令工厂立即停止氧气瓶的充装和检验业务,待劳动部门重新进行审查合格后,方可从事上述业务工作。
2.今后在气瓶充装验收过程中,严格执行国家《气瓶安全监察规程》和《永久气体充装规定》及工厂车间有关操作规程、安全规定。
3.储存、装卸运输过程中,严格执行《关于气瓶充装运输、储存使用安全管理规定》。
4.建立健全并严格执行充装前、后的检查制度,在空瓶验收工作中,对超期气瓶、漆色严重脱落,辨认不清的气瓶,严禁充装,对充装后有异常或发现漆色不对等情况时要做好记录,并报有关领导妥善处理。
5.在气瓶出厂前应由专人负责试压工作,严禁装卸人员进行试压。
6.工厂主管安全的领导要定期对氧气充装车间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做好检查和处理的记录。
哈尔滨市第二住宅建筑工程公司劳动服务公司氧气瓶爆炸
一、事故概况及经过
1989年7月8日上午,在哈尔滨市道里区河润街住宅建筑工程高压消防泵房工地,工人们正从事地沟管道的切割与焊接作业。工人在使用由销售点拉回的氧气时,发现瓶阀有漏气现象,并嗅出明显的酒味,但未引起重视,用扳手扣紧阀门止漏后又开始工作。近中午时,一工人用长300毫米的扳手关闭氧气瓶阀时,气瓶突然爆炸。爆炸的气瓶共炸成11块碎片,向约为45度的夹角范围飞出。最远的一块飞出约481.3米,这块碎片重量约为13公斤。另一碎片,约重26.5公斤,飞出33米,击中一龙门架体的36米高处,架体严重损坏,另一重约3.2米的碎片,飞出33米击中一塔吊26.1米高处角钢上,将角钢切开一条8毫米长断口。气瓶爆炸时将关闭瓶阀的工人当场炸死,另一名在现场的工人被爆炸冲击波抛出11米远,头撞在围墙上,右足被碎片击断并被抛到20米以外的居民住宅楼六层阳台上。另有两名在场人员一人被炸重伤,一人被炸成轻伤,共死1人,伤3人。爆炸造成约28000元的直接经济损失。
二、事故原因分析
1.造成气瓶爆炸的直接原因是充装氧气的气瓶内含有乙醇,氧、乙醇在混合比例达到爆炸极限范围内,当给予起爆能量时,混合气会发生爆炸。
2.气瓶爆炸的间接原因是操作工违章作业,关闭瓶阀时用力过猛。 三、事故责任分析
1.哈尔滨制氧机厂生产服务公司氧气站,在7月7日充装气瓶前,没有认真进行充装前的检查,造成不合格的混有乙醇的气瓶充装了氧气。充装单位对这起事故的发生应负直接责任。
2.哈尔滨市第二住宅建筑工程公司劳动服务公司未对操作工人进行安全教育培训,操作工人违章作业,劳动服务公司领导负有间接领导责任。
四、防止同类事故的措施
1.充装单位的领导应认真学习国家有关充装安全的规定,并在本单位认真贯彻执行。充装单位应建立完整的各项规章制度,以保证充装安全,并应对用户的安全负责。
2.充装工应认真执行各项管理制度,做好充装前的检查,将不合格的气瓶选出,杜绝错装、混装。
用生命经营泉林 让泉林造福社会
3.气瓶的使用单位应严格遵守《气瓶安全监察规程》的规定,不要擅自对气瓶进行改装或改变充装介质。气瓶内充装介质需改变时,应由气瓶检验单位按规定进行气瓶改装工作。
山东济宁矿业集团有限公司钢铁厂制氧站气瓶爆炸事故
(一)事故概况
2002年6月4日4时20分,济宁矿业集团有限公司钢铁厂制氧站用车拉20只气瓶去泗水酒厂充装二氧化碳,在充装过程中,发现6个气瓶漏气没有充装,另14个气瓶充装了二氧化碳。6月5日5时,返回制氧站。8时站长知道气瓶漏气不合格,通知把气瓶拉回去,经销户张某表示下午拉走。16时,有一客户来拉氧气,把车开到装卸平台处,装卸工开始进行装瓶时,16时20分,二氧化碳气瓶发生爆炸,造成1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1万元,间接经济损失15万元。 (二)事故原因分析
1.直接原因是此气瓶为焊接气瓶(应为无缝气瓶),焊接质量低劣,气瓶材质脆性大,塑性差,承载能力降低。
2.主要原因是站长擅自从非法经营户处购买不合格气瓶,非法经营二氧化碳气体;此外还有副站长队新购气瓶,不经检验就拉到充气厂充气;酒精厂充气站对送来的气瓶,不检查,不检测,直接充装,发现漏气仍将其他气瓶经行了充装;拉回制氧站后,没有采取冷却措施而是把气瓶暴晒在阳光下,造成内压增大,厂领导疏忽对制氧站进行安全监督和管理等原因。 (三)预防同类事故的措施
1.严格安全监督和管理,加强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安全管理意识。 2.加强对氧气站安全管理,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并严格执行。
管道有压拆法兰 法兰迸出击死人
某厂在消防管道有气体压力的情况下,拆卸法兰,法兰迸出,击伤一作业人员,导致死亡。
【简要经过】 某厂进行消防管道改造,在事故发生前5天已进行了气密加压试验,压力为0.5MPa,但试验后未对管道进行泄压。4月12日,一名作业人员拆卸法兰,当拧松最后一个螺丝时,气体冲开法兰,迸出的法兰将一作业人员胸部击伤,导致死亡。 【原因及暴露问题】
1.严重违章,管道未泄压直接拆卸法兰;
2.违章试验,管道气密试验压力达0.5Mpa,远超过规定值。 【事故图片及示意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