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我国养老服务的最主要供给主体依然是家庭,“在很多发展中国家,绝大多数社会成员可以没有社会保障,但却离不开家庭保障。家庭不仅是个人生活的港湾,也是整个人生精神的依托。所以说家庭是养老服务不可替代的保障主体[6]。
因此要建立健全社会对家庭养老的支持政策,加大对农村高龄、失能、空巢等等特殊困难家庭的扶助力度。建立一种长效的家庭养老支持体系。要调动家庭养老积极性,加强对传统孝道文化的宣传与教育,认真贯彻实施《老年权益保障法》,鼓励子女与父母同住,在购房时享有优惠政策,给承担老年人主要照料责任的职工,给予假期等其他福利。 2、改进农村养老服务的基础设施建设和人才培养建设 在农村养老服务的基础设施方面,要改善老年人的居住及生活条件,加强区域性中心敬老院建设,完善服务功能。科学规划老年人服务场所和集中居住生活区,加快老年人医疗、文化、娱乐、体育等相关基础设施建设,满足多样化的生活需求。与之相适应,要建立一支适合农村实际情况的养老服务队伍,充分调动他们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并使其长期化、制度化,以保证为居家养老人员提供必要、有效的服务。 3、明确各方主体责任,拓宽农村养老服务的资金来源 培养多元化的农村养老服务供给主体,要明确政府、非营利组织、社会机构、家庭、市场等在农村养老服务中发挥
的作用和扮演的角色,保证农村养老服务提供主体的多元化和养老方式的多样化。其中,政府在养老服务中起到主导作用,主要表现为政策制定与财政支持,来自政府的支持是良好的老年服务体系建立的最重要的保障。同时加大家庭、非营利组织、社会机构等对农村养老服务的支持力度。 同时要丰富农村养老服务的资金来源,多渠道筹集资金,需要政府提供相应的政策保障,使个人、家庭、社区、政府、企业等都成为农村养老服务的资金来源。加大政府在国民收入的再分配中对社区服务的财政支持力度,同时加大宣传力度积极吸纳社会资金的参与。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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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刘晓静、张楠.城乡统筹视角下中国养老服务体系构建[J],河北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3,03. [3]彭金玉.在农村空巢老人社会化养老服务体系研究――基于诸暨市的实证分析[J],人民论坛.2013,02. [4]王叶菲、张鑫.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农村养老服务模式的历史轨迹与评估[J],制度建设.2011,01.
[5]杨婷. 人口老龄化背景下贵阳市社区养老服务体系研究[J],制度建设.2011,09.